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6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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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12-02 10:00
会议安排 - 现场会议2025年12月8日14点在重庆南坪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5] - 网络投票2025年12月8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9:25等时段可投,互联网9:15 - 15:00可投[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日[5] 董事会相关 -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13][16][19][22][25][28][31] - 翁振杰拟被提名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3] - 董事会提名宋延延等5人为第九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16][19][22][25][28] - 董事会提名何春明等3人为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31] - 相关提名获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16][19][22][25][28][31] - 独立董事候选人材料获上交所无异议通过[31] - 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应选3人[31] 议案相关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通过八届董事会十八次、监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7] - 修订部分公司制度议案通过八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10] - 特别决议议案为1、2.01、2.02[6]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为1、3等多项[6] - 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和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6]
补税7743万元!重庆路桥行政复议失败
深圳商报· 2025-11-25 05:15
税务行政复议结果 - 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合计7743.10万元的原处理决定 [1] - 具体补缴款项包括增值税2672.23万元及滞纳金、城市维护建设税187.06万元及滞纳金、教育费附加80.17万元、地方教育费附加53.44万元,以及企业所得税1097.85万元及滞纳金 [2] - 公司已补缴税款4084.74万元及滞纳金3658.36万元,共计7743.10万元 [3] 税务问题背景 - 税务问题源于2020年长寿湖旅游高速公路回购合同涉及回购款4.72亿元(含税价)的税务处理,以及2020年西部大开发收入中鼓励类收入占比不达标 [2] - 公司于2025年6月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并于2025年8月20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原通知 [3] - 2025年11月20日行政复议结果维持原决定 [3] 对2025年财务业绩影响 - 补缴款项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21.92万元 [1][4] - 该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 [4] 公司近期业绩表现 - 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8456.93万元,同比下降0.14%,归母净利润为1.98亿元,同比增长57.37% [4] - 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825.30万元,同比增长0.29%,归母净利润为6564.64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30.60% [4]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2025-11-24 10:00
税务事件时间线 - 2025年6月收到渝中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2] - 2025年8月20日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文件[2] - 2025年11月20日收到维持原通知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 财务影响 - 截至公告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7743.10万元[3] - 预计减少2025年度净利润6721.92万元[4]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5-11-24 10:00
业绩说明会信息 - 2025年12月2日09:00 - 10:00举行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4]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3][5] - 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 参加人员有董事长等4人,投资者可在线参与[5] - 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公布,会后可查情况及内容[6] 报告发布 - 2025年10月31日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5年11月25日[8]
重庆路桥:11月2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21 11:19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1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第十八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财务与经营状况 - 公司2024年1至12月份营业收入中,路桥行业占比98.62%,其他业务占比1.38%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78亿元 [1]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修订)
2025-11-21 11:17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规则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董事会等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提前三日发通知[11] - 一人一票,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12] 档案保存 - 档案保存期至少十年[12]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5修订)
2025-11-21 11:17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应及时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0]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0]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含多项内容[6]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募集资金应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应专户管理[5] 专户管理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未配合查询,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现金管理等事项需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发表意见[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13]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为安全性高产品[14] 节余资金披露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100万元或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4]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募集资金净额5%,使用情况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披露[14] 节余资金审议 -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超十二个月[13] 资金检查 - 公司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项目进展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6] 年度审计 - 年度审计时,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现金管理披露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披露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等内容[13]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告原项目情况、变更原因等内容[19] 现场调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27] 专项核查报告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与年报一并披露[27] - 专项核查报告应包含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等多项内容[27] 配合工作 - 公司应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现场核查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提供相关必要资料[28] 违规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公司、商业银行未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应督促公司整改并向交易所报告[28] - 违反制度造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违规的责任人,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承担法律责任[28]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0]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30]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0]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2025修订)
2025-11-21 11:17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5]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0]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开会应提前三日发通知[10] - 表决时委员一人一票,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 - 档案保存期至少十年[11] - 规程自董事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14]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
2025-11-21 11:1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董事会权限 - 处置资产权限为批准出售或出租不超50000万元资产等[10]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3] - 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6] 委托出席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7] - 关联交易审议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9]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9]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为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9]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5] 提案审议 - 会议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责任承担 - 董事应在决议签字并对决议负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表决且无异议董事负赔偿责任[23]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25]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6] 规则实施与修订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订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