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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IOR(0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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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12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关联人[10] - 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为公司关连人士[11] - 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可在附属公司股东会上个别或共同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非全资附属公司为关联附属公司[14] - 基本关连人士的联系人以本人等直接或间接持有的30%受控公司等为关联方[12] - 基本关连人士的联系人共同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出缴资本等30%或以上权益时,合营伙伴为关联方[12] 非重大附属公司标准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 [14]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一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少于5% [14] 关联交易审议权限 - 总经理可决定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低于30万元等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2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22] - 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需经股东会审议批准[23] 审计评估要求 - 经审计财务报告截止日距审计报告使用日不超6个月,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评估报告使用日不超1年,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24]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4] 连串交易计算 - 连串关连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或完成等情况需合并计算,连串资产收购或构成反收购行动时合并计算期为24个月[25] 审议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7]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则按当地市场价格,都不适用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28]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应具商业实质,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28]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的关联交易(担保除外)应及时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30] 持续关连交易规定 - 持续关连交易协议期限通常不得超3年,超3年需委任独立财务顾问[31] - 持续关连交易需就协议期限内每年交易量订立最高交易限额[32] 免审议披露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关联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2] - 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76条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连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3] - 上市发行人或其附属公司发行新证券等关连交易可免审议和披露[33] 独立董事审核 - 应披露的关联(连)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前,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3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自动失效[36]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11
担保定义与范围 - 公司对外担保指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借款、开立信用证等担保[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实际控制的公司[8] 股东会审议担保情形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董事会审批担保要求 - 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以及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18]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外,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担保后续管理 - 公司所担保债务到期后,督促被担保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履行还款义务[22] - 被担保人实际归还债务资金时,需向公司财务部传真付款凭据确认担保解除[22]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情况,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8] 反担保要求 - 公司对外担保,一般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23]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需提供反担保且与担保数额对应[24] 信息披露与责任 - 公司财务部应向注册会计师如实提供全部对外担保事项[28]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28]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30] 制度适用与实施 -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32] - 本制度由股东会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3]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0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股份代號:130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 峰 岹 科 技(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www.sse.com.cn)所刊發的公告,僅供參考。 承董事會命 峰 岹 科 技(深 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畢 磊 香港,2025年8月19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為:(i)執 行 董 事 畢 磊 先 生 及 畢 超 博 士,及(ii)獨立非 執行董事林明耀博士、牛雙霞博士及陳井陽先生。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 ...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06
资本结构 - 公司发行境外上市 H 股总数 21,556,000 股,总股本增至 113,919,380 股,注册资本增至 113,919,380 元[7] - 增发 H 股股份发行比例不得超过已发行 H 股总数的 20%[12] 业务决策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 15 亿元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 12 个月[14] 会议情况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召开,5 位董事全出席[6] - 多项议案获 5 票同意,部分尚需股东大会审议[7][8][9][10][12][14]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0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0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茲載列 峰 岹 科 技(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www.sse.com.cn)所刊發的公告,僅供參考。 承董事會命 峰 岹 科 技(深 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事長 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04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茲載列 峰 岹 科 技( 深 圳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公司 」)於 上 海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www.sse.com.cn)所刊發的公告,僅供參考。 承董事會命 峰 岹 科 技(深 圳)股 份 有 限 公 司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04)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而作出。 董事長 畢 磊 香港,2025年8月19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本 公 司 董 事 為:(i)執 行 董 事 畢 磊 先 生 及 畢 超 博 士,及(ii)獨立非 執行董事林明耀博士、牛雙霞博士及陳井陽先生。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0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0日13点30分在深圳召开[7] - 网络投票系统为上交所系统,起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7] -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和网络结合[9] 议案相关 - 审议4项议案,8月19日经董事会通过,8月20日披露[10] - 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等4项[27]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日,9月4日可登记[18][20] - 法人和自然人登记需持相应文件,异地可信函或邮件登记[20][21]
FORTIOR(01304) - 海外监管公告
2025-08-19 14:02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15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业务[7] - 额度使用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7] - 业务涉及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等品种[9] 业务授权安排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再授权管理层[9] - 授权期限12个月[9] 业务相关情况 - 交易对手为有资质金融机构[9] - 业务有对应经营背景,不影响流动性[10] - 已制定业务管理制度,禁止投机套利[12] - 业务存在市场等多种风险[13] 审议进展 - 业务议案经审计委、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7][18][19] 保荐人意见 - 保荐人认为业务有必要性,无异议[19]
FORTIOR(01304) - 澄清公告 - 更改董事会会议日期
2025-08-18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峰岹科技股份代号为1304[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会议日期更改至2025年8月27日[3] - 会议将考虑及批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中期业绩[3] 人员信息 - 截至2025年8月18日,执行董事为毕磊先生及毕超博士[4] - 截至2025年8月18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林明耀博士等3人[4]
FORTIOR(01304.HK)拟8月26日举行董事会会议以审批中期业绩
格隆汇· 2025-08-15 13:13
公司财务安排 - 董事会会议定于2025年8月26日举行 [1] - 会议将审议批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6个月中期业绩及其发布 [1] - 会议将考虑派发中期股息(如有)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