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电股份: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财务报告内控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之比为96.63%[1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为99.94%[16] 内控缺陷评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资产总额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影响水平分别为≥2%、>1%且<2%、≤1%[21] - 财务报告内控所有者权益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影响水平分别为≥2%、>1%且<2%、≤1%[21]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一般缺陷定量标准分别为经济损失≥净资产总额1%、0.5%<经济损失<1%、<0.5%[22] 内控缺陷情况 - 报告期公司无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3] - 报告期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重要缺陷[23] - 采购、销售管理存在一般缺陷[23][25] 其他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6] -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与以前年度一致[20] - 报告期末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28] - 涉及金额为3240万元[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