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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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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83759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中期报告[1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的年度报告[13] 业绩预告 - 公司预计不能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的,应在该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14]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者下降50%以上等七种情形之一的,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进行预告[14]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时,公司应进行业绩预告[14] 差异修正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或盈亏方向变化,应披露修正公告[15] 特殊情况披露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时应披露董事会专项说明、会计师事务所专项说明等文件[16] - 定期报告存在差错或虚假记载,被责令改正或董事会决定更正后,应按规定及时披露[17]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董事会决议、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高管知悉时,应及时首次披露[17]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应以临时报告发股东会通知[19] 交易披露 - 重大交易、关联交易按《公司章程》要求审议并披露[20][21] 担保披露 - 提供担保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决议公告和相关公告[26] 关联交易披露 - 日常性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按预计金额提交审议,超预计重新履行程序并披露[21] - 部分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21]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重大诉讼、仲裁应及时披露[22] 股份质押披露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及之后质押应披露相关情况[2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减5%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5] 资产变动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公司应及时披露[27] 合同披露 - 涉及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29] - 涉及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披露[29] 其他披露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内未履行偿债义务公司应披露[27] - 董事等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公司应披露[28] - 公司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披露[23] - 北交所对公司股票实行风险警示或作出终止上市决定公司应及时披露[26] 文件保存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保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6] 内幕信息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38] 关联人报送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应报送公司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5] 财务信息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及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43]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3] 报告时间 - 定期报告披露需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协商时间报董事长批准[44] 报告编制审核 - 临时报告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由董事会办公室编制,董事会秘书审核[45] 重大事件通报 - 公司及子公司重大事件不涉及审议的由相关责任人通报董事会秘书[45] 豁免暂缓披露 - 公司拟披露信息符合条件可申请豁免或暂缓披露[42] 领导责任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首要负责人[32] 资料保管 - 董事会秘书保管公开转让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46] 信息查询 - 查询信息披露相关文件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查阅,申请与同意函保存期限与公司经营期限相同[46] 信息发布 - 公司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47] 投资者关系 - 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47] 现场参观 - 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公司应合理安排并派两人以上陪同,专人回答提问[47] 子公司管理 - 公司指派专人负责子公司信息披露,子公司重大事件应向董事会秘书和办公室报告[48] 违规处罚 - 董事等人员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如降薪、扣奖、解聘等[49] - 公司未对违规责任人追究处理,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处罚[4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实施[52]
华信永道(837592)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2025-07-31 13:01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在北交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1265万股[4] - 公司原注册资本6215万元,修订后为8079.5万元[4] - 公司原股份总数6215万股,修订后为8079.5万股[6] 股份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25%[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9] - 控股股东等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管理[9]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16] - 股东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7] - 股东所持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0] 交易审议规则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等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26]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财务资助与担保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1]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况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32] 会议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36] - 特定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3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6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6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96] - 董事会提交股东会的现金分红方案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05] - 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和修改需股东会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5] 信息披露与审计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07] - 公司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具体办理[110] 其他事项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0]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1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3]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自通知收到日生效,高管辞职自报告收到时生效[9] 履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原董高需履职,董事辞任公司60日内补选[9] 股份转让 - 董高任职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14] 追责与复核 - 公司可对离职董高追责,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复核[17] 制度实施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华信永道(837592) - 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2025-07-31 13:01
会议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7月31日召开[2] - 会议应到49人,实到47人[2] - 会议由盛斌先生主持[2] 选举结果 - 全体代表47票同意选姚航为职工代表董事[3] - 姚航任职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3]
华信永道(837592) - 职工代表董事任命公告
2025-07-31 13:01
人员变动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职代会,选举姚航为职工代表董事[2] - 姚航任职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自2025年7月31日生效[2] 持股情况 - 姚航持有公司股份1,641,114股,占股本2.0312%[2] 合规说明 - 人员变动及任职资格符合规定,未影响董事会人员比例[2] - 任命有利于规范运作,不影响生产经营[3]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2025-07-31 13:01
人员变动 - 姚航自2025年7月31日起不再担任董事、副总经理[3] - 姚航离任后继续担任职工代表董事职务[3] 股份情况 - 姚航持有公司股份1,641,114股,占公司股本的2.0312%[3] 影响说明 - 姚航辞职未导致董事会、监事会等人数不达标[5] - 姚航辞职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6]
华信永道(837592) -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7-31 13:01
董事会变动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补选战略委员会委员议案[1] - 原董事姚航因工作调动辞职后补选为委员[1] - 补选后战略委员会由刘景郁等五人组成[2] 影响说明 - 补选符合规定,对公司经营无不利影响[3] 备查文件 - 备查文件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4]
华信永道(837592)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7-31 13:01
人员聘任 - 2025年7月31日公司聘任高竹为证券事务代表[2] - 任职期限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人员信息 - 高竹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比0%[2] - 具备初级会计等多项资格[6] 任职影响 - 本次聘任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4]
华信永道(837592)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5-07-31 13:00
会议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董事会[2][3] - 现场会议2025年8月25日15:00召开,网络投票8月24 - 25日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1日[8] - 会议地点为北京西城区南礼士路二条2号院建工发展大厦15层[9] 议案情况 - 审议取消监事会等多项议案[10] - 议案1和3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1和2经监事会审议通过[10] - 特别决议议案序号1.00,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序号3.08[11]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14:30,地点同会议地点[14] - 会议联系人李佳慧,电话010 - 84933266,传真转8000,邮编100018[15]
华信永道(837592)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31 13:00
会议信息 - 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7月21日发通知[6] - 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3人[4]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三议案均全票通过[7] 后续安排 - 取消监事会和废止议事规则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7] - 募投项目延期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