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600318)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负责对董事会规模等提建议、研究选择标准等职责[7] 会议规则 - 不定期召开,会前一天通知,召集人主持[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4] - 会议应有记录,出席委员签名,由证券部保存[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