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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能电力(87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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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能电力(870299)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1 12:20
信息披露制度 - 2025年8月20日董事会通过《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 涉及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9]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9] - 制度于2025年8月21日生效实施[17][18]
灿能电力(870299)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21 12:2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最终由股东会决定[7]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报告[11]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报告[22] 评价与保存 - 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0]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3] 费用与任期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6]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24] - 不同事务所及重大重组等服务期限应合并计算[24] 信息披露 - 应披露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及履职评估报告[24] - 变更应披露前任情况等信息[24] 其他规定 - 三种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24] - 制度与法规抵触以法规为准,由董事会解释,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6][27][28]
灿能电力(870299) -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08-21 12:20
制度审议 - 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修订《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3] -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6]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多种情况属内幕信息范围[10][11] 登记备案 - 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人员知悉内幕信息时登记备案,材料保存10年以上[15]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董办日常办事并监管[5] 文件提交 - 公司在年报、中报披露及重大事项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提交报备文件[17] 自查期间 - 年报披露日前6个月及中报披露日前3个月为自查期,重大事项为决议披露日前6个月[17][20]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外还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14][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一事一记,填报获取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30] - 公司保留对擅自披露信息股东等追责权利,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27]
灿能电力(87029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1 12:20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专户管理 - 存在2次以上融资应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使用完毕或转出全部节余资金后及时注销并公告[9] 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内容[11] 资金支取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3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董[12]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重新论证[15] 事项审议披露 - 8种事项使用募集资金应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18] 现金管理 - 对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8] 账户管理 - 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资金使用披露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补充流动资金、置换资金、变更募投项目等按规定时间披露[19][20][21][22][25]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2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审议,超200万元或5%董事会审议,超500万元且超10%股东会审议[2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31]
灿能电力(87029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21 12:20
董事会会议 - 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6] 任职要求 - 应具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经验,有良好品质和职业道德[8] 职责与任免 - 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务[11] - 由董事会提名、审查并聘任或解聘,相关情况需公告报备[15][16]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1][22]
灿能电力(870299)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1 12:20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3] 重大差错界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负债等金额占比及绝对金额标准[10] - 会计报表附注未披露特定或有事项属重大差错[13]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特定事项属重大差错[14]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不一致属重大差异[15]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形式多样,董事会可视情节选择[22] - 内部审计部门处理财务报告差错,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董事会处理责任人前应听取意见[25] 处理措施 - 更正财报需聘请审计,披露差错及时补充更正[25]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绩效考核,董事会公告处理决议[25][26] 制度执行 - 半年度报告等参照执行,未尽事宜依规定[2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自批准之日起实施[29][30]
灿能电力(870299)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1 12:20
会议决议 - 2025年8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6票同意,待股东会审议[3] 制度适用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等特定情形[8] 候选人提名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13] 选举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需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1/2[21]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处理方式[21][22]
灿能电力(870299)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8-21 12:2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7.30:制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72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履 行股东会相关的通知和公告义务,做好股东会网络投票的相关组织和准备工作。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本实施细则的 规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 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 ...
灿能电力(87029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1 12:20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 理制度的议案》之子议案 7.17: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59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管 ...
灿能电力(870299) -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1 12:20
证券代码:870299 证券简称:灿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5-069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减持》《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13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