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胜业电气(920128)
icon
搜索文档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4 12:1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委员应占过半数[6]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督导至少每年对两类事项检查一次并提交报告[10] - 五类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15]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细则相关 - 2025年7月14日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负责解释[18][19]
胜业电气(9201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7-14 12:16
关联交易制度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关联人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为关联人[7]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除担保)、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由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除担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评估或审计,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其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总数[16] 担保表决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应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19] 信息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担保)应及时披露[23]
胜业电气(920128)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07-14 12:16
累积投票制度 - 累积投票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董事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单个提名人提名不超当选人数两倍[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1%以上股东提名,单个提名人提名不超当选人数两倍[7]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9] - 选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只能投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选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只能投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11]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处理[11] - 获超1/2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得票排序当选[12]
胜业电气(92012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7-14 12:16
对外投资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1]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1]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1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指标达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7] 项目管理 - 项目实施有新情况财务中心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长汇报[16]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按企业清算规定清查财产等[16] - 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16] - 财务中心审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16] 内部监督 - 公司建立对外投资内部监督检查制度[18] - 监督检查重点包括岗位设置、授权审批等情况[18] - 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总经理,有关部门查明原因纠正完善[19] 法规遵循 - 制度与法规抵触时执行法规规定[21]
胜业电气(92012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14 12:16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制度已通过董事会审议,尚需股东会审议[2]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选聘时间与限制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 审计人员累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信息披露与评估 - 每年应披露履职评估报告等信息[15] - 情节严重不再选聘分包转包事务所[16]
胜业电气(92012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7-14 12:16
制度内容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获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无需股东会审议[2]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最近一年经审计总额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7][8] - 会计报表附注等财务信息披露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认定为重大错误或遗漏[8][9] - 业绩预告、快报与实际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为有重大差异[10] 责任与执行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分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11]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14] - 出现重大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责任人所属部门应配合查实并追责[11]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 胜业电气董事会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18]
胜业电气(9201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14 12:16
人员设置与任期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 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每届任期3年,届满经董事会通过可连聘连任[8] 任职资格与限制 - 财务总监需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有会计专业知识背景并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8] - 有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 担任违法被吊销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总经理[7] 总经理权限与信息披露 - 总经理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有融资事项决定权[11] - 总经理候选人相关情况需披露[9]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特定情形下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9] - 各部门需提交讨论的议题一般应于会议5天前申报[19] - 会议议程及出席范围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3天通知出席人员,重要议题讨论材料提前3天送阅[20] - 会议记录保管期为10年[20] 总经理减持规定 - 持股5%以上的总经理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26] - 减持时间区间内,持股5%以上的总经理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减持进展情况[27]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应及时公告具体减持情况[27]
胜业电气(9201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14 12:16
担保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7] - 多种情形下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7] 申请流程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财务中心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0] 会议表决 - 董事会在同次会议审核两项以上对外担保申请时应逐项表决,且均需取得出席董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2] 后续管理 - 财务中心按季度填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表并抄送公司总裁及董事会秘书[13] - 提前两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债务清偿及后续工作[15]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需及时告知董事会办公室[17]
胜业电气(92012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14 12:16
利润分配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7] 现金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未完成需重新审议[7]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待股东会审议[2] - 税后利润按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按股份比例分配等顺序分配[7] - 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等方式[10]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情况[15] - 公司特定变更时需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等信息[16] - 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盈利,近三年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年均净利润30%需披露原因[16] - 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但合并报表为正,需披露子公司向母公司利润分配情况及增强回报措施[16]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17]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7] - 制度与法规或章程抵触,执行法规和章程规定[19] - 制度“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9] - 制度发布日期为2025年7月14日[20]
胜业电气(92012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14 12:16
证券代码:920128 证券简称:胜业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4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 独立董事占多数。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 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下称"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