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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6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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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08:46
担保审议规则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需提供反担保[3]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2]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2]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审议且股东会审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审议[12] 担保额度管理 - 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可分别预计未来12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额度[13]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提供担保,可合理预计未来12个月拟担保对象及新增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额度[14]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4]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同类对象处获担保额度,且获调剂方无逾期未偿还负债情况[14] 其他担保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不按提供反担保金额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 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对外签署担保合同[17] - 担保合同应确定债权人、债务人、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8,21] - 财务管理部门及子公司指定人员保存管理担保合同并登记[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2]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追偿并披露追偿情况[22]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等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4] - 有关部门应在担保信息未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25] - 董事等未按规定程序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担责[27]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08:46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等[6]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6]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相关审议披露[11]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并股东会审议[11] 关联担保资助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12]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2] - 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关联信息管理 - 董事等要及时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8] - 公司应及时填报和更新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信息[8]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13,1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19] 关联交易计算标准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等以投资等金额为计算标准[14] - 关联人单方面增资减资按不同情形处理[14]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有条件确定金额以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14] - 部分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金额[14]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为计算标准,期限不超12个月[15]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按不同情况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超预计金额重新履行程序[16] 特殊关联交易 - 部分交易可免于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17] - 向关联人购买或出售股权资产达披露标准应披露标的公司情况[18] - 拟与关联人发生重大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08-25 08:46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规范管理行为[2]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未公开重大信息[3] 执行要求 - 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档案[5] - 特定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7] - 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9]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违规担法律责任[9] - 违规受处罚结果报送备案并公告[10] 其他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2] - 公司代码为600099 [14]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08:46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订本 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职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四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五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六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25 08:45
公司章程修订 - 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 - 降低临时提案权股东持股比例至1%[3] 股份相关 - 公司发起时中国福马机械集团认购6600万股,设立时发行106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8] - 公司股份总数21912万股,全为普通股[8]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公开发行前股份、董高人员等在特定期间不得转让股份[9]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9]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数量和时间限制[9]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应在规定时间内注销[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公司等利益,否则担责[12][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12] 担保与交易审议 - 多项担保和交易事项需经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15][16] - 公司与关联方不同金额交易需不同层级审议[29] 会议相关 - 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有召集、提案、表决等规定[17][18][20][2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21] 董事相关 - 董事任职有资格、任期、义务等规定[24][25][27] -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有要求[28][3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7]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3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有通知债权人等程序[40] - 公司因特定事由解散需成立清算组清算[42]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公告
2025-08-25 08:45
公司概况 - 国机财务于2003年9月成立,注册资本175,000万元[2] - 由国机集团及其所属25家成员企业出资组建,总部在北京,有11个职能部门,1家分公司在河南[4] - 投资规模不超过资本净额的70%,投资范围限定在国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1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资产5,075,964.05万元,负债总额4,639,235.08万元[16] - 各项存款4,555,156.86万元,占负债总额的98.19%[16] - 各项贷款2,415,125.12万元,净资产436,728.98万元[16] - 实现营业收入56,701.13万元,利润总额14,773.51万元,净利润11,146.99万元[16] 监管指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为12.16%,高于最低监管要求的10.5%[19] - 流动性比例为47.45%,不低于25%的要求[20] - 各项贷款与(各项存款+实收资本)比例为56.06%,未高于80%[21] - 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0.00%,未超过资本净额[22] - 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比例为6.18%,未超过资产总额的15%[23] - 票据承兑业务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比例为28.52%,未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24] - (票据承兑+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比例为66.23%,未高于资本净额[25] - 承兑保证金存款与各项存款比例为1.48%,未超过存款总额的10%[26] 公司相关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在国机财务各项存款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0%,贷款余额为0万元,占公司贷款余额的0%[29] - 公司在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50898.12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的100%,贷款余额为0万元,国机集团委托贷款3000万元[31]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5 08:45
会议情况 - 202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4] - 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4] 议案审议 - 24项议案均获通过[2] - 多项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7][8][9][10][26]
林海股份:上半年净利润1165.25万元,同比增长36.1%
证券时报网· 2025-08-25 08:38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5.78亿元 同比增长33.41% [1] - 归母净利润1165.25万元 同比增长36.1%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32元 [1] 收入驱动因素 - 消防机械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推动营收增长 [1] - 高速插秧机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推动营收增长 [1] - 特种车辆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推动营收增长 [1]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5 08:30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取得上海证 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 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
林海股份(600099) -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08:30
重大投资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1]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11]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11] 董事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1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13]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13] 投资决策与管理 - 投资建议报告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重大投资项目经股东会批准[18] - 严格控制自有资金证券投资,相关事项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或投向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20] 投资收回与转让 - 经营期满、破产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21] - 公司发展战略调整等情况可转让对外投资,处置按规定办理[22] 财务管理与审计 - 资产财务中心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财务记录和核算,垂直管理控股子公司财务[24] - 内审部门对被投资单位定期或专项审计,提出整改建议[24] 责任追究 - 董事等人员因明显过失致投资重大损失或擅自越权审批应担责[26] - 相关责任人怠于履职致公司损失,公司可视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7]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披露前知情人员保密[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