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营建筑(01582)
搜索文档
华营建筑:CR Sea将竭尽全力于2026年1月7日举行的聆讯中争取终止的裁决
智通财经· 2025-12-18 09:25
事件概述 - 华营建筑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R Sea在马来西亚因欠付分包商91.37万令吉债务被提出清盘呈请[1] - 双方达成和解并支付部分款项后,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仍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况下于2025年10月14日颁布了清盘令[1] - CR Sea在2025年11月7日全额结清最终和解款项55.16万令吉后,已向法院申请终止清盘令并寻求暂缓执行[2] 债务与和解过程 - 债务源于CR Sea欠付分包商有关供应铝制模板的未偿还款项,金额为91.37万令吉[1] - 双方于2025年7月28日首次达成和解协议,CR Sea同意分四期向分包商支付总额85万令吉[1] - 第一期及第二期款项已分别于2025年9月22日及2025年10月1日结清[1] - 2025年11月7日,双方签订最终和解协议,CR Sea须支付55.16万令吉,并于同日全数结清[2] 法律程序进展 -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于2025年10月14日,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况下,颁布了针对CR Sea的清盘令[1] - CR Sea在付清全部款项后,已向法院申请终止或撤销清盘令,并寻求在最终裁决前暂缓执行清盘令[2] - 暂缓执行令的申请聆讯原定于2025年12月17日,但法官指示申请须提交给颁发清盘令的法院审理,实质内容尚未裁定[2] - 下一次关于终止清盘令的聆讯定于2026年1月7日举行[3] 暂缓执行令的法律效力 - 若授予暂缓执行令,清盘令在终止程序裁决前将暂缓执行[2] - 在此期间,清盘令的法律及商业效力将中止,CR Sea可恢复业务运作、签订合约及进行正常付款[2] - 暂缓执行令将冻结清盘人的权力与职权[2] - 此举旨在阻止进一步损害,并在最终裁决前稳定公司运营、缓解合约终止与强制执行的即时风险,保全企业价值[2] 公司内部沟通与披露情况 - 清盘呈请于2025年5月30日由CR Sea项目经理接获,但该经理未意识到其重要性,未立即转呈CR Sea董事会[3] - CR Sea董事会直至6月中旬方获悉呈请,且因对上市规则认知有限,未能立即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汇报[3] - 董事会直至2025年12月初方获悉清盘令,随后才采取行动搜集证据并安排刊发相关公告[3]
华营建筑(01582):CR Sea将竭尽全力于2026年1月7日举行的聆讯中争取终止的裁决
智通财经网· 2025-12-18 09:22
事件概述 - 华营建筑间接全资附属公司CR Sea (Malaysia) Sdn Bhd因欠付分包商91.37万令吉款项,于2025年5月30日接获清盘呈请[1] - CR Sea与分包商于2025年7月28日达成和解协议,同意分四期支付总额85万令吉,并已分别于2025年9月22日及10月1日结清前两期款项[1] - 尽管已支付部分款项,马来亚高等法院仍于2025年10月14日在CR Sea法律代表缺席的情况下,颁布针对CR Sea的清盘令并委任清盘人[1] 最新进展与法律行动 - CR Sea与分包商于2025年11月7日签订最终和解协议,并全额支付55.16万令吉和解款项,至此债务已全部结清[2] - 随着款项结清,CR Sea已向法院申请终止或撤销清盘令,并寻求在最终裁决前暂缓执行清盘令[2] - 暂缓执行令的申请聆讯原定于2025年12月17日,但法官指示申请须提交给颁发清盘令的法院审理,实质内容尚未裁定[2] - 下一次关于终止清盘令的聆讯定于2026年1月7日举行[3] 暂缓执行令的法律效力 - 若获批准,清盘令在终止程序裁决前将暂缓执行[2] - 在暂缓执行期间,清盘令的法律及商业效力中止,CR Sea可恢复业务运作、签订合约及进行正常付款[2] - 清盘人的权力与职权将被冻结[2] - 此举旨在阻止进一步损害,并在最终裁决前稳定公司运营、缓解合约终止与强制执行的即时风险,保全企业价值[2] 事件起因与内部沟通问题 - 清盘呈请于2025年5月30日由CR Sea项目经理接获,但其未意识到文件重要性,未立即转呈CR Sea董事会[3] - CR Sea董事会直至6月中旬方获悉呈请,且因对上市规则认知有限,未能立即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汇报[3] - 董事会直至2025年12月初才获悉此事,随后开始采取行动收集证据并安排发布相关公告[3]
华营建筑(01582) - 内幕消息 - 本公司附属公司之清盘
2025-12-18 09:08
法律事件 - 2025年5月30日CR Sea接获清盘呈请,涉913,707.43令吉[3] - 2025年7月28日与分包商达成和解分四期付850,000令吉,前两期结清[3] - 2025年10月14日法院颁布清盘令[4] - 2025年11月7日签订最终和解协议付551,556.97令吉结清[5] - 2025年12月17日暂缓执行令申请聆讯未裁定[5] - 2026年1月7日聆讯争取终止清盘令裁决[6] 应对策略 - 实施强化文件处理要求及程序,加强内部监控政策[9] - 为相关人员安排上市规则培训,寻求外部专业意见[15] 未披露原因 - 呈请未及时披露因项目经理想及董事对规则认知有限[8]
华营建筑(01582.HK)获授不超2亿港元贷款
格隆汇· 2025-12-11 09:32
