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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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2025-12-12 09:46
担保情况 - 公司为深圳手付通提供500万元担保[2][5] - 2025年公司担保总额度19.8亿元[6] - 截至公告日,对外担保总额80830.17万元,占净资产76.22%[3][15] 子公司业绩 - 深圳手付通2024年净利润1412.13万元[10] - 深圳手付通2025年1 - 9月净利润1176.15万元[10] 其他事项 - 本次担保在授权内,无需另行审议[8]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1]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证券报· 2025-12-08 18:29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将相应废止 [59] - 该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4票同意)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3票同意)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9][40][19] - 公司计划修订多项治理制度,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其中部分制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2][44][45][46][47][48][49][50][51][64] 经营范围扩展 - 公司计划在原有经营范围基础上新增三项业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 [60] - 此次增加经营范围旨在扩展供应链业务服务范围,做大经营规模,依据现阶段业务需求及未来发展方向 [60] - 经营范围变更及相应的《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62][63] 对外担保额度增加 - 公司拟为全资孙公司深圳润智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以满足其经营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要 [27][34] - 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将达到80,405.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82% [36] - 该担保议案已经董事会(4票同意)和监事会(3票同意)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9][52][54] 年度担保计划更新 - 公司原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9.8亿元,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14.8亿元,控股子公司安徽德润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下属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 [26] - 本次为孙公司新增5,000万元担保额度后,公司整体对外担保额度将相应调整 [31] -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担保总额度内于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31] 股东大会召开安排 - 公司定于2025年12月24日14点30分在安徽省合肥市辉隆大厦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 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至15:00 [2][3] - 会议将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增加担保额度预计等多项议案 [6][39][52]
新力金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证券日报· 2025-12-08 14:15
公司担保状况声明 - 新力金融发布公告称 截至目前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的情形 [2] - 公告同时声明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2]
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08 11:30
会议信息 - 安徽新力金融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8日现场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4人[1] - 同意公司于2025年12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2][13]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多项议案表决均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6] - 《关于增加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增加担保对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上,尚需审议[8][10][11]
新力金融:12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8 11:1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 [1] - 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的营业收入构成为:融资租赁业务占比57.66%,小额贷款业务占比21.69%,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9.38%,典当业务占比5.03%,融资担保业务占比4.59%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47亿元 [1] -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9.1元 [1]
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1:16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对董事会规模等提建议、研究选择标准等职责[7]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会前一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证券部保存[20]
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1: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董事总数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7]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补选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2]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参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8] 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工作要求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8]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会议相关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1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4]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1]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25]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履职必要费用[25][26]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获其他利益[26] - 履职违规公司视情况要求担责[26] - 制度“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8]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制度解释权属董事会,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8]
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1:16
投资决策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2]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召集人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投资决策委员会运作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7]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7] 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 不定期开会,会前一天通知全体委员[9]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 - 决议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9] 会议后续处理 - 会议记录由公司证券部保存,决议书面报董事会[10]
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1:16
制度修订与适用 - 制度于2025年12月修订[1] - 适用对象含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3] 信息披露管理与责任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10]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第一责任人[11] - 董事会秘书负有信息披露直接责任[11] - 董事会全体成员对信息披露负有连带责任[11]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信息披露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 特定主体信息披露义务 - 控股股东等重大事项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0]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0] - 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申请[23] 审计相关 - 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年度财务审计时间安排[32] - 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报告表决并评估履职情况[24] - 董秘及财务负责人协调审计沟通[25]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达到标准之一需及时披露[28]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或对外担保应及时披露[31] - 委托理财按规定披露[41] - 交易涉及未来金额按最高金额适用规定[42] - 相同交易类别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33] 日常与关联交易披露 - 日常交易合同满足条件需披露[35] - 关联交易满足条件需披露[36] 担保与诉讼披露 - 年初预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超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36] - 与客户诉讼仲裁等满足条件需披露[37] - 涉案金额满足条件需及时披露[38] 重大风险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重大风险情形需披露[39] 披露流程与审核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协商确定并报批[44] - 临时报告以董事会名义发布需审核[46] - 总经理审批事项可授权审核[47] - 子公司重大经营公告需多层审核[47] 直通车业务 - 公司应配备直通车业务人员和设备[48] - 直通车业务披露有误需刊登补充或更正公告[49] 保密与档案管理 - 特定人员对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1]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54] 违规处罚 - 公司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57] 时间与关联方定义 - “及时”指两个交易日内[5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为关联法人[59] - 直接或间接持有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0] 制度执行与生效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6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61]
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8 11:1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0年11月11日首次发行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8日在上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512727632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12727632股,均为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9][20]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违规致损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应承担连带责任[40]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4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形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49]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108]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大会、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超股东会授权范围事项需提交审议[110][111] - 董事会对交易审批权限有规定,如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需审议[112] 高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44,14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等六种情形,总经理可决定相关交易事项[150]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6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0] - 除特殊情况,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10%[170]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1]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