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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人寿举牌新天绿能涉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国际金融报· 2025-12-10 13:18
监管处罚 - 河北证监局于12月9日对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1] - 处罚原因为长城人寿在持有新天绿能股份达到5%时未停止买卖 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4] - 监管要求公司吸取教训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规范交易行为 并将此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5] 违规交易详情 - 长城人寿于9月23日增持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100万股 增持后合计持有2.104亿股 占其总股本的5.0027% [4] - 公司于9月24日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 - 根据《证券法》 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达5%时 应在三日内报告并公告 且在该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股票 [4] 公司基本情况 - 长城人寿是经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的全国性人寿保险公司 于2005年9月20日正式成立 [5] - 公司总部设于北京 注册资本金68.39亿元 总资产规模超1600亿元 [5] -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5] 资本市场投资活动 - 近两年来长城人寿在资本市场表现活跃 除新天绿能外 年内还先后举牌了中国水务、大唐新能源、秦港股份三家上市公司 [6] - 具体举牌情况:2月20日持有中国水务8200万股(占5.0235%) 3月5日持有大唐新能源3.64亿股(占5.0043%) 6月16日持有秦港股份2.794亿股(占5.0005%) [6] - 2024年长城人寿举牌次数高达5次 占全年险资举牌总次数的四分之一 举牌对象包括无锡银行、江南水务、城发环境、赣粤高速、绿色动力等 [6] - 公司回应称致力于对基础设施、民生、能源领域的安全资产进行深度研究 积极布局港口、高速公路、能源、水务、环保类上市公司 并将ESG和新质生产力作为重点投资方向 [6] 近期财务与经营表现 - 今年前三季度 长城人寿实现保险业务收入214.55亿元 同比下滑5.92% [7] - 前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56亿元 同比下滑超70% [7] - 截至三季度末 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02.21% 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84% [7] - 截至三季度末 公司投资收益率为4.65% 综合投资收益率为6.07% [7]
新天绿能:12月10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10:50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 [1] - 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审议<2025年新天公司内控体系工作报告>的议案》等文件 [1] 公司业务与财务概况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构成为:天然气业务占比68.68%,电力业务占比31.28%,其他业务占比0.04% [1] - 截至新闻发稿时,公司市值为335亿元 [1]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0:48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使董事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 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 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 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 工作,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应至少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1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 ...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0:4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共5名,由独立董事和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产生与任期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主要职责 - 研究、厘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薪酬政策等[10] 绩效评价 - 董事和高管作述职和自我评价后,委员会评价并提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后报董事会[14] 会议通知 - 常规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并提供材料,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6] - 临时会议出现特定情形时5日内召开,召开前1日通知及发资料,经同意可豁免[16]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或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18] - 会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会议形式 - 可采用视频、电话等形式,能交流则视作亲自出席[19] 表决回避 - 讨论与委员利益相关议题时,相关委员应回避[19] 表决方式 - 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和口头表决[19] 决议效力 - 分别签字同意的书面决议书与会议决议效力相同[20] 会议记录 - 会议应做记录,由专人担任记录员,委员需签名[21] 结果报告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21] - 重大或特殊事项可通过董事会秘书提交书面报告[23] 工作汇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报告工作情况[24] 规则说明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6][27]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0:48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委员会的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 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1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天绿色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新天绿色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 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的任命和罢免,由董事会决定。主任的主要 职责权限为: (一 ...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12-10 10:48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保持公司诚信、公正、透明的对外 形象,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财务风险, 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前述上市规则以下合称"上市地上市规则") 及其他适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新 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 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 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形式包括保 证、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认可的担保形式。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1 指包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 ...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2025-12-10 10:48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的行为,确保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忠实履行 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香港上市规则")(前述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新 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 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任何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要求。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 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章程和 1 本制度的 ...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0:48
第一章 总 则 1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 3 名委员组成。审计委员会委员 须全部是非执行董事,并且独立董事应占多数,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必须具备适当的 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要求的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 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第一条 为强化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特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职 能是协助董事会独立地审查公司财务状况、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出具内部管理建议书,与内部审计部门 和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行使《公司 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 ...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关于修订或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10 10:46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议案[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修订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 - 《总裁工作管理规定》等15项制度进行修订[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管理规定》等3项制度废止[2]
新天绿能(600956) - 新天绿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2-10 10:45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5-069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 董事 11 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