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光源海(87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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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872351) - 关于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07 16:0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5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 2024 | 年发 | 2023 年与关联方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 | --- | --- | --- | --- | --- | --- | | | | 生金额 | | 实际发生金额 |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 | | | | | 公司在关联方所在区域 | | 燃料和动力、 | 代理运费 | 34,000,000 | | 29,909,831.81 | 业务量增大,对关联方 | | 接受劳务 | | | | | 的代理服务需求增加 | | 销售产品、商 | 支线运费和代理 | | | | 关联方业务量增大,同 | | 品、提供劳务 | 运费 | 32,000,000 | | 19 ...
华光源海(87235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1-07 1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光源海 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光源海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对 2024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 体情况如下: | | 主要交易内 | 预计 2024 年发生 | 2023 年与关联方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 | --- | --- | --- | ---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容 | 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 | | (如有) | | 购买原材料、 | | | | 公司在关联方所在 ...
华光源海(872351)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1-07 16:0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华光源海 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光源海"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光源海预计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担保的具体情况 根据华光源海的整体发展规划,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湖 南华光源海国际船务代理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华光源海国际物流(苏州)有限公司、湖 南华光源海物流有限公司和湖南征运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最 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
华光源海(87235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07 16:00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1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4 日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2. 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 398 号新时空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及通讯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卫红先生 6. 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符新民、副总经理伍祥林、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邱德勇、董事会秘书唐宇杰 元资产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美元套期保值业务。公司 对套期保值的投资额度实行保证金、权利金的总额控制,保证金、权利金占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850.00 万元整;该保证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循环使用。业务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
华光源海(872351) - 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1-07 16:0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 内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 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上述贷款可能需要公司 以资产进行抵押或者应收账款质押,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办理具体业 务,最终资产抵押或者质押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3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预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概述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2024 年度经 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10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为准,授信产品包括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敞开银票、保理、信用证、保函等)。公司上述申请的授 ...
华光源海(872351)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24-01-07 16:00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4-006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于 2024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 15:00—2024 年 1 月 23 日 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 ...
华光源海: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9 09:31
国浩律师(长沙) 事务所 关于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N 法律意见书 國浩律師事務所 GRANDALL LAW FIRM 长沙市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 邮编:410000 17/F, Building B3, Poly International Plaza, Middle Xiangjiang Road, Changsha 410000, China 电话/Tel: +86 731 8868 1999 传真/Fax: +86 731 8868 1999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3 年 12 月 致: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华光源海国际物流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郑雨娜律师、吴尚峰 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列席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股东大会")并依法进行见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华光源海: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9 09:31
股东大会情况 - 出席和授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12人,持有表决权股份52,926,099股,占比58.0741%[3] - 公司在任董事5人、监事3人全部出席[4] 公司决策 - 拟将3,100,000股回购股份用途变更为注销并减资[5] - 两项相关议案同意股数均为52,926,099股,占比100%[5][7] - 中小股东对变更用途议案同意票数1,000,比例0.0011%[9]
华光源海: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2023-12-29 09:31
证券代码:872351 证券简称:华光源海 公告编号:2023-135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 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及《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100,000 股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 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 的《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 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及《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34)。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指引第 4 号—— ...
华光源海:华光源海国际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2-29 09:31
公司基本信息 - 2022年11月25日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22,783,860股普通股,12月29日在北交所上市[6] - 注册资本为88,035,439元[6] - 设立时湖南轩凯认缴和实缴3000万元,出资比例66.67%;刘慧认缴和实缴1036万元,出资比例23.02%;李卫红认缴和实缴464万元,出资比例10.31%[13] - 股份总数为91,135,439股,每股面值1元[13]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情形10日内注销;其他特定情形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 持股5%以上股东、董监高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形除外[21]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22]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8]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或控制股份达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相关情况[29]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股东可请求认定无效或60日内请求撤销[27] 公司治理与规范 - 防止控股股东等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等资源[30] - 避免与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关联交易,必要时严格履行决策程序[30] - 对外担保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总额超50%后、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提供担保、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超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5] - 提供财务资助,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单次或连续12个月累计超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成交金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7][39] 会议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有权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4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监事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和主持[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46] 董事与监事相关 - 董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会、3%以上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2]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9] - 兼任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9]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73]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8]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8] - 每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不含年初未分配利润)的10%;上市后未来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11] 信息披露与通知 - 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06] - 通知可通过专人、传真、邮件、公告等形式发出,送达日期不同[124] - 以北交所信息披露平台作为刊登公告及其他信息的媒体[127] 其他事项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审计负责人向董事会负责[119]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1][122] - 合并、分立、减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28][129] - 持有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