贷款协议签署 - 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于2025年12月11日订立一份贷款函件 [1] - 根据贷款函件,贷款人同意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港币2亿元的贷款 [1] - 该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自公司接受贷款函件日期起计满12个月 [1]
华营建筑获授予不超过2亿港元的贷款
智通财经· 2025-12-11 09:31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及全资附属子公司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贷款函件 [1] - 贷款人同意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亿港元的贷款 [1] - 该贷款到期日不得超过自公司接受贷款函件日期起计满12个月 [1]
华营建筑(01582)获授予不超过2亿港元的贷款
智通财经网· 2025-12-11 09:28
公司融资活动 - 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子公司华营建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订立贷款函件 [1] - 贷款人同意向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亿港元的贷款 [1] - 该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自公司接受贷款函件日期起计满12个月 [1]
华营建筑(01582) - 根据上市规则第13.18条发表公告
2025-12-11 09:21
贷款信息 - 公司与银行订立不超2亿港元贷款函件,到期日不超12个月[3] 股东情况 - 公告日浙江建投间接持股约72.23%,公司承诺其为单一最大股东[4] 人员构成 - 公告日公司有五名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7]
华营建筑(01582) -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2025-12-08 09:17
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0时举行股东特别大会[3] - 代表委任表格须在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抵指定地址才有效[7] 审议事项 - 大会将审议批准2025年10月17日的相互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4] 股份登记 - 公司将在2025年12月22日至12月29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7] - 过户表格及股票须不迟于2025年12月19日下午4时30分送抵指定地址以符合出席大会投票资格[7] 人员构成 - 公司有五名执行董事和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6]
华营建筑(01582) - 致非登记持有人之通知信函及申请表格
2025-12-08 09:0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为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82[11] - 公司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11] -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在香港夏慤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11] 公司通讯相关 - 2025年12月8日发布通知信函[1] - 中、英文通讯版本分别上载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7] - 无法接收电子通知可申请印刷本[2][7] - 非登记持有人收电子通讯需联络中介并提供邮箱[3][8] - 未收到有效邮箱只能发印刷本[3][8] - 通讯包括董事报告等多种文件[6][10][11] - 填申请表索取印刷本即确认收取日后所有通讯[11] - 非登记持有人继续收印刷本需书面请求[11] 咨询方式 - 有查询可工作日上午9时到下午6时致电热线(852) 2980 1333[4][8]
华营建筑(01582) - 致登记股东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2025-12-08 09:0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华营建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代号1582[10] - 注册地为开曼群岛,过户登记分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10] 公司通讯 - 2025年12月8日发布持续关连交易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通函[1] - 中、英文版本已分别上载于公司及联交所网站[1][7] - 含董事报告、年度账目等多种文件[6][9] 股东接收方式 - 可选择印刷本或电邮接收登载通知[10] - 无有效电邮地址被视为选邮寄接收[10] 联系咨询 - 有困难或查询可联系过户登记分处[2][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