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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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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远信科(831961)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18 12:03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9《关于修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 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77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创 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18 12:03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72 第一条 为了促进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 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二)具备履 ...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18 12:03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81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13《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北京证券交 ...
创远信科(83196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18 12:0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3]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潜在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8] 人员变动备案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应2个交易日内报北交所备案[10] 声明及承诺书签署 - 新任董事、高管应在任命后1个月内签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并报备[10]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业绩预告情形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预告[18]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收低于5000万元且相关利润为负,应在1个月内预告[18] 业绩修正公告 - 业绩快报、预告财务数据与实际差异达20%以上,应披露修正公告[18]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或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发通知并提供网络投票[29] 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 - 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披露定期报告同时披露相关文件[20] 重大事件披露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情况,公司应及时首次披露[24]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3]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3]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50万元需披露[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披露[37]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应披露[38] 重大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披露[42] 股份相关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43]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应披露[4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比例每增减5%应披露[45] 合同披露 - 订立购买原材料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52] - 订立出售产品等合同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披露[52] 董事披露说明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说明并披露[53] - 董事任职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半数需说明并披露[5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55][59] 信息保密 - 未公开信息知情人不得在信息公开前披露或交易[84] 文件保管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80] 关联方定义 - 过去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特定条件的法人或自然人可能为关联方[9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失效[96]
创远信科(83196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5-08-18 12:0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54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 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 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 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 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二、 决策与审议程序 202 ...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18 12:0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8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无需股东 会审议)》之子议案 12《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 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创远信科(上海)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 ...
创远信科(831961) - 董事变动公告
2025-08-18 12:0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90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董事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陈忆元先生,因个人年龄原因辞任,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 不再担任董事。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8,915,364 股,占公司股本的 6.24%, 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其它职务, 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董事陈忆元先生的离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 数,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 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导致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陈忆元先生的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陈忆 元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 ...
创远信科(831961)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5-08-18 12:0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53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授信基本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业务品种、额度、期限和 利率,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该综合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可以在不 同银行间进行调整。 为提高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签 署相关的合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人,出席董事 8 人。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 ...
创远信科(831961) -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8-18 12:01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56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 照如下: | 原规定 | 修订后 | | --- | --- | |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 第一条 为维护创远信科(上海)技术 | 第一条 为维护创远信科(上海)技术 |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东、职工 | |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 |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 |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 法》("《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 | 证券法》( ...
创远信科(831961) -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2025-08-18 12:01
(一)人员变动的合规性说明 证券代码:831961 证券简称:创远信科 公告编号:2025-089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证券事务代表任命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聘任秦焕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职期限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自 2025 年 8 月 15 日起生效。该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 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合规性说明及影响 创远信科(上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8 日 秦焕喆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 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人员变动对公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