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洁(83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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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4-15 08:42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乐丹律师、罗议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本法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 ...
新安洁: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08:41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4月12日召开,采用现场+网络投票[2] - 出席股东10人,持股157,934,218股,占比52.595065%[3] - 网络投票股东0人,持股0股,占比0%[3] 人员出席情况 - 9名董事7人出席,2人出差缺席[4] - 3名监事全部出席[5] 人事变动 - 提名李斌为独立董事接替崔彦军,津贴6万/年[6] - 李斌当选,崔彦军4月12日离职,李斌同日任职[8][11]
新安洁(831370)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4 16:00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11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57,934,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595065%。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7 ...
新安洁(831370)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04-14 16:00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律师事务所 DeHeng Law Offices 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 9 号国华金融中心大厦 A 栋 24 层 电话:023-63012200 传真:023-63012211 邮编:400024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 关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致: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接受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王乐丹律师、罗议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 次股东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
新安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7 10:01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08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提名人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斌为新安洁 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 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 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 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且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 碍被提名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已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北交所业务规则; (二)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 ...
新安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7 10:01
证券代码:831370 证券简称:新安洁 公告编号:2024-005 新安洁智能环境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会议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魏延田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 3 票同意通过。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其中董事王光强、魏文筠、崔彦军、程世红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和表决意见。 二、议案审 ...
新安洁:独立董事辞职公告(崔彦军)
2024-03-27 10:01
人员变动 - 2024年3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崔彦军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2] - 崔彦军持股0股,占比0%[2] - 董事会提名李斌接替崔彦军,待股东大会审议[3] 影响情况 - 崔彦军辞职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不足1/3[3] - 对公司生产经营无不利影响[3]
新安洁: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2024-03-27 10: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4月12日15:00召开[5] - 网络投票4月11日15:00 - 4月12日15:00[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3日[8] 会议地点与审议事项 - 会议地点在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G幢6楼会议中心[9] - 审议《关于改选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李斌接替崔彦军[9][10] 津贴与登记信息 - 李斌独立董事津贴6万元/年(含税)[10] - 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00 - 12:00[12] - 登记地点在重庆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64号G幢董事会办公室[12]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董事会秘书蔺志梅,电话023 - 86077888[13]
新安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4-03-27 10: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相关经验,品德良好且符合北交所条件[2]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多项规定[2][3] - 不能是特定股东及其亲属[4] - 近36个月无相关处罚和谴责批评[6][8]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过往任职出席会议情况有要求[8] - 需承诺任职遵守法规,确保精力和独立判断[8]
新安洁:独立董事任命公告(李斌)
2024-03-27 10:01
独立董事改选 - 2024年3月2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改选独立董事议案[2] - 提名李斌为独立董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崔彦军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3] 任职情况 - 李斌无公司股份,履历丰富[2][4] - 新任董监高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规定[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