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同仁堂高纯南极磷虾油
搜索文档
同仁堂与磷虾油涉事孙公司割席,品牌授权人员:控制字号就没事
凤凰网财经· 2025-12-16 13:19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同仁堂品牌存在广泛的低门槛贴牌授权模式 导致其品牌被大量用于各类定制产品 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近期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的磷虾油产品被检出核心成分含量为零 引发品牌信任危机 公司采取起诉涉事经销孙公司的措施试图切割责任 但此举能否有效整顿市场乱象和挽回品牌形象存疑 [2][4][5][12] “磷虾油”事件与涉事方 - 上海市消保委检测发现 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 其标识磷脂含量为43% 但实测含量为0 涉嫌造假 [5] - 该产品生产方为安徽哈博药业 经销商为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后者是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的子公司 同仁堂集团的孙公司 [5][6] - 生产方哈博药业主营保健食品贴牌代加工 存在多次行政处罚和食品安全问题记录 累计被罚金额27.8万元 2025年6月因广告违法被罚款1万元 2024年7月其生产的锌镁片抽检不合格 [8][9] - 涉事磷虾油产品包装虽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但实际使用的是经销商同仁堂四川的自有商标“朕皇” 而非集团核心的“同仁堂双龙商标” [11] 同仁堂的贴牌商业模式 - 贴牌生意的关键参与者是同仁堂集团旗下的两家孙公司:同仁堂四川和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3] - 核心模式为“品牌授权+委托生产” 孙公司提供品牌背书和渠道管理 实际生产交由哈博药业等代工厂完成 [13] - 品牌授权招商人员表示 贴牌合作起订量低至一万盒 可由同仁堂合作工厂代工 可选择“蓝帽”(保健食品)或“食品”标识 产品包装可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2][15] - 以定制一万盒灵芝孢子粉为例 “蓝帽”产品每罐30多元 总费用约30万元 “食品”标识产品每罐约15元 这些产品在电商平台可翻倍售卖至60甚至90多元 [15][17] - 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获得授权 可自行设计包装 但需印上授权方如“内廷上用”的商标图片 该商标字样中“北京同仁堂”五字使用了同仁堂牌匾专用字体 [17][20] - 招商人员声称 同仁堂四川因字号使用过大而出问题 而按同仁堂兴安保健的字号设计“绝对没问题” [23] - 进行招商的公司从股权上看与同仁堂集团无直接关联 但声称集团已将贴牌招商权力下放 并提供盖有同仁堂兴安保健公章的授权书 [28] 同仁堂的质量历史与品牌管理 - 同仁堂兴安保健滦南分公司此前因代工贴牌产品“菊花决明子薄荷咀嚼片”和“益生菌羊奶高钙片”的维生素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受行政处罚 也曾因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被处分 [29] - 2018年“蜂蜜门”事件中 集团子公司同仁堂蜂业的受托生产商回收过期蜂蜜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导致同仁堂蜂业被罚款1400余万元 北京同仁堂被撤销“中国质量奖” [31] - 同仁堂集团曾多次发布声明 强调未经其书面授权不得使用“同仁堂”或“北京同仁堂”字样及相关标识 并称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对外开展招商加盟活动 [31] 公司应对措施与法律视角 - 事件曝光后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发布声明 称涉事磷虾油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涉嫌违法” 并表示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12] - 法律专家指出 同仁堂集团作为商标权利人 有权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即便存在下属公司默许使用的情形 第三方使用行为也构成侵权 [32] - 法律专家认为 商标权利人有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保证产品质量 持续打击侵权行为对于巩固品牌显著性和美誉度是必要且有益的 [32] - 对于集团起诉孙公司一事 媒体多次联系同仁堂集团及同仁堂四川 但未获得有效回复 [32][33]
同仁堂与磷虾油涉事孙公司割席,品牌授权人员:控制字号就没事
凤凰网财经· 2025-12-16 10:44
文章核心观点 - 北京同仁堂品牌授权贴牌模式门槛低、管理松散,导致市场上出现大量质量参差不齐甚至涉嫌造假的“同仁堂”贴牌产品,严重损害了品牌声誉 [2][4] - 近期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被检测出核心成分磷脂含量为零,引发公众对产品质量的质疑,生产方安徽哈博药业存在多次行政处罚记录 [5][7] - 面对危机,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选择起诉涉事的品牌经销孙公司同仁堂四川,试图划清界限,但此举能否有效肃清市场乱象和挽回品牌形象存疑 [4][10][27] 贴牌商业模式与操作细节 - 贴牌合作起订量低至一万盒,由同仁堂合作工厂代工,可选择“蓝帽”(保健食品)或“食品”标识,产品包装可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 [2] - 品牌授权招商人员表示,定制一万盒灵芝孢子粉产品,“蓝帽”标识每罐30多元,总费用约30万元;“食品”标识每罐约15元,产品在电商平台可翻倍售卖至60甚至90多元 [12][14] - 贴牌生意的关键参与者主要为同仁堂集团旗下的两家孙公司: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兴安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 - 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获得授权,包装可自行设计,但需印上授权方提供的商标图案,其中“北京同仁堂”字样使用特定书法字体 [14][17] - 招商权力被下放至与同仁堂集团无股权关联的第三方公司,如北同甄选(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5] 产品质量问题与涉事方 - 上海市消保委检测显示,一款“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产品标识磷脂含量为43%,但实测含量为0,涉嫌造假 [5] - 该产品生产方为安徽哈博药业,该公司是一家保健食品贴牌代加工服务商,存在多次行政处罚记录,累计被罚金额27.8万元 [7] - 哈博药业过往产品存在抽检不合格记录,例如2024年7月生产的锌镁片抽检不合格 [7][8] - 涉事磷虾油产品包装虽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但实际使用的是经销商同仁堂四川的自有商标“朕皇”,而非同仁堂集团核心的“同仁堂双龙商标” [10] 品牌方的回应与法律分析 - 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发布声明,称涉事磷虾油产品“未经授权擅自突出使用‘北京同仁堂’字样,涉嫌违法”,已启动司法程序起诉涉事企业 [10] - 法律专家指出,同仁堂集团作为商标权利人,有权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并有法定义务监督被许可人保证产品质量 [27][28] - 同仁堂集团曾多次声明,从未允许下属公司使用“同仁堂”商标对外开展招商加盟活动,此类行为均与集团无关 [27] 历史质量问题与品牌声誉 - 同仁堂兴安保健滦南分公司此前因代工贴牌产品“菊花决明子薄荷咀嚼片”和“益生菌羊奶高钙片”的维生素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而受行政处罚 [26] - 2018年“蜂蜜门”事件中,集团子公司同仁堂蜂业的受托生产商回收过期蜂蜜并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导致同仁堂蜂业被罚款1400余万元,北京同仁堂被撤销“中国质量奖” [27] - 品牌近年似乎陷入“质量问题-处罚-声明-再犯”的恶性循环,信任持续受损 [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