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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福建:“三多”妙笔写活山林文章
中国自然资源报· 2025-10-17 02:46
文章核心观点 - 福建省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通过制度创新激活林业生产力,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1][4] - 改革以兴林富民为目标,拓展“两山”转化路径,使绿色成为福建高质量发展的最亮底色 [1][4] - 林业不仅展示出“生态美”,同时促进了“百姓富” [4] 林业经济发展与产业规模 - 2024年福建省林业产业总产值达812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位居全国前列 [8] - 全省竹林面积、竹笋年产量均居全国第一,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3324万亩,超180万人参与林下经济发展 [8] - 林业产业总产值从2002年的635.9亿元增长至2024年的8121亿元,木质活性炭产量居全国首位,造纸产业总产值位列全国第二 [17] 林权制度改革创新 - 三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林票制度改革试点,实行“合作经营、量化权益、市场交易、保底分红” [10] - 林票能交易、兑现、质押、继承,将长期收益变为“现钱”,解决了林业难融资、林权难流转等问题 [10] - 截至目前,林票制发已发展到6个设区市、37个县(市、区),制发金额近11亿元 [11] 生态保护与资源管理 - 全省自然保护地达358处,85%以上的珍稀濒危物种、70%以上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8] - 2002年以来全省累计完成植树造林超4271.5万亩,森林覆盖率净增4.6个百分点,达65.12%,连续46年位居全国第一 [17] - 森林蓄积量净增4.46亿立方米,达8.07亿立方米 [17] “三多”改革与市场建设 - 选择20个县(市、区)开展“多方得益、多式联营、多重服务”的“三多”改革试点,下达两批62项重点改革任务 [13] - 在全国率先推动林下经济不动产登记,共发放林下经济不动产证328本 [13] - 沙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交易突破50亿元,其中林业类占56%,平均溢价率14.8% [13] 富民成效与林农收入 - 2024年包括广大林农在内的全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5万元,同比增长6.7% [17] - 重点林区林农涉林收入约占总收入的五分之一 [17] - 通过发展林木产业、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等,有力促进山区经济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