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阳泉(600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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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阳泉: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07:46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9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专项核查意见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一、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1-2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92号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06271 号审计报 ...
泉阳泉:关于直接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4-04-18 08:2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 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森工集团")持有公 司 216,254,0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24%。 ●森工集团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84,500,000 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39.07%,占公司总股本的 11.81%。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4-01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直接控股股东部分质押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森工集团发来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其部分质押股 份已办理了解除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股东名称 | 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 | --- |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股) | 84,500,000 |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39.07 |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1.81 |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4 年 4 月 1 ...
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5 12:24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达到 1%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2024-017 注:本提示性公告中的百分比计算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持有吉林泉 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 7.16%减少至 6.16%。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4 年 4 月 15 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发 来的《关于减持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减持结果告知函》,现将本 ...
泉阳泉: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4-04-15 08:44
股东减持计划 - 2023年12月26日北京睿德嘉信计划3个月内减持不超7,151,978股,不超1%[1] 减持执行情况 - 2024年1 - 4月减持7,151,900股,比例0.999%[4] - 减持价格8.27 - 9.67元/股,总金额64,268,156.58元[4] 减持后情况 - 减持后持股44,041,631股,比例6.158%[4] - 实际减持与计划一致,未提前终止[5]
泉阳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冠群)
2024-04-14 08:50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3年出席全部21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现场出席董事会2次、通讯出席19次[3] - 2023年参加全部各委员会会议及专门会议[4] - 2023年现场工作时间超15日[4] - 2023年对表决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启动特别职权[4][5]
泉阳泉: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着谨 慎性原则,为更加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公司拟新增合同资产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 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规范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及应收 账款按客户类型分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现就 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公司综合评估了公司及各子公司不同性质业务合同资 产的客户类型、结算资金来源、回款周期、历史坏账核销 情况以及前瞻性信息,原有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无 法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当前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实际信 用风险情况。 为适应公司经营业务发展,更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判,参照相近行业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会计估计方法,本着谨慎性原则,新增合同资产 信用减值损失的单项认定,新增合同资产低风险组合,进 一步细化了工程类项目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按客户类型分 类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估计情况 (一)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1.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 ...
泉阳泉:关于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4-14 08:48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泉阳泉 公告编号:临2024-011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且关联交易依据市 场定价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2、2024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3、公 ...
泉阳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14 08:48
业绩总结 -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为332,731.8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07,355.1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38,862.04万元[2]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88家,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61,034.29万元[2] 用户数据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为27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0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000人[1][2] 未来展望 - 2023年审计重点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等[6] - 2023年公司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7] 其他新策略 -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大华所信息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大华所制定全面信息安全控制制度[9] 其他 - 截至2022年末,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8亿元[2] - 大华所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2] - 大华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等[3] -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等[3]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5] - 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5] -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签署或复核7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5]
泉阳泉: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建军)
2024-04-14 08:48
2023年情况 - 独立董事认真履职维护权益[2] - 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 - 无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5] - 关联交易合规定价合理[6] 2024年展望 - 独立董事继续履职建言[8]
泉阳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2024-04-14 08:48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9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录 页次 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1-10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的 专 项 说 明 大华核字【2024】0011007590 号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吉林泉阳泉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阳泉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情况出具本专项说明。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情况,并确保其真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