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信永道(837592)
icon
搜索文档
华信永道(837592) -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2025-07-31 13:01
人员变动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姚航为职工代表董事[2] - 姚航任职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2025年7月31日生效[2] 持股情况 - 姚航持有公司股份1,641,114股,占股本2.0312%[2] 合规说明 - 人员变动及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未影响董事会人员比例[2] - 任命有利于规范运作,不影响生产经营[3]
华信永道(837592)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7-31 13:01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95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鉴于公司原董事姚航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及副总经理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运行,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 员进行补选。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姚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华信永道(837592)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7-31 13:01
人员聘任 - 2025年7月31日公司聘任高竹为证券事务代表[2] - 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高竹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比0%[2] - 具备初级会计等多项资格[6] 任职影响 - 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4]
华信永道(83759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7-31 13:0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3] - 现场会议2025年8月2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8月24 - 25日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8] - 会议地点为北京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建工发展大厦15层[9] 议案情况 - 审议取消监事会等多项议案[10] - 议案1和3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和2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0] - 特别决议议案序号1.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序号3.08[11]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4:30,地点同会议地点[14] - 会议联系人李佳慧,电话010 - 84933266,传真转8000,邮编100018[15]
华信永道(83759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13:00
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证券代码:837592 证券简称:华信永道 公告编号:2025-061 监事付琦、邓海英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3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与通讯相结合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7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付琦 6.召开 ...
华信永道(837592)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13:00
会议信息 - 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3] - 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和授权出席9人[4]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全票通过[6] -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下设23个子议案均涉修订[7]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8票同意,1人回避[12] 其他决议 - 多项制度修订和制定公告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10] - 会议相关决议文件含《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18]
华信永道(837592)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信永道(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5-07-31 12:48
上市情况 - 2023年7月10日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265万股,价格10.38元/股,募资1.31307亿元,净额1.1518453405亿元[2] 项目进度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数字智治一体化平台项目投资进度64.46%,投入2225.73万元[4][5]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投资进度84.10%,投入6783.43万元[4][5] 项目延期 - 数字智治一体化平台项目延期至2026年8月,因引入AI复杂度上升[7][8][9] - 综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因住建部政策要求[7][10][11] 资金情况 - 中信银行北京安贞支行等账户合计余额26564016.96元[5] 审批情况 - 公司审议通过募投项目延期议案[15] - 保荐机构对募投项目延期无异议[16]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
2025-07-31 12:47
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度〉》[3] 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8]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总经理任组长[8] 会议规则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表决多样,关联委员回避[15][17] - 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非关联委员不足两人提交董事会[19] 其他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制度自通过日生效[17][20]
华信永道(837592)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5-07-31 12:47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7月31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待股东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与转增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现金分红规则 - 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2]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3]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3]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3] 重大资金支出界定 - 未来12个月内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为重大资金支出[12] 其他规定 - 高送转指每十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五股[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 现金分红方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或代理人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7] - 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管理层、董事会提出,经审议提交股东会批准[17] - 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19] - 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方案情况[20] - 董事会决策利润分配预案需形成书面记录保存[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华信永道(83759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31 12:47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内部审计制度〉》,表决9同意0反对0弃权[2] 审计报告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执行及问题情况[8]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后两月分别提交年度内审计划和报告[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9] - 内部控制审查评价范围包括相关内控制度建立实施,重点查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2] 审计监督 - 审计部对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12] - 审计部对重要对外投资和资产买卖及时审计关注审批程序[12][13] 报告与说明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出具财务报告内控年度自我评价报告[14] - 公司聘请会计师审计可要求出具内控鉴证报告,非无保留结论董事会专项说明[14]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建立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16] - 审计部可对模范部门个人提奖励建议,对违规部门个人提处分追责建议[16][17] - 内审人员违规董事会给予处分追责[17]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