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信永道(83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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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信永道:聘任高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日报· 2025-07-31 13:45
证券日报网讯 7月31日晚间,华信永道发布公告称,聘任高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
华信永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7-31 13:45
公司人事变动 - 华信永道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航先生因工作调动原因离职 [2] - 该人事变动自2025年7月31日起生效 [2]
华信永道(837592) -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7-31 13:02
会议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尚需股东会审议[2] 网络投票规则 - 股东会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做好组织准备[5] - 股东网络多次有效投票视为出席,未有效投票视为弃权[9] - 累积投票超票数或人数视为弃权[9] - 非累积投票应逐项表决,不得同时同意同一事项不同提案[9] - 总议案投票视为对非累积议案表达相同意见,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为准[10] - 多方式重复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1] - 需回避或放弃投票股东的投票应剔除[12] 其他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时中小投资者投票单独统计披露[11]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应披露意向且不得有偿[11]
华信永道(837592)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制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3] 适用范围 -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适用本制度[6] 豁免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7] 后续处理 - 暂缓、豁免原因消除等应及时披露[8][11] 登记报送 - 应登记相关事项并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材料[9][12] 事务管理 - 董秘负责组织协调,申请未通过按规定披露[10]
华信永道(837592)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承诺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 制度内容 - 适用于公司及其承诺人多种承诺行为,承诺应明确具体可执行[6] - 公司应充分披露承诺信息,承诺事项含具体内容及履约时限[6][8] - 承诺人可能无法履约时应告知公司并提供新担保[9] 制度生效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
华信永道(83759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制定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2] 子公司定义 - 制度所称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可实际控制的下属各级子、孙公司[4]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提名及选举董事、监事[7] - 子公司应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信息并按权限报审[9] - 子公司应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并接受审计[10] - 子公司对外担保需事先报告并审批[12] - 子公司规范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12] - 子公司关联交易按相关制度执行[12]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审议通过《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6] 制度原则 - 薪酬制度遵循公平等原则[6] 管理机构 - 董事会负责制订薪酬标准与方案等[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薪酬标准等[8] 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领津贴,按月发,统一代扣税[11]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基本和绩效两部分[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原规章失效[13]
华信永道(837592)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7-31 13:02
会议决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审议通过《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2] 人员任期与聘任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 - 兼任高管的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7]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每月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15] 职责分工 - 总经理统筹生产经营,向董事会报告[10] - 副总经理协助工作,可代行职权[11] - 财务负责人主管财务,拟定制度等[11] 报告要求 - 总经理七月底前报上半年经营情况[20] - 年末提交下年计划和上年总结报告[20] - 执行决议后随时书面报告董事会[22] 细则说明 - 工作细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26]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27]
华信永道(8375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3] 选聘流程 - 选聘需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通过、股东会决定[6]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9] 资料管理 - 选聘文件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1][13] 评价审查 - 评价质量管理水平应重点评价相关政策与程序[12] - 加强对信息安全管理能力审查并明确责任[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8] 选聘时间 - 拟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21] 禁选情况 - 有分包转包等严重行为的事务所不再选聘[19][20] 信息披露 - 按要求披露履职及监督情况等信息[18]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 抵触时以法律规定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华信永道(837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1 13:02
制度审议 - 2025年7月3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5] - 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不超1000股可全转[6] - 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基数[6] 减持规定 - 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超1%需提前三十个交易日披露[7] 信息申报与公告 - 决议通过两日内委托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8] - 股份变动两日内公告[8] 交易禁止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等不得买卖[9] - 不得六个月内反向买卖[10] 违规处理 - 违规收益归公司,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