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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600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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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04-16 10:19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4月12 - 16日连续3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超20%,属异常波动[2][3] 公司状况 -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内外部环境及行业政策无重大变化[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4] 市场信息 - 近期无影响股价的媒体报道、传闻及热点概念事项[5] - 未发生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董事会无应披露未披露信息[5][7]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3-29 10:19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总额度不超2.65亿元[4] 实际担保情况 - 本月新增实际提供担保金额3000万元[3][5] - 截止公告披露日,已实际提供担保余额1.91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73%[3] 子公司担保详情 - 大湖水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1.3亿元,实际担保余额667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6330万元[8] - 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年度预计担保额度3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2000万元,剩余担保额度1000万元[8] 担保风险 - 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产生损失的情况[3][12] - 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求,风险可控[11]
大湖股份: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4-02-05 08:41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二月五日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律师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承诺所有提供给本律师的文件的 正本以及经本律师查验与正本保持一致的副本均为真实、完整、可靠,无隐瞒、 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 (三)本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法律意见书作任何解释或说明。鉴 此,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五条的有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接受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会议进行现场律师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05 08:41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5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5,045,41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21.8281 |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1-29 07:5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二月五日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5日(星期一)14:30 (三)主持人宣布现场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情况。 (四)董事会秘书宣布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2 月 5 日;采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 348 号 泓鑫桃林 6 号楼 21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主持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9 08:13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 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和认同,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 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 的相关活动。 第二条 为了规范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 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 间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1-19 08:11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现金管理投资种类:为控制风险,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他低风险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等。 ●现金管理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该现金管理额度在董事会审议的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现金管理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低的委托理财或证券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1-19 08:11
会议情况 -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11月18日召开,应到2人实到2人[1] 关联交易 - 公司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不超770万元[1] -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2023年实际和2024年计划为基础[2] 表决结果 - 议案审议、表决程序合规,表决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2][3]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9 08:11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1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4年1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5人, 实际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的需要,根据其年度 资金需求及授信计划,公司预计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26,500 万元,担保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 保、质押担保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 者续保。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全体董事 全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
大湖股份: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1-19 08:11
担保额度 - 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不超2.6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30.12%[23] - 2023年度实际提供担保总额1.91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21.73%[23] - 2024年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提供担保额度1.7亿元[2] 子公司数据 - 大湖水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净利润91.64万元,此前为亏损[11] - 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净利润1778.63万元[15] - 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30日营业收入2006.29万元,净利润532.46万元[18] 子公司资产负债 - 大湖水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93.63%,预计担保额度1.3亿元[4] - 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83.27%,预计担保额度3000万元[4] - 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82.69%,预计担保额度1000万元[4] 会议决策 - 2024年1月19日董事会5票同意通过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议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