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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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 实施出口管制!
DT新材料· 2025-10-09 16:05
锂电池出口管制 - 对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实施出口管制 [3] - 用于生产上述高能量密度电池的技术同样受到管制 [4] - 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关键设备被管制,包括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和分容柜 [6] 电池材料及相关设备出口管制 - 对高性能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实施管制,标准为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³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 [5] - 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镍钴锰氢氧化物、镍钴铝氢氧化物)和富锂锰基正极材料被列入管制清单 [7] - 用于制造正极材料的设备如辊道窑、高速混料机受到管制 [7] - 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人造与天然石墨混合负极材料被管制 [9] - 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石墨化、包覆改性等关键工艺设备及技术受到全面管制 [9] 超硬材料出口管制 - 对特定粒径范围的人造金刚石微粉(平均粒径≤50 μm)和人造金刚石单晶(50 μm < 平均粒径 ≤ 500 μm)实施出口管制,但用于装饰、首饰的培育钻石除外 [8] - 具有特定技术参数的人造金刚石砂轮、人造金刚石线锯及其生产工艺技术受到管制 [9][10] - 用于生产超硬材料的直流电弧等离子体喷射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及工艺技术被管制 [9][11] 稀土设备出口管制 - 对具有特定技术参数的稀土电解槽实施管制,其电流范围为6000~30000 A [11][13] - 真空碳管炉(加热温度0~1700 ℃,真空度≥1×10⁻³ Pa)和两种稀土晶体生长炉(最高加热温度分别≥2300 ℃和≥1400 ℃)被列入管制清单 [11][13] - 用于稀土磁材加工的多线切割机、激光切割设备、自动粘料机等多种精加工设备受到管制 [11][13] 碳材料行业活动与展品 - 第九届国际碳材料大会暨产业展览会涵盖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硅碳、电容炭等多种碳材料及制品 [14] - 展会应用端覆盖汽车工业、航空航天(低空经济)、风电叶片、氢储运、回收领域 [14] - 生产设备展品包括高温炉、石墨化炉、化学气相沉积炉、碳纤维生产线等多种关键设备 [15] - 分析仪器展品包括XRD、TEM、SEM、比表面积测试仪等材料表征设备 [15]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商务部网站· 2025-10-09 10:42
【发布单位】安全与管制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发文日期】2025年10月0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 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a. 镍钴锰氢氧化物(参考税则号列:28539030);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 考税则号列:85076000)。 (二)3B901.a.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1. 卷绕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2. 叠片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3. 注液机(参考税则号列:84798999); (三)3E901.a.用于生产3A001项所管制物项的技术。 二、正极材料相关物项 (一)3C901.a.1.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3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参考税则号列:284290 ...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0-09 09:36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决定对特定锂电池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管制范围涵盖高能量密度电池、关键生产设备及核心技术 [1] - 出口经营者需按规定申请出口许可 并对报关商品真实性负责 新规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 [2] 锂电池相关物项管制 - 管制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 包含电芯和电池组 [1] - 管制用于制造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的设备 包括卷绕机、叠片机、注液机、热压机、化成分容系统及分容柜 [1] - 管制用于生产上述高能量密度锂电池的技术 [1] 正极材料相关物项管制 - 管制压实密度大于等于2.5 g/cm³且克容量大于等于156 mAh/g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 [1] - 管制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 包括镍钴锰氢氧化物和镍钴铝氢氧化物 [1] - 管制富锂锰基正极材料 [1] - 管制用于制造正极材料的设备 包括辊道窑、高速混料机、砂磨机及气流粉碎机 [1] 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管制 - 管制人造石墨负极材料及人造与天然石墨混合的负极材料 [1][4] - 管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造粒工艺设备 包括造粒容积大于等于5 m³的立式造粒釜和连续造粒釜 [1] - 管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石墨化设备 包括箱体炉、艾奇逊炉、内串炉及连续石墨化炉 [1][2][4] - 管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包覆改性设备 包括容积大于300 L的融合包覆设备、容积大于60 m³的喷雾干燥设备及桶体直径大于0.5 m的化学气相沉积回转窑 [4] - 管制用于生产石墨负极材料的工艺及技术 包括造粒工艺、连续石墨化技术及液相包覆技术 [4] 出口合规要求 - 出口经营者出口上述物项须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2] - 出口经营者须对报关商品真实性负责 属于管制物项须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属于两用物项"并列明编码 不属于但参数接近的也须注明"不属于管制物项"并填写具体参数 [2] - 海关对填报信息存疑将依法质疑 质疑期间出口货物不予放行 [2]
商务部、海关总署:对锂电池、正极材料及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智通财经网· 2025-10-09 09:17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 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 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锂电池相关物项、正极材料相关物项及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 项实施出口管制。公告自2025年11月8日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同步 予以更新。 原文如下: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58号 公布对锂电池和人造石墨负极材料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 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 一、锂电池相关物项 (二)3C901.a.2.三元正极材料的前驱体相关物项: (一)3A001 重量能量密度大于等于300 Wh/kg的可充放电锂离子电池(包含电芯和电池组)(参考税则号 列:85076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