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董事会权限 - 处置资产权限为批准出售或出租不超50000万元资产等[10]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3] - 临时董事会提前五日书面通知,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14]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5] - 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6] 委托出席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17] - 关联交易审议时,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9]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19] - 一名董事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代为出席不得超两名董事[19]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应书面说明并披露[25] 提案审议 - 会议提案未通过,条件和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3] 责任承担 - 董事应在决议签字并对决议负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表决且无异议董事负赔偿责任[23] 信息披露 - 公司按规定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时间和方式等内容[25]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 相关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6] 规则实施与修订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实施,修订由董事会提方案,股东会审议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重庆路桥(600106) -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