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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838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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驱动力(83827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0:31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3天前通知全体委员[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讨论关联议题有特殊出席和决议规则[15]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0]
驱动力(838275)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11 10:31
制度通过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3] 披露规则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8] - 暂缓、豁免后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临时报告原因消除及时说明[8][10] 内部流程 - 内部审核流程为业务部门申请、董秘审核、董事长审批[13] - 申请未通过及时对外披露,决定时文件经董事长签字保管十年[14][12] 后续报送 - 定期报告披露后10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材料至证监局和北交所[14] 责任机制 -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责任追究机制[14]
驱动力(83827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1 10:31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8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 说明会安排 - 公司应不晚于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董事长等人员应出席[7] - 公司应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7] 人员要求 - 公司从事投资者关系工作的人员需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等素质和技能[9] 档案内容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至少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1] 活动限制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12] 负责人指定 -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5] 沟通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7] 沟通保障 - 公司设置投资者专线咨询电话和传真确保有效沟通[10] 信息披露 -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或其指定信息披露媒体[1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每达5%整数倍时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3] - 公司应及时披露股东持股情况变动公告[13] - 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需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13] - 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可简化披露持股变动情况[13] 纠纷解决 - 投资者与公司纠纷先协商,不成提交调解机构,再不成申请仲裁或诉讼[13]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3] 规定优先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3] 制度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3]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13]
驱动力(83827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1 10:31
制度修订 - 公司2025年8月11日修订并审议通过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制度适用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选两名以上独董及特定情形下选两名以上董事[4] 投票权数 - 选独董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乘以应选独董人数[5] - 选非独董时,股东投票权数为所持股份乘以应选非独董人数[5]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确定当选人,最低得票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半数[7]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董事,按不同情况进行后续选举[7]
驱动力(8382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11 10:31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84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持续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更好地保障公司健康、 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股权,或者能够决定其 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通过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下属各 ...
驱动力(838275) -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11 10:31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72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报告重大差错 责任追究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确保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 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会计人员 ...
驱动力(83827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11 10:31
制度修订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于2025年8月11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3] 信息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信息报告义务人[6] 重大交易界定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标的营收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11] - 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11] 重大关联交易界定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2%以上且超300万元[12] 重大诉讼仲裁界定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12] 其他重大事项界定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13] - 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变更事项[14] 信息报告流程 - 信息报告义务人特定时点及进展时向董事会秘书处或董秘通报[17] - 董秘收到信息必要时向董事长汇报[18] - 董秘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程序后公开[18] 信息管理 - 信息报告义务人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18] - 董秘组织与投资者沟通非强制性披露信息[19] - 董秘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9] 责任追究 - 不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致公司受罚或损失追究责任[21] - 不履行包括不报告、未及时报告等情形[22]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日生效[24]
驱动力(83827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8-11 10:31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 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 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利润分配行为,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
驱动力(83827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8-11 10:31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68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 ...
驱动力(83827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1 10:31
证券代码:838275 证券简称:驱动力 公告编号:2025-081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制定并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健全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以及《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