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2年6月10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开发行2,024.9276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9,010.9276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9,010.9276万股[7][14] - 发起设立时总股本2,000万股,南京灿能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900.00万股,占比45%[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6个月内的收益归公司所有[22]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起诉[29]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少于4人、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的1/3等情况,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9][4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4]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9] -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80]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3]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9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7] - 若无特殊情况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99]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10]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的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11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118][119][120]
灿能电力(870299) - 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