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重工(6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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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公司章程(2024年)
2024-07-04 10:35
公司股本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6,835.3501万元[8] - 公司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26,835.3501万元,每股面值1元[15] - 公司普通股为526,835.3501万股,其中B股为194,635.58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6.94%[15] - 公司A股为332,199.7661万股,占股本总额的63.06%[15] 股份交易与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26]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0] 董事会 - 董事会由不超过1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73] - 董事会决定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30%以下生产经营合同的签署[7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79] 监事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由股东代表担任,1名由职工代表担任[92]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6]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0%[98]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应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0]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为5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党委相同[63] - 公司按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的比例安排党组织工作经费,由企业纳入年度预算[64]
振华重工(600320) - 振华重工投资者调研情况
2024-06-18 07:34
自动化码头业务 - 自动化码头业务发展迅速,2024年第一季度港机合同中60%以上与自动化码头相关 [1] - 自动化码头设备的合同毛利率高于常规设备 [1] 分红规划 - 公司计划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平衡长期利益与短期回报 [2][3] - 分红政策将综合考虑长期发展规划、市场环境、盈利能力及股东意愿 [2][3] 资本开支计划 - 2024年度投资计划总额为41.81亿元,包括股权投资12.97亿元、固定资产投资21.70亿元、无形资产投资1.39亿元、研发投入1.58亿元、项目投资4.17亿元 [4] 利率与外汇风险管理 - 公司面临利率变动风险主要来自带息负债,同时境外业务带来外汇收支 [5] - 公司优化外币资产负债结构,坚持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将汇率波动纳入日常财务决策 [5]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17 12:44
人事变动 - 公司选举由瑞凯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1] - 公司聘任欧辉生为总经理(总裁)[4] - 公司聘任朱晓怀为执行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等[5] 激励计划 - 2023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调为345名,期权调为7523.00万份[6][7] - 预留权益调为379.53万份,拟授予总量不超7902.53万份[7] - 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向345人首次授7523.00万份期权,行权价3.31元/股[8]
振华重工: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17 12:44
股权激励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1]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1] - 监事会同意2024年6月17日为首次授予日[2] - 监事会同意向345名对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2]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6-17 12:44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2024-027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4 | | --- | --- | |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 47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 股) | 4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32,237,906 | |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555,718,704 | |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 976,519,20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48.0651 |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06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东方路 3261 号公司 223 会议 ...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2:44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14:00召开[1][3] - 董事会于2024年5月28日公告通知各股东[2] - 现场会议地点为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公司223会议室[3]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股东94名,代表股份2,532,237,906股,占比48.0651%[5] 投票相关 - 上交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3]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3] -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2] 会议审议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26项议案[6][7][9][10] 会议合法性 -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资格合法有效[4] -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及结果均合法有效[10]
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2:42
激励计划推进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8][9] - 2024年3月20 - 29日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10] - 2024年3月23日收到国资委原则同意批复[10] - 2024年3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0] - 2024年6月7日披露首批激励对象名单[11] - 2024年6月17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2]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向34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523.00万份股票期权[13] - 授予日为2024年6月17日,行权价格3.31元/股[13] - 拟授予总量不超7902.53万份,首次授予调为7523.00万份[17] - 预留权益调为379.53万份[17]
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振华重工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6-17 12:42
投票权征集 - 独立董事夏立军受委托征集2023年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投票权[2] - 征集时间为2024年6月13 - 15日特定时段[4] - 夏立军有征集主体资格,《征集公告》合规[4][5] 股东大会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17日召开[2] 投票委托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15日未收到股东投票权委托[6]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6-17 12:42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6月17日审议通过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 - 2024年3月23日收到国资委批复同意实施[2] - 2024年6月7日披露首批激励对象名单[3] 激励对象与权益调整 - 激励对象由346名调整为345名[5] - 首次授予数量由7573.00万份调为7523.00万份[6] - 预留权益数量由329.53万份调为379.53万份[6] 影响说明 - 调整对财务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7]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向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4-06-17 12:42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振华重工 《关于审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审议<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长期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