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航空(60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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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航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3-15 13:26
业绩总结 - 公司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10] - 关联财务公司是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 数据相关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年初余额495,568,872.60元[12] - 本年增加6,487,193,994.49元,减少6,294,581,487.77元[12] - 年末余额688,181,379.32元,利息手续费2,861,563.53元[12]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13:26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4-007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 月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 一次会议的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结合 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参会的监 事人数以及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 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4-03-15 13:26
公 开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 航财务")相关资料,未发现中航财务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未发现公司与中航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 存在风险问题。 中航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 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的严格监管。中航财务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 商业服务,公司与中航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 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并出具了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 ...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15 13:26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 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4-009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1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 ...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黄亿红女士)
2024-03-15 13:26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审计、提名、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全勤参加[4] 决策事项 - 2023年董事会审议通过4项关联交易议案[5] - 2023年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7] 人事相关 - 独立董事同意提名9人担任公司董事[7][8] - 认为2022年度高管薪酬发放程序合规[8]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3-15 13:26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3月25日15:00 - 16: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5]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5] - 2024年3月18 - 22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其他信息 - 参加人员含董事、总经理曹春[5] - 联系部门综合管理部,电话0791 - 87669749[6] - 2024年3月16日发布2023年年度报告[2]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2024-03-15 13:26
公 开 一、资质条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 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 万元; 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大华所于 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大华所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 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责任与治理报告
2024-03-15 13:26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1 2 目录 CONTENTS | | 01 | | --- | --- | | 关于本报告 | | | 01 | | | --- | --- | | 关于洪都航空 | | | 公司概况 | 03 | | 核心业务板块介绍 | 04 | | | | | 03 | | | | --- | --- | --- | | 对标一流 打造可持续发展体系 | | | | 可持续发展理念 | 09 | 06 | | 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 09 | | | 利益相关方沟通 | 09 | | | | | 环境:低碳发展 共建绿色未来 04 | 环境管理体系 | 15 | | --- | --- | | 应对气候变化 | 17 | | 严控污染排放 | 18 | | 优化资源消耗 | 20 | | 践行低碳理念 | 20 | 社会:和谐共享,承载幸福愿景 05 | 保障员工权益 | 25 | | --- | --- | | 注重人才发展 | 25 | | 筑牢安全底线 | 26 | | 产品质量为本 | 27 | | 深化供应链管理 | 27 | | 推动创新共 ...
洪都航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15 13:26
审计情况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3月14日对洪都航空2023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6]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期初701,179.87万元,累计发生410,216.85万元,偿还560,574.07万元,期末550,822.65万元[14][15] 应收款项 - 2023年应收票据、账款、预付款项有相应期初期末及发生金额[13][15] - 2023年其他应收款期初期末均为11.74万元[13][15] 其他科目 - 2023年其他反映占用实质科目期初1,185.13万元,累计 -792.29万元,偿还392.84万元[13][15]
洪都航空: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2024-03-15 13:26
证券代码:600316 证券简称:洪都航空 公告编号: 2024-01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7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7 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变更了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 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17号》(财会〔2023〕 21号)。《准则解释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 内容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