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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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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丨房土两税税源采集及申报指南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8 01:31
厦门市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指南 - 厦门市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半年申报制,上半年申报期限为7月1日至7月31日 [1] 税源采集操作流程 - 首次申报需先完成税源采集,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 [3] - 系统支持新增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信息,分别填写土地基本信息和房屋基本信息后提交 [7][8] - 电子税务局已实现通过契税申报信息自动预填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 [9] 税源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 出租房产需在"房产税税源信息"中分别录入从价和从租的应税信息,包括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及租金收入等 [11] - 城镇土地使用税填报要求:每宗土地单独填表,跨等级土地需分表填报,不得合并多宗土地记录 [12] - 存在减免信息的纳税人可通过"减免税信息"模块新增减免性质,系统自动计算减免金额 [14] 纳税申报方式 - 提供两种申报方式:确认式申报可直接勾选税种卡片提交,填表式申报进入详细申报表界面 [17][18][20] - 申报表自动带出本期房土两税数据,确认无误后可提交申报并完成税款缴纳 [22][23]
热点问答丨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7-25 00:52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政策 -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缴纳,上半年申报期限为当年7月1日至7月31日,下半年为次年1月1日至1月31日 [3] 电子税务局申报流程 - 企业需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进入税源采集界面 [4] - 税源采集完成后可选择"确认式申报"或"填表式申报"两种方式 [4] - 支持通过首页搜索栏录入关键词快速进入税源采集界面 [4] 税源信息更正与终止 - 更正往期数据需进入【申报更正与作废】模块,根据申报日期或税款所属期查找对应申报表进行修改或作废 [5] - 房屋纳税义务终止需在房产税税源信息采集中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并录入转出时间 [6] - 土地纳税义务终止需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信息采集中点击【义务终止】按钮并录入转出时间 [7] 税源信息导入与删除 - 支持下载模板填写数据后导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源信息 [8] - 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直接通过【删除】按钮移除 [9] "六税两费"减半政策 -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申报时系统会自动判定并勾选"普惠减免",无需手动选择减免代码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