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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赛激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1-05 09:44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3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22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 ...
莱赛激光: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01-05 09:42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11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述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结果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回避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 ...
莱赛激光: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4-01-05 09:42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2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及《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 订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经中 |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 | "中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 | 国证监会")注册,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 | 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 | 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916.6667 万股, | | 年【】月【】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 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 | |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 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
莱赛激光: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1-05 09:42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7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上述制度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表决结果:与会董事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结果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莱赛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 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机构,并直接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审议议案、决定事项, 应当充分考虑维护股 ...
莱赛激光: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1-05 09:42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4 关于预计 2024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 2024 | 年 | (2023)年与关联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 | | --- | --- | --- | --- | --- | --- | | | | 发生金额 | | 方实际发生金额 |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 |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 | 18,000,000 | | 4,072,976.11 | 因经营需要,本年度公 | | 燃料和动力、 | 材料、部件 | | | | 司预计增加向关联方采 | | 接受劳务 | | | | | 购原材料、部件 | | | 关联方委托公司加工 | 3,000,000 | | 0 | 因经营需要,本年度关 | | 销售产品、商 | 原材料 | | | ...
莱赛激光:拟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2024-01-05 09:42
证券代码:871263 证券简称:莱赛激光 公告编号:2024-006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涉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资料、信息,会计师事务所保证其提供、报送或披 露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服务及收费情况: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 1 年审 计服务,上期审计收费 10 万元,本期审计收费未确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年度的审计机构。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1 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67 人 2022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392 人 ...
莱赛激光: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1-05 09:42
担保管理办法修订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表决8同意0反对0弃权[2] 担保对象与条件 - 公司可为符合特定条件的独立法人单位担保,不符但风险小的经特定程序可担保[7] - 特定情形或资料不充分的申请担保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不得提供担保[9] 决策权限 - 公司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章程行使决策权,超权限报股东大会[11]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需股东大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任何担保[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 担保展期与审批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并继续担保,应作为新担保重新履行审批程序[13] 财务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担保经办,含资信调查、办理手续等[15] 担保资料管理 - 公司应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5] 异常处理 - 发现异常合同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15] 追偿程序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经办部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16] - 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并报董事会[16] 风险控制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况采取措施控制风险[17] 信息披露 - 对外担保事项经审议批准后,在法定平台披露多项内容及占比[19] 保密要求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19] 责任追究 - 有过错的责任人视情况给予处分或承担赔偿责任[21] 办法生效与解释 - 本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莱赛激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1-05 09:42
信息披露制度修订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8票同意通过[2] 信息披露宗旨与原则 -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影响股价和投资决策的信息[7] - 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不得差别对待[8] 信息披露流程 - 披露前报送北交所接受形式审核[9] - 特定情况可申请信息披露豁免[9] 信息披露设备与文本 - 配备必要通讯设备,设立咨询电话并保证畅通[10] - 信息披露文件采用中文文本[10] 与特定对象沟通 - 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13] - 核查特定对象知会文件,有问题及时处理[14] - 向特定对象提供资料,其他投资者有相同要求应平等提供[14]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24] - 中期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24] - 季度报告在季度结束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不早于上一年度报告[24] 临时报告内容 - 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重大事项公告等[24][34] 需及时披露情形 - 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等[25][35]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未偿债[26][3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该资产情况[26][35]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19] - 董事会秘书为直接责任人,子公司负责人为子公司责任人[19] 信息披露形式 - 除监事会公告外,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20] 重大事件披露 - 董事会或监事会决议等时点后及时首次披露[24] 定期报告延期披露 - 预计不能按时披露,报告北交所并公告原因等[26][33] 重大事项披露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2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2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29] - 交易产生利润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29]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31]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31][32] 股东股份相关披露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31] - 持股比例每增减5%[32] 独立董事相关披露 - 任期届满前解除职务或辞职,披露原因等[33] 部门沟通反馈 - 各部门、子公司每季度末与董事会沟通重大经营事项[37]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通知 - 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情形及时通知并披露[39]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指定联络人负责与董事会联系[42]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42] 信息披露指定载体 - 以公司章程规定的报纸及网站为准[45] - 公司网站披露不早于指定载体[45] 会议记录 - 董事会秘书做好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47] - 办理信息披露记录经办人等信息[48] 信息保密制度 - 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有保密义务[50] - 保密信息包括会议材料、定期报告等[50] 信息泄漏处理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及时采取措施、报告北交所并公告[51] 保密会议要求 - 选具备保密条件场所,回收文件[52] 信息难以保密处理 - 难以保密或已泄露立即披露[52] 向政府报送材料 - 报送含未公开信息材料索取书面通知并标注保密[52] 违规责任追究 - 责任人失职致违规视情节追究责任[54] - 轻微违规给予批评、警告处分[54] - 严重违规给予降薪等处罚并可索赔[54] - 涉嫌违法按《证券法》处罚[54] - 顾问擅自披露保留追责权利[54] 制度生效 - 本办法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6]
莱赛激光: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保证金担保的公告
2024-01-05 09:42
授信申请 - 2024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4000万元授信[2] - 向中信银行常州分行申请不超2000万元用于票据承兑及流贷[2] - 向建行常州新北支行申请不超2000万元用于流贷等[2] 决策情况 - 2024年1月3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4] - 董事会同意申请授信及保证金担保[5]
莱赛激光: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05 09:42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法人[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等十八种类型[11] 关联交易原则 - 关联交易须符合诚实信用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11] - 关联交易价格或收费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2]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就关联交易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5]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关联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除提供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除提供担保外),应经董事会审议[20] - 公司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除提供担保外),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非关联交易方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能形成决议[19] -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 - 公司为持有5%以下(不含5%)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参照关联方担保规定执行,有关股东在股东大会回避表决[23]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应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前,对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合理预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披露[21] - 若实际执行中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超预计总金额,超出部分按标准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披露[32]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披露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等内容[26] - 关联交易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以发生额为披露计算标准,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27]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同类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7] 关联交易协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应订立书面协议,按交易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28] - 已审议通过且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变化或期满续签需重新审议[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应包括交易价格等主要条款,未确定价格需披露相关情况[29] 其他规定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表决和披露[30] - 由公司控制或持有50%以上股份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0] - 本办法“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