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纺标(873122)
搜索文档
中纺标(8731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7-30 12:33
制度通过情况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管理工作内容 - 包括分析研究、沟通与联络、公共关系等工作[6] 管理目的与原则 - 目的是形成双向沟通等[7] - 原则有充分披露、合规披露等[7] 工作对象与沟通 - 对象包括投资者、媒体等[9] - 沟通内容有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9] - 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11]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北交所指定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0] 管理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事务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13] 活动相关规定 - 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至少提前两日发通知[18] - 进行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活动记录及时披露[19]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尽量避免活动[19] - 活动中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20] 纠纷处理与生效 - 与投资者纠纷先协商,不成可调解、仲裁或起诉[2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23]
中纺标(87312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7-30 12:33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6] - 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且符合至少一个条件[6]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记录[9] - 特定股东及关联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独立董事选举规则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与评估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提名[15] - 已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不得再被提名[17]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披露[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19]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0] 独立董事会议要求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3] - 独立意见应含重大事项基本情况[25]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永久保存[27] - 给予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8]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及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7] - 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报告[29][30] 制度管理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股东会通过生效[32]
中纺标(873122) -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
2025-07-30 12:31
内部审计规定审议 - 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于2025年7月29日经三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3] - 中纺标董事会于2025年7月30日发布该规定[25] 审计相关职责与部门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8] - 公司设立审计风控部作为内部审计部门[8] 审计权限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拥有多项权限[12]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15] - 公司应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15] 其他规定 - 公司应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经费并纳入财务预算[10] - 保障内审部门和人员独立履职,违规将追责[21]
中纺标(8731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30 12:31
制度通过 - 制度于2025年7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3] 人员管理 - 董事和高管不符任职资格,公司30日内解除职务[9] - 董事辞任自公司收到通知生效,高管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生效[10] - 董事任期届满未改选需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信息披露与工作移交 - 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及高管离职情况[11] - 董事及高管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5] - 任期届满前离职的董高,每年减持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15]
中纺标(873122)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7-30 12:31
人事变动 - 2025年7月29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聘任彭敏为证券事务代表议案[3] - 聘任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3] - 彭敏任职自2025年7月29日起生效[3] 人员信息 - 彭敏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0%[3] - 彭敏有多家公司就职经历,2016年1月至今就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7] 影响说明 - 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4]
中纺标(87312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7-30 12:31
上市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经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1063.75万股[2] -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2]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 控股股东等上市前直接持10%以上股份或可支配10%以上表决权主体,公开发行并上市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5]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相关人员,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6]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对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有权书面请求相关部门诉讼[9] - 股东滥用权利、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造成损失需担责[10] 交易与担保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20]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融资额低于1亿元且低于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1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37] 人员任职与职责 - 董事每届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33]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3]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45]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56]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56] 利润分配与政策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69]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68]
中纺标(873122) -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7-30 12:3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3] - 现场会议8月1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8月14 - 15日15:00[3] - 股权登记日为8月12日,登记在册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5] 审议议案 - 审议取消监事会等多项议案[6][7] - 议案1、2、3分别经相应会议审议通过[7][8]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3.0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9] 登记信息 - 会议登记时间为8月15日13:00 - 15:00[11]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中纺标会议室[11]
中纺标(873122)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0 12:30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与视频结合方式召开[2][4]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2] - 会议主持人是监事会主席周冬君女士[2]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三议案表决通过[6][7][8] 公司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和监事,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3]
中纺标(87312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0 12:30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现场与视频结合召开[2] - 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5人[2] 议案表决 - 《关于调整审计委员会名称及细则》同意5票,无需股东会审议[4]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章程》同意5票,需股东会审议[5] - 《关于修订内部管理制度》含28个子议案,部分需股东会审议[6][15] 人事聘任 - 拟聘任彭敏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15] 后续安排 - 拟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16]
中纺标(873122) - 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再次披露)
2025-07-23 11:15
股东情况 - 中纺院(浙江)持股7294235股,比例7.91%[2] - 中纺院(天津)持股6000000股,比例6.50%[2] 减持计划 - 两公司拟减持不超1800000股,比例不超1.95%[3][4] - 拟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减持[3][4] 其他说明 - 减持不违反承诺,不影响控股权[5][7] - 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