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创业(6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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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创业:东方创业2024年第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3-08 07:37
会议相关 -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3月4日通讯召开[1]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1] - 同意将聘任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1] 人员审查 - 审阅履历未发现《公司法》规定情形[1] - 相关人员未受处罚和惩戒,无任职限制[1]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2-05 09:49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至7名非高管董事组成,独董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季度一次,提前七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6]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7] - 审计委员会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1] - 内控有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并披露[11]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试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21]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9届12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09:49
会议信息 -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月1日发通知,2月5日召开[2] - 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2] 议案审议 - 多项议案审议通过,表决均为9票同意[3][4] 资产核销 - 子公司对2项已提减值资产核销,金额302.93万元[4] - 本次核销对当期损益无影响[4]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02-05 09:49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提前7天通知全体委员[10]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提出的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实施[7] - 考评后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8]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4]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16]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2-05 09:49
会议召开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1次,提前7天通知,临时提前3天,全体同意可免时限[3] - 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决策 - 特定事项经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4] - 行使部分职权前需讨论且全体过半数同意[4] - 书面表决一人一票,决议需全体过半数表决通过[4] 会议记录 - 决议应含通知、到会人数等内容[5][6] - 记录应含召开信息等,至少保存10年[6] 其他 - 公司提供便利支持并承担费用[6] - 出席董事有保密义务[6]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进行资金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公告
2023-12-08 09:05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3-049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公司与集团财务公司进行 资金流动性压力测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2023-049 为更好的预判和防范流动性风险,根据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关于公司与东方国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第三条【风险处置机构职责】第二款规定:"公司计 划财务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公司及其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等金 融业务进行日常审核和监督,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风险措施,定期测试财务 公司资金流动性,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并向公司经理室汇 报"。2023年11月24日,公司及各家参与本次压力测试的下属子公司和东方国 际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共同进行了2023年第一次资金流动性压力测试(以下简称 "本次压力测试")。 为便于综合统筹测试进程,本次压力测试采取远程管理与实地办理相结合 的形式进行, ...
东方创业: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2023-12-07 09:1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创业"或"上市公 司")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 称"重大资产重组"、"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方创业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限售股解 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 有限公司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 限售股解禁的核查意见》(以下简称"本核查意见"),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2020 年 5 月,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公司以持有的 东方国际创业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60 ...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3-12-07 09:16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非公开发行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188,277,941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88,277,941 股。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3-048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基本情况 2020 年 6 月 15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东 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807 号)核准,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上 市公司")向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国际集团")和上海纺 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纺织集团")分别发行 99,248,153 股、90,297,015 股限售股 ...
东方创业: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01 08:54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公告编号:2023-047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娄山关路 85 号 A 座 26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 2023 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45,366,12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61.7676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 表 ...
东方创业:东方创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3-12-01 08:54
Jin Mao Partners 金 茂 凯 德 律 师 事 务 所 13F, HongKongNewWorld Tower, No.300 HuaihaiZhongRd, Shanghai, 200021,P.R.C. 中国上海淮海中路 300 号香港新世界大厦 13 层邮编:200021 Tel/电话:(8621)63872000 Fax/传真:(8621)63353272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下午在上海市长宁区娄山 关路 85 号 A 座 26 楼会议室召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经公司聘请委派欧龙律师、游广律师出席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