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银优2

搜索文档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9-19 19:10
股东增持行为 -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7日至9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南京银行股份123,218,159股 [3][4] - 增持后持股比例由9.00%提升至9.99% 增幅达0.99个百分点 [4] - 增持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不触及要约收购 [5] 股东承诺与股权状况 - 南京高科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股份 [6] - 增持后所持股份均享有完整表决权 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情况 [9] -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7] 股东关系结构 - 南京银行股东中不存在与南京高科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实体 [3] - 南京高科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直接进行本次增持操作 [3][4]
南 京 银 行: 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南银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十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16:24
核心观点 - 南京银行宣布将提前赎回"南银转债",赎回价格为100.1537元/张,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7月17日,赎回款发放日为2025年7月18日 [1][2][4] - 赎回条件已触发,因公司股票在2025年5月13日至6月9日期间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转股价格8.22元/股的130%(即10.69元/股) [2][4] - 最后交易日为2025年7月14日,最后转股日为2025年7月17日,赎回完成后"南银转债"将于2025年7月18日摘牌 [1][5][6] 赎回条款 - 赎回条件: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 [3] - 赎回价格计算:债券面值(100元/张)加当期应计利息(0.1537元/张),合计100.1537元/张 [4] - 当期应计利息公式:IA=B×i×t/365,其中票面利率1.70%,计息天数33天(2025年6月15日至7月18日) [4] 赎回程序 - 赎回对象: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全部"南银转债"持有人 [4] - 赎回款发放: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账户派发,未指定交易的投资者赎回款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 [5] - 摘牌安排:赎回完成后,"南银转债"自2025年7月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摘牌 [6] 税务说明 - 个人投资者需缴纳20%利息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为100.1230元/张(税后) [7]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实际派发金额为100.1537元/张(含税) [7] - 非居民企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派发金额为100.1537元/张 [7] 交易与转股安排 - 最后交易日:2025年7月14日,收市后停止交易 [5] - 最后转股日:2025年7月17日,收市后停止转股 [6] - 投资者需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否则将按100.1537元/张被强制赎回 [2][8]
南 京 银 行: 南 京 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08:28
利润分配方案 - 每股现金红利为人民币0.19931元(含税)[1] - 总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人民币2,344,106,091.87元[1] - 差异化分红送转未实施[1] 分配实施时间 -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1] - 除权(息)日和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5年6月23日[1] 分配实施办法 - 现金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向指定交易股东派发[1] - 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1] - 部分股东(如BNP PARIBAS、南京紫金投资集团等)由公司直接发放[2] 税务处理 - 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不同,税负分别为20%(1个月内)、10%(1个月至1年)、免税(超过1年)[2]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3]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7938元[3][4] - 沪股通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7938元[4] - 其他居民企业投资者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红利为人民币0.19931元[4] 咨询方式 - 联系部门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4] - 联系电话为025-867750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