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宝光股份(600379)
icon
搜索文档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制度修订 - 重大信息内部报送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1] 报送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应履行重大信息报送义务[3] 报告情形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7] - 重要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需报告[8] - 关联交易除特定情形外需事前书面报告,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每月结束后5日内书面报告[9] - 重大风险遭受或可能遭受超100万元重大损失等情况需报告[10] - 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1] - 预计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报告[1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等情况变化需报告[12] 报送要求 - 信息报送义务人须于知悉当日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15] 领导责任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8] 披露规定 - 未经通知董事会秘书并履行法定程序,公司任何部门不得对外披露重大信息[19] 违规处罚 - 信息报送义务人未履行义务致信息披露违规,罚款分2000元、3000元、5000元[22] - 处罚措施还包括行政处理和行政处分[22] 生效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订时亦同[24]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ESG管理办法 -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于2025年10月10日修订通过[1] - 5%以上股份股东和关联人为ESG信息披露义务人[7] - ESG报告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9] 报告披露 - 披露等级分“基础披露”及“建议披露”[11] - 定期编制年度ESG报告,发布遵相关要求[13] - 报告范围与年度财务报告一致[13] 其他要点 - 披露网站为公司官网和上交所网站[15] - 董事等知情人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7] - 对相关人员监督考核,办法自通过日实施[19][22]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开四次定期会议,分别在特定时间召开[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7] - 8种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 - 通知发出后,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通知,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10] 提案相关 - 经理层提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报告[1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案由办公室起草并报告[13] - 须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事项,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会议召开形式与要求 - 会议原则现场召开,也可非现场或结合[15] - 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决议相关 - 对外担保决议须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21] - 关联交易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审议[27] - 风险投资项目经战略与ESG委员会评审后报董事会[30] 子公司管理 - 全资等子公司及分公司工商手续完成15日内报送执照和章程存档[33]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由公司推荐[35] - 全资等子公司及分公司按季报财务报告,半年报生产经营总结[3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1] - 审计等三个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1] - 战略与ESG委员会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长任召集人[42]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文件保存 - 董事会会议决议书面文件和记录保存10年[21][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审计工作流程 - 年审后审阅财报并形成书面意见[21] - 对年报审计报告表决并提交董事会[21] - 提交会计师履职评估及续聘决议[21] 沟通协调 - 财务总监和董秘协调与事务所沟通[21] 工作细则 - 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23]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3]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重大差错认定 - 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5] - 业绩预告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20%认定重大差异[8]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超20%认定重大差异[8]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重大事项或担保金额超1%认定错误遗漏[7] - 其它年报信息涉及金额超10%重大诉讼认定错误遗漏[7] 责任追究 - 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并检讨等可并用[10] - 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董事会定[11]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11] 责任承担与披露 - 董事长等对年报及财务报告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12]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12] 制度执行与说明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责任追究参照执行[14] - 制度未尽或相悖按法律法规处理[1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4] - 制度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4]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 2 | | 第三章 | 职责权限 | 2 | | 第四章 | 工作程序 | 3 | | 第五章 | 议事规则 | 4 | | 第六章 | 附 则 | 5 |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 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 ...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长办公会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制度修订 - 董事长办公会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修订[1] 审定权限 - 审定投资额超300万元的技改项目实施方案[4] - 审定单个投资超预算20%以下且追加后总额未超1000万元的追加投资[5] 会议规则 - 出席超应到人数二分之一方可召开[7] - 一般会前两日通知,特殊情况可随时通知[7] - 需过半数票通过相关议题决议[7]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10] 生效与解释 - 审议事项不得超董事会授权,决议通过生效[12] - 与《公司章程》等不符时以后者为准[14] - 经董事会批准生效、修改,由董事会解释[14]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经理人员任职规定 -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6] - 有犯罪刑罚、破产清算等相关情况限制担任经理人员[6] 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披露情况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应披露[7]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应披露[7] 总经理职责 - 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报告工作[14] - 拟订多项财务、管理相关方案[14] - 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相关人员[14] 总经理办公会 - 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总经理召集主持[18] - 公司办公室负责多项工作及文件永久保存[20] 总经理报告要求 - 按要求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相关情况[22] - 必要时五日内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23] 制度相关 - 与国家法律等抵触需修订并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27]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9] 责任追究 - 决策违规致损失,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追究责任[25] - 表决反对或异议并记载于记录可免责[25]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制度修订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1] 管理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四个方面[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等五项原则[6][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专业人士等四类[8] 责任分工 - 公司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第一负责人[10] -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12]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职能部门和日常工作机构[13] 工作要求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有完善制度、组织活动等九项[12][13] -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应配合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开展[13]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素质和技能[14]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及时在指定媒体及上交所网站披露重大事项信息[16] - 公司不得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违规泄露需发正式公告[17] 股东权益 - 公司应努力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创造条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18] 会议活动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19] - 公司召开业绩说明会应提前征集投资者提问,可采用视频、语音形式[20] - 公司可在实施融资计划时按规定举行路演[20] 接待规范 - 公司接待投资者时,对公开信息应准确完整回答,非公开信息应委婉拒绝[20] 保密要求 - 公司及相关人员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等[21] 纠纷处理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可申请调解,公司应积极配合[22] 档案保存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3]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3 11:31
提名委员会细则修订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5年10月10日经会议审议通过修订[1][4]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任召集人[7] - 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7] 日常办事与会议规则 -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7]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4][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8] 细则执行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