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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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2-14 23:49
基金基本信息 - 公告涉及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12月15日 [1] - 基金将于2025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8] 日常申购与赎回安排 - 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在开放日办理,开放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则不开放 [1] - 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最小申购单位为150万份 [2] - 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本基金目前最小赎回单位为150万份 [4] - 基金管理人可设定申购或赎回份额上限以控制当日总规模 [2][4] -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可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份额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 [2] -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运作情况、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或新增规模控制措施 [2][4][5] 费用结构 - 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3][6][21] 销售与服务机构 -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券商(一级交易商)包括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家机构 [7][8][9][10] - 基金管理人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10] -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的营业场所或按其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申购与赎回 [13] - 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未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能开通申购赎回业务 [13] 申购与赎回操作原则与程序 - 本基金采用份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 [14] - 申购对价、赎回对价包括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14] - 申购、赎回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4] - 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受理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 [16] - 投资人T日申购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交收登记以及现金替代的清算;现金差额的交收在T+2日办理 [17] - 投资人T日赎回成功后,登记机构在T日收市后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交收与基金份额的注销及相关现金替代的清算;现金差额的交收在T+2日办理 [18] - 正常情况下,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成份股的现金替代的清算交收于T+7日(指开放日)内办理 [18] 净值披露与信息查询 - 自2025年12月18日始,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销售机构等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10] -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内公告 [21]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4位 [21] -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021)61055000了解详细信息 [22] 其他相关事项 - 本公告仅对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需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11] - 有关本基金上市交易事宜将另行公告 [12] - 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起,暂停旗下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但已持有基金份额的日常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24]
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11-23 22:24
基金基本信息 - 基金全称为交银施罗德中证智选沪深港科技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7] - 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17] -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认购价格亦为人民币1.00元 [17][26] - 基金代码为517950,认购代码为517953 [18] - 基金场内简称为“交银科技”,扩位简称为“沪深港科技50ETF交银” [21] 募集安排 - 基金募集期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5日 [3][23] - 募集对象为符合法规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等 [3][18] -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 [2][36] - 基金可设置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再受此限制 [3] 认购方式与规定 -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笔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最高不得超过99,999,000份 [4][29][36] -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单笔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单笔须在100万份以上(含100万份) [5][31][36] - 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原则上没有限制 [4][5][36] 销售与服务机构 - 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0] - 发售主协调人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60] - 网上现金发售代理机构为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上交所会员单位 [20][64] - 网下现金发售的直销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柜台 [22][61] - 网下现金发售代理机构包括国泰海通证券、中信证券、方正证券、华泰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广发证券等多家机构 [61][62][63] - 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6] 账户与认购程序 - 投资者认购需具有上海证券账户(上海A股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4][37] - 使用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如参与申购、赎回需开立上海A股账户 [4] - 网上现金认购业务办理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12月5日的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40] - 网下现金认购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时间为基金募集期每日的9:00-16:00 [41] 费用与资金处理 -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费率表收取 [27] - 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网下现金认购可收取不超过0.80%的佣金 [27] - 通过基金管理人进行网下现金认购的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25][33] - 网上现金认购和通过发售代理机构进行的网下现金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计入基金财产,不折算为份额 [25] 基金合同生效条件 - 基金募集需满足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且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的条件 [56] - 若募集期届满未满足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在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