湘电股份(6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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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09 11:44
证券代码:600416 证券简称:湘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4 临-011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电股份"或"公司")2023 年度拟不进行 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299,881,822.88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 -2,551,947,456.11 元。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公司章程》规 定的现金利润分配条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本次 ...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09 11:44
业绩总结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6.63%[8]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9.94%[8] 内部控制 - 依据相关体系和制度开展评价工作[11]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12]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16] - 报告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17] 问题整改 - 采购、销售、存货、工程、信息化管理存在问题并对应整改[17][18][19][20][21] - 无未完成整改的重大、重要缺陷[16][22] -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已整改完成[22] 未来展望 - 至报告期末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将继续完善制度[23]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4-04-09 11:44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人数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相关处罚或谴责批评[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 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辞职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披露原因关注事项[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18] - 特定事项经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条件和人员支持[25]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26]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6]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涉及信息及时披露[26][27] - 聘请专业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8] - 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年报披露[28]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30]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09 11:44
财务报告内控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6.63%[1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9.94%[16] 内控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总额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影响水平分别为≥2%、>1%且<2%、≤1%[21] - 财务报告内控所有者权益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影响水平分别为≥2%、>1%且<2%、≤1%[2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分别为经济损失≥净资产总额1%、0.5%<经济损失<1%、<0.5%[22] 内控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3] - 报告期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3] - 采购、销售管理存在一般缺陷[23][25] 其他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6]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0] - 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28] - 涉及金额为3240万元[42]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4-09 11:44
人员与业务规模 - 截至2023年末,上会事务所合伙人108人,注册会计师506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79人[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业务收入7.06亿元,审计业务4.64亿元、证券业务2.11亿元[5]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8家,收费0.69亿元[5] 职业保障 - 截至2023年末,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亿元[6] 合规情况 - 近三年上会事务所受监管措施4次,6名从业人员受3次[6] 续聘安排 - 拟续聘上会事务所为2024年审计机构,费用83万元,较上期增8万[8]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04-09 11:44
业绩总结 - 2023年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议14项议案[2] 未来展望 -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加强沟通协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9] 其他新策略 - 2023年1月审计委员会与上会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事项[5] - 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续聘上会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5] - 2023年4月27日审议通过2022年审计工作总结和2023年审计工作计划议案[6]
湘电股份: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4-09 11:44
2、附表 委托单位: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 关于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专项审计报告 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 2895 号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湘潭电机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8 日 出具了审计报告(报告书编号为:上会师报字(2024)第 2892 号)。在此基础 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 ...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09 11:44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 ")作 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 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公司对上会事务所 2023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上会事务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 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冯建林,2007 年获 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7 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审计业务,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 审 计及上市重组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 6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昊,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格,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 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数量为 2 家。 一、资质条件 上会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 ...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09 11:44
独立董事情况 - 公司评估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1] - 独立董事签署自查文件,无兼职[1] - 2023年独立董事保持独立,履职合规[1] - 独立董事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1]
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09 11:44
会计政策执行 - 公司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2024年1月1日起执行第17号[4] - 2024年4月8日董事会和监事会通过会计政策变更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5] 财务数据调整 - 2022年12月31日,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未分配利润、所得税费用有调整[7][8] 变更影响 - 本次变更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损害股东利益[3] - 《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对合并报表等无影响[8] 变更意义与合规 - 执行变更后政策能客观反映财务状况和成果[6] - 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法规和章程规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