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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实施!金融基础设施迎来新规: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
中国经营报· 2025-09-28 06:56
《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 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办法》规定了金融基础设施管理部门对金融基础设施的监督 管理要求,包括备案、报告、批准及退出事项。 中经记者 郝亚娟 夏欣 上海、北京报道 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方面指出,《办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金融基础设施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 善。《办法》明确了金融基础设施的定义、范围和监管职责分工,强化了准入管理、运营要求和风险管 理,增加了对境外金融基础设施跨境交付的规范,通过监管集权化、安全优先化、国际对标化,重构了 中国金融基础设施的治理范式,为金融基础设施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监管架构重构 《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证监会联合发布,是我国首部全面覆盖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的综合性部门规 章。 运营合规调整 在运营方面,《办法》要求运营机构建立健全清晰透明的治理结构和有效的问责机制,设立风险管理委 员会;相关服务涉及外包的,应当明确服务外包不得转移责任,不得妨碍管理部门履行相关监管职能; 运营机构应当承担参与者管理主体责任,切实采取措施强化参与者的监督和管理。运营机构与金融基础 设施参与者 ...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出台政策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
经济日报· 2025-08-11 00:51
监管框架与制度建立 -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印发《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1] - 填补金融基础设施监管制度空白 明确监管主体、标准及流程 强化统筹监管[1] - 首次将6类金融基础设施纳入统一监管框架 明确监管分工与责任[2] 监管范围与对象 - 金融基础设施涵盖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1] -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非法设立运营金融基础设施 不得非法使用"交易所""清算""结算"等近似名称[3] - 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需持牌经营 防范盗用、冒用名义的违法违规行为[3] 监管内容与要求 - 《办法》共6章37条 聚焦业务监管 健全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1] - 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1][2] - 完善检查、处罚、恢复处置、退出等监管规定 实现监管标准统一[1] 监管体制与分工 - 维持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现行监管体制 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2] - 强化对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的集中统一监管[2] - 多部门协同优化规则体系 涵盖机构准入、日常运营到监督管理全流程[3] 市场影响与长期意义 - 短期推动清算结算、登记托管等核心环节规范升级 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效率[2] - 长期通过"布局合理、治理有效"的体系为跨境合作和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技术保障[2] - 增强我国在全球金融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安全基因[2][3] 体系建设目标 - 推动形成功能齐全、运行稳健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覆盖货币、证券、基金、外汇等市场[1] - 建设布局合理、治理有效、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3] - 助力金融强国建设 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2][3]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出台政策——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
搜狐财经· 2025-08-10 23:28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新规出台 -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印发《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旨在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统筹监管,建立健全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1] - 金融基础设施包括金融资产登记存管系统、清算结算系统、交易设施、交易报告库、重要支付系统、基础征信系统等6类 [1] - 我国已形成功能齐全、运行稳健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为货币、证券、基金、外汇等金融市场交易活动提供支持 [1] 监管框架与制度完善 - 《办法》共6章37条,聚焦金融基础设施业务监管,健全运营、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 [1] - 首次将6类金融基础设施纳入统一监管框架,明确监管分工与责任,填补了金融基础设施监管的制度空白 [1][2] - 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2] 政策影响与实施 - 短期将推动清算结算、登记托管等核心环节规范升级,提升市场透明度和效率 [2] - 长期看,通过"布局合理、治理有效"的基础设施体系,为跨境金融合作、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技术保障 [2] - 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需持牌经营,严禁非法设立运营或使用相关服务名称 [3] 监管协同与未来发展 - 明确了从机构准入、日常运营到监督管理等全流程规范细则,强化监管协同 [3] - 回应数字经济时代金融基础设施升级需求,为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供制度根基 [3] - 中国人民银行将持续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与统筹监管,推动形成先进可靠、富有弹性的金融基础设施体系 [3]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出台政策—— 完善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
经济日报· 2025-08-10 21:59
金融基础设施监管新规 - 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将于10月1日施行 涵盖金融资产登记存管 清算结算 交易设施等6类基础设施 [1] - 新规填补制度空白 明确监管主体 标准及流程 强化统筹监管 防范系统性风险 包含6章37条 覆盖运营 风险管理 公司治理等制度规则 [1][2] - 首次提出"系统重要性金融基础设施"概念 明确认定标准和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集中统一监管 [2][3] 监管框架升级 - 改变原有分散监管模式 将6类基础设施纳入统一框架 明确部门分工与责任 从风险管理 公司治理等多维度强化监管 [2] - 要求运营机构持牌经营 严禁非法设立或使用"交易所""清算"等名称 新设机构需通过严格资质审查 [3] - 建立全流程监管规范 包括机构准入 日常运营 监督管理等环节 纳入宏观审慎监管框架 [3] 市场影响分析 - 短期推动清算结算 登记托管等核心环节规范升级 提升市场透明度和运行效率 [2] - 长期通过优化基础设施体系布局 为跨境金融合作和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技术支撑 增强国际规则制定话语权 [2] - 政策助力构建安全 高效的基础设施体系 为金融强国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