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交强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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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安全统筹”≠正规保险
金融时报· 2025-08-13 02:41
二是关注投保细节,谨防上当受骗。警惕名称与正规保险公司近似,且带有"统筹""互助""机动车安全 服务""车保""联保"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如遇内容包含"商业电子服务单""汽车服务""安全互助服务"字 样,服务种类明细包含"XXX损失责任""XXX保障"而非"XXX保险"字样的合同,切勿轻易缔约转账。 同时,要抵御低价诱惑,警惕"保费"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不要通过不明链接、陌生电话等非 正规渠道购买保险,不要通过扫描不明二维码的方式支付产品款项,支付保费时留意对方名称,避免使 用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转账方式支付保费。 三是客观认识风险,正规渠道投保。为了确保权益得到充分保障,请广大消费者全面客观认识购买机动 车"交通安全统筹"风险。如有保险需求,请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 险及商业保险。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会与开展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等业务的经营主体进行任何 合作。投保前,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保险机构许可证信息。 8月4日,天津市金融监管局发布的《关于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关于机动 车"交通安全统筹"投诉不断增多。经营销售机动车"交通安全 ...
◆ 天津:“安全统筹”≠正规保险
金融时报· 2025-08-13 02:26
行业风险提示 - 近期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相关投诉不断增多 反映市场存在不规范经营现象 [1] - 经营主体名称与正规保险公司高度近似 通过"低保费""和保险一样用"等话术诱导消费者购买 [1] - 销售后无法有效保障消费者退保及出险理赔权益 消费者需谨慎对待此类业务 [1] 业务性质界定 - "交通安全统筹"属于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 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 [1] - 该业务不属于保险业务 经营主体未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 不是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 [1] - 相关合同不属于保险合同 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 [1] 风险识别特征 - 警惕名称带有"统筹""互助""机动车安全服务""车保""联保"等字样的经营主体 [2] - 注意合同中出现"商业电子服务单""汽车服务""安全互助服务"字样而非保险条款 [2] - 服务种类明细包含"XXX损失责任""XXX保障"而非"XXX保险"字样 [2] 消费者防护措施 - 抵御低价诱惑 警惕"保费"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产品 [2] - 避免通过不明链接、陌生电话等非正规渠道购买 拒绝扫描不明二维码支付 [2] - 支付时留意对方名称 避免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私人转账方式 [2] 正规投保渠道 - 保险需求应向具有合法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2] - 保险公司及中介机构不会与开展机动车"交通安全统筹"的经营主体进行合作 [2] - 投保前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保险机构许可证信息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