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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建设(60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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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10-30 13:44
董事会候选人审核 - 公司认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健雄任职资格符合要求,提名程序合规[1] - 公司认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周波具备资格,提名程序合规[2] 审核日期 - 审核意见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4]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30 13:4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11月18日召开[2] - 现场会议11月18日14点45分在上海浦东新区举行[2] - 网络投票11月18日进行,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 审议议案情况 - 审议补选董事、选举独立董事等议案[4] - 议案于2025年10月20 - 30日经相关会议审议通过[4] - 特别决议议案为3.0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2[5] 股权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1月11日[9]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1月12日9:00 - 11:00、13:00 - 15:00[11] - 登记地点为上海浦东新区邹平路188弄7号12楼董事会办公室[11]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3:42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 - 30日通讯召开,4名监事全参与[2] 议案表决 - 全票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 - 全票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3] - 全票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 后续安排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30 13:40
会议安排 -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0 - 30日通讯召开[1]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8日在上海现场与网络结合召开[6] 业务决策 - 同意开展不超5亿元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4] 人事变动 - 补选胡健雄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提名周波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5] 议案审议 -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多项议案获审议通过[1][2][3]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5-10-30 13:40
业绩总结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可供分配利润43.6208866969亿元[2] 利润分配 - 拟每股派现0.08元(含税),每10股派现0.8元(含税)[1][2] - 总股本97025.60万股,合计派现7762.048万元(含税)[2] - 现金分红占2025年9月30日净利润比例32.15%[2] 决策安排 - 2025年10月20 - 30日审议通过预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2][3] - 本次分配对每股收益等无重大影响[4]
浦东建设: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约2.41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30 13:27
(记者 曾健辉) 截至发稿,浦东建设市值为79亿元。 每经头条(nbdtoutiao)——多地出现"负电价",既然卖电"不挣钱",为何电厂不愿停机? 每经AI快讯,浦东建设(SH 600284,收盘价:8.18元)10月30日晚间发布三季度业绩公告称,2025年 前三季度营收约98.02亿元,同比减少30.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41亿元,同比减少 47.73%。 ...
浦东建设(600284)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3:25
收入和利润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6%[4]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98.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35%[4]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30.4%至98.02亿元,而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29.8%至96.12亿元[20]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97%[4]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73%[4] - 净利润同比下降47.2%至2.4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21] - 第三季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3.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4.61%[4]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47.7%至0.2488元/股[22] - 母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458万元,同比增长71.8%[30] - 净利润为92,111,773.44元,同比增长1.6%[31] - 营业利润为92,529,563.52元,同比下降6.0%[31] 成本和费用表现 - 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5.7%至2.90亿元[20]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108.9%至3936.51万元,主要因利息收入下降73.9%至1249.31万元[20] - 母公司前三季度财务费用为3426万元,其中利息费用为3907万元[30]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5,055,481.97元,同比增长11.0%[34] - 所得税费用为991,534.34元,同比下降87.2%[31] 现金流量表现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21亿元人民币[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现金流入小计106.67亿元,现金流出小计110.72亿元[2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2.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负2.91亿元恶化318.7%[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至12.13亿元,上年同期为负4787万元[2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208,135.14元,同比改善78.6%[3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67,204,422.00元,去年同期为-1,204,619,815.53元[3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02,719,766.12元,去年同期为1,020,479,965.80元[34]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为14,165,361,298.05元,同比增长62.4%[34]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9,676,900,000.00元,同比增长11.2%[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367,723,479.26元[3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11.78亿元,期末余额为3.96亿元,较期初减少32.6%[24][2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为25.06亿元,较年初36.32亿元减少约11.26亿元(下降31.0%)[15] - 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至3.98亿元,较年初的17.65亿元下降77.5%[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为36.21亿元,较年初48.61亿元减少约12.40亿元(下降25.5%)[1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减少至11.63亿元,较年初的31.38亿元下降62.9%[26] - 应收账款为39.26亿元,较年初41.09亿元减少约1.83亿元(下降4.5%)[15] - 合同资产为92.09亿元,较年初85.23亿元增加约6.86亿元(增长8.0%)[16] - 短期借款为18.01亿元,较年初9.01亿元增加约9.00亿元(增长99.9%)[16] - 短期借款显著增加至13.01亿元,较年初的4亿元增长225.2%[27] - 合同负债同比下降24.0%至5.23亿元[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同比大幅增加至9.38亿元[17] - 其他应付款减少至32.95亿元,较年初的56.2亿元下降41.4%[27] - 资产总计305.28亿元,较年初327.32亿元减少约22.04亿元(下降6.7%)[16] - 报告期末总资产为305.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6.73%[5] - 负债合计同比增加10.5%至248.76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8.56亿元[18] - 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8.90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86%[5] 投资收益和非经常性损益 - 投资收益同比下降34.2%至1.11亿元[20] - 母公司前三季度投资收益为1.19亿元,同比下降27.3%[30] - 年初至报告期末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7166.06万元人民币,主要来源于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收益7772.65万元人民币[7][8] 股东信息和权益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不适用,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42,536股[12] - 第一大股东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18,002,033股,占总股本32.78%[12] - 股东龚兆玮通过信用账户持股8,518,867股,肖高利通过信用账户持股5,100,000股[14] - 上海浦东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股4.22%)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13][14] 盈利能力指标 - 年初至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9%,同比减少2.94个百分点[5]
浦东建设:Q3净利润1415.68万元,同比下降92.97%
格隆汇· 2025-10-30 13:21
公司第三季度及前三季度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9.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86%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1415.68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2.97%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业收入为98.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0.35%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2.4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7.73% [1]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30 13:21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0 月 3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自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 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审议批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公司章程 ...
浦东建设(600284) - 浦东建设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0-30 13:21
信息披露制度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3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1]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在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8]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六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半年度出现净利润为负值等三种情形之一,应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3] - 满足特定条件可免于披露业绩预告[13] - 利润总额等孰低者为负值且扣除相关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业绩预告[13]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净利润变化大应及时更正[14] 报告审核与发布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8] - 定期报告内容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0] - 依法披露信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媒体发布,置备于公司住所供公众查阅[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公告文稿和备查文件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6] 重大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净额、成交金额、产生利润、标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披露[20][21] - 日常交易购买原材料、出售产品合同金额满足一定比例和金额需披露[22] 重大事件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属重大事件[27][28] 人员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事务常设机构[33]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34]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首要责任人[4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编制与披露[43] 子公司管理 - 各子公司在制度实施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指定信息披露联络人[35]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件视同公司发生,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56]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34]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及时报告公司和董事会秘书[34] - 定期报告在董事会后两个交易日内报上交所审核披露[38] - 董事等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7] - 通过委托或信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告知委托人情况[47]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46] - 董事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义务,控制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48] - 公司收到监管部门文件按流程报告通报[49][50] - 董事会秘书统筹投资者关系工作,回复限于公开信息[51] - 公司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52]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不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53] - 公司监测媒体报道,对重大传闻调查核实并澄清披露[54] - 控股子公司每月提交月度财务等报告,及时报告重大临时事件[57][58] - 公司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重大事件信息[58] - 公司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控制信息知情范围[60] - 公司及时登记、制作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件进程备忘录[62]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立即披露信息[62] - 公司出现信息披露违规检查制度并更正[62] - 部门或子公司未报告事项致信息披露问题处分责任人[62] - 未经董事会批准披露信息追究当事人责任[62] - 顾问等擅自披露公司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