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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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分红:红利恒生基金12月18日分红
搜狐财经· 2025-12-10 01:41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权益登 记日为12月12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2月18日。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 费。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证券之星消息,12月10日发布《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 第八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八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1月 11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
基金分红:红利恒生基金11月20日分红
搜狐财经· 2025-11-12 01:41
| 分级基金筒称 | 代码 | 置准日置等净值 | | 分红方案 | | --- | --- | --- | --- | --- | | | | (元) | | (元/10份) | | 红利恒生 | 520550 | | 1.21 | 0.04 | 证券之星消息,11月12日发布《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 第七次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2025年度的第七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10月 10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权益登 记日为11月14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11月20日。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采用现金分红。根据财政部、国家 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 费。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 投资建议。 ...
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六次分红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0-19 19:30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扩位证券简称为"港股红利低波ETF"。 2、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或基金的可供分配 利润进行评价,在符合收益分配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本公司将于2025年10月24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到相应款项后,在2025年10月27日 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收益发放办法 1)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 计息。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自动将尚未领取 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根据本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2咨询办法 1)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2)招商 ...
关于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7-06 18:42
基金销售合作 - 招商基金与银河证券签署基金销售协议 自2025年7月7日起增加银河证券为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ETF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1] - 开通业务包括二级市场申购 赎回等相关业务 基金简称"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ETF" 场内简称"红利恒生" 扩位证券简称"港股红利低波ETF" 基金代码520550 [1] 业务办理 - 具体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需遵循销售机构相关规定 投资者需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详细信息 [1] 投资者咨询渠道 - 招商基金官网为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5 [4]
招商恒生港股通高股息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5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6-11 20:29
基金分红公告基本信息 - 招商基金旗下“港股红利低波ETF”发布分红公告,其扩位证券简称为“港股红利低波ETF” [1] - 招商基金旗下“中证红利ETF”发布2025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该基金自2020年3月16日起新增扩位证券简称 [6] - “港股红利低波ETF”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或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在符合条件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1] - “中证红利ETF”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每季度可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估,当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增长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 [6] 分红执行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6月18日将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款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指定银行账户 [2][7]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2025年6月19日闭市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现金红利款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现金红利 [2][7] - 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7] 投资者收益发放提示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不计息 [2][7] - 一旦投资者办理指定交易,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结算系统将自动把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指定的证券公司 [2][7] 投资者咨询渠道 - 投资者可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进行咨询 [4][7] - 投资者可访问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信息 [5][7] - 投资者亦可联系招商基金直销网点及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