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彩高科(60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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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 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 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 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 (一)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遗漏信息补充; (三)报告期内发生业绩预告修正; (四)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六条 公司证券事务管理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1 责任有关的资料,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企业风险是指企业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按 照风险的来源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 董事。 第一条 为及时识别、评估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经营活动及运作过程中的重大风险,提高公司控制风险的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的总体风险进行监督管理;提出公司风险 管理的策略;对公司经营方面需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 议。 第五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风险管理委员会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管理层工作的规范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和分工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5-09-30 11:33
会议召集 - 公司不定期召开会议,原则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免除通知期限[3]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4] 会议出席与主持 - 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4] - 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推举代表主持[5] 审议与表决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6]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可传真等方式表决[8] 其他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1]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组织架构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董事组成,含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任主任委员[4] - 战略工作组设组长1名,工作人员2 - 3名,ESG工作组由董事会秘书任组长[4] 运作规则 - 委员会每年至少开一次例会,临时会议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天通知[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4] 职责分工 - 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战略、重大投资及ESG事宜并提建议[2] - 战略工作组提供经营及财务数据资料[8] - ESG工作组协助制定目标和决策,审核报告及信息披露[9][10] 实施时间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保障累积投票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 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 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 次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 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 董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在股东会上,拟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的董事时,董事会应当在召开股东会通 知中,表明该次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 积投票制。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细则适用于选 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舆情管理办法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 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第三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 第四条 公司舆情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必要时可成立 舆情管理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其他 成员根据舆情工作需要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 负责人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 舆情工作组负责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 1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事件信息。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维护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产完整, 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资金往来的有效监管,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 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 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以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提供的情况 下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不得占用公司资 金。 第三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适 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使用: (一)为控股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充分发挥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规定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 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及以上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 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董事会成员 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 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 ...
安彩高科(600207) - 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30 11:33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公司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超过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 的资金使用与管理,也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件 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公司应当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