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新材(92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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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材(920098) - 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
2025-07-23 15:16
公司决策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则》议案,6票同意[2] -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9]
科隆新材(9200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3 15:16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8] 会议规定 - 原则上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三日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成员无理由连续三次未出席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可调整成员[17] - 表决为记名投票,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视频、电话[17] 会议记录与结果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8]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20] 细则生效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4]
科隆新材(920098) - 会计师选聘制度
2025-07-23 15: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会计师选聘制度》,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选聘规则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2] - 聘期一年可续聘,连续聘任原则不超8年,特殊情况不超10年[16][1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选聘方式[9] 职责与时间 - 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及监督审计工作[14]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9]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年度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等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21] - 选聘相关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25]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和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28][29]
科隆新材(9200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3 15: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 文件提交 - 年报和中报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14] - 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提交报备文件[11] 自查期间 - 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自查[14] - 董事会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自查[11]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6] 责任监督 - 董事会为登记报送责任人,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7] - 审计委员会监督制度实施情况[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
科隆新材(92009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15:16
会议审议与召开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6]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通知其他股东[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5]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得多于7个交易日,且晚于公告披露时间,确定后不得变更[18]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0]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决议通过比例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董事选举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累积投票制下每位股东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董事人数之积[35] - 累积投票制下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股份数为准)二分之一且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人数之前(含本数)当选[37] 会议主持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32] - 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27] 表决权规定 -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因特殊原因持有的股份在消除情形前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2]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4]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45]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6] 授权通过比例 - 普通决议事项授权需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事项授权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8] 公告要求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信息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列明[52]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52] 董事补选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超过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含)以上,缺额董事下次股东会选举填补[40] - 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且不足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2/3(含)以上,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40] 投票结果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44] 会议结束时间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43]
科隆新材(92009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7-23 15: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一年内向他人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特殊担保审议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由董事会审议,连续12个月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除外[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披露与审议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或出现严重影响偿债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3]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时,应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必要时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核查[14] 监测与监督 - 对外担保监测方式包括参加会议、审核工程进度和财务、派员进驻被担保单位[19] - 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内担保业务,发现问题督促纠正,异常担保合同及时报告[19] 监督检查内容 - 检查岗位设置、审批决策机制等[20] - 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混岗现象[20] - 检查评审是否科学合理、审批手续是否合规、有无越权审批[21] - 检查担保条件落实情况[22] - 检查监测报告制度落实情况[22] - 检查业务记录和财产保管制度落实情况[22] 其他规定 - 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合同条款变更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3]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科隆新材(9200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3 15:16
制度通过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通过《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3]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6] 重大事项标准 - 重大交易(除担保、资助)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15] - 关联交易(除担保)与自然人成交超30万,与法人成交占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15]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6] 重大信息范围 - 担保被担保人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适用规定[19] - 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重大信息[19] - 董高无法履职超3个月属重大信息[20] - 已披露信息差错被要求改正属重大信息[20] - 大股东出售、转让或抵押股份应报告公司[21] 报告形式及要求 - 内部报告有书面、电话等形式[23] - 必要时报告义务人2个工作日提交文件[23] - 书面报送含原因、协议书等[24] 信息管理 - 董秘分析上报信息,需披露时汇报董事会[25] - 董秘组织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披露信息[25] - 董秘和办公室负责信息管理及咨询[25] - 未经授权部门不得对外披露信息[25]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报告义务人责任[26]
科隆新材(92009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23 15:16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投票规则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开始日至少间隔二个交易日[8] - 多次有效投票按股份数计,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10] - 累积投票超数或差额选举超应选人数,选举票视为弃权[10] - 总议案投票代表除累积投票外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1] - 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股东投票剔除,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1][12] 表决权征集 - 董事会等可征集表决权,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1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7]
科隆新材(92009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3 15: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10] 会议审议规则 - 2025年7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未达股东会标准提交董事会批准[13]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16]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7]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董事长召集,提前10日书面通知[2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3] - 临时会议提前5日书面通知,特殊情况不受限[18]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6]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37] - 董事对有关提案回避表决情形包括本人认为应回避、《公司章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39] 其他规则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全为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12] - 董事会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19]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可能被建议撤换;独立董事有此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等信息[37]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非现场会议董事会秘书在规定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结果[36]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42] - 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或有关法规要求披露的事项,公司及时公告[44]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需经公司股东会批准,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6][47]
科隆新材(920098)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23 15:16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2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3] 子公司定义 - 全资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且持股比例为100%[6] 治理监督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实现对子公司治理监督和管理[8] - 派往子公司人员应年度述职,不达标可更换[13] 经营规划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须服从公司战略和规划[15] 审批程序 - 子公司对外投资等达到标准须履行审批程序[15] - 子公司对外借款需报公司审批[19] - 子公司购置或处置固定资产参照母公司规定[18] 报告报送 - 子公司每月报月度报告,季、半年、年报财务报表[21][22] 利润分配 - 子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提10%法定公积金[27] - 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原则上每年至少分一次红[28] - 公司促使子公司现金分红,方式及比例由股东会决定[26] - 子公司分红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影响持续经营[27] 信息披露 - 子公司及时报重大事项信息,配合公司披露[24]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联系部门,子公司总经理为责任人[24]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30] - 子公司配合审计,执行审计意见和决定[30][3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