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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支付存量房首付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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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购存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新京报· 2025-08-13 11:03
政策内容 - 天津市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务新举措 允许符合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1] - 申请人需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或按揭贷款购买存量房屋[1] - 申请人需在承办托管资金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办理资金托管服务 且托管银行已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联网合作[1]
天津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新举措
新浪财经· 2025-08-13 03:46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推出购存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便民服务新举措,符合条件的 缴存人及配偶可一次性申请提取购房合同签订当月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支付首付款。具体如下: 存量房屋买卖双方与托管银行签订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后,申请人持以下资料在托管银行申请办 理: 1.本人身份证件; 2.资金托管协议;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存量房交易首付款申请书》; 4.提取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一、申请条件 购房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以下简称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用于支付购 房首付款: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按揭贷款购买存量房屋; 2.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时,在承办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托管银行)办理资 金托管服务; 3.托管银行已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相关业务联网合作。 二、办理方式 在银行网点签定资金托管协议同时办理提取存首付,50个办理网点任意选、就近办、当场办结。 3.贷款银行按需选择,在哪贷款不受限制 购房人可结合自身需求选择贷款银行申请贷款,不限于此项业务办理银行。 4.公积金贷款额度正常算,能贷多少不受影响 办理该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