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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尾款的进展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25 18:44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2025一041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尾款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6月,公司子公司绍兴中国轻纺城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物流中心)与房屋征 收部门:绍兴市棒球未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名:绍兴市未来社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未来城开发公司)、征收实施单位:绍兴市柯桥区齐贤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齐贤街道)就房屋征收 签订《柯桥区(齐贤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协议》,上述事宜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6月,公司收到第一笔拆迁补 偿款5亿元;2022年8月,公司收到第二笔拆迁补偿款2亿元;2022年9月,公司收到第三笔拆迁补偿款 216,866,312元;2023年5月,公司收到第四笔拆迁补偿款2亿元(详见公司临2022-020、临2022-026、临 2022-028、临2022-029、临202 ...
浙江东日: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8.15%股份
新浪财经· 2025-12-16 09:33
公司股权结构变动 - 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取得温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 - 本次划转导致温州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间接持有浙江东日48.15%的股份 [1] - 本次收购系经政府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 [1] 收购合规性与豁免 - 本次收购导致投资者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超过30% [1] - 该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1] - 收购人因此可免于发出要约 [1] 公司控制权状态 - 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浙江东日的控股股东仍为温州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 -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1]
浙江东日: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389.12万元,同比下降4.71%
新浪财经· 2025-10-30 08:32
财务表现 - 第三季度营收为1.92亿元,同比增长4.03% [1] - 第三季度净利润为4389.12万元,同比下降4.71% [1] - 前三季度累计营收为5.58亿元,同比增长2.66% [1] - 前三季度累计净利润为1.15亿元,同比增长9.13% [1]
浙江东日龙虎榜数据(9月26日)
证券时报网· 2025-09-26 13:08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浙江东日股价单日上涨4.90%,换手率4.38%,成交额8.94亿元,振幅18.09% [2] - 近半年龙虎榜上榜11次,上榜次日股价平均涨2.28%,上榜后5日平均涨12.14% [2] - 主力资金单日净流出1700.19万元,其中特大单净流出2979.28万元,大单净流入1279.10万元,近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1.85亿元 [2] 龙虎榜交易明细 - 前五大买卖营业部合计成交3.13亿元,买入1.51亿元,卖出1.62亿元,净卖出1094.36万元 [2] - 沪股通为第一大买入及卖出营业部,买入8518.35万元,卖出9539.36万元,净卖出1021.01万元 [2][3] - 瑞银证券上海花园石桥路营业部为买二及卖二,买入3193.99万元,卖出1817.63万元 [3] 融资融券数据 - 最新两融余额14.11亿元,其中融资余额14.11亿元,融券余额3.49万元 [3] - 近5日融资余额减少3205.53万元,降幅2.22% [3] 财务业绩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3.73亿元,同比增长6.23% [3] - 上半年净利润6882.90万元,同比增长12.12% [3]
浙江东日(600113.SH)发布半年度业绩,归母净利润6883万元,同比增长12.12%
智通财经网· 2025-08-27 16:43
财务表现 - 公司报告期实现营收3.73亿元 同比增长6.23% [1] - 归母净利润6883万元 同比增长12.12% [1] - 扣非净利润6637万元 同比增长10.63% [1] - 基本每股收益0.16元 [1] 盈利能力 - 净利润增速显著高于营收增速 显示盈利能力提升 [1] - 扣非净利润与归母净利润增长基本同步 表明主营业务贡献稳定 [1]
浙江东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39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 总则 - 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方案以及考核标准 [1] - 薪酬范围包括薪资、奖金、补贴、福利待遇、期权、股份赠予等 [1] - 适用对象包括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1] 人员组成 - 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 [1] - 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 [2] - 设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会议工作 [2] - 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任,失去董事资格或独立性的委员自动失去资格 [2] - 下设工作小组负责收集资料、筹备会议及执行决议 [2]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 [2] - 向董事会提出薪酬政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建议 [2]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记录原因并披露 [2] - 董事薪酬计划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通过,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需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决策程序 - 工作小组负责提供财务指标、经营目标完成情况、高管职责及绩效等资料 [4][5] - 考评程序包括述职报告、绩效评价及提出薪酬数额和奖励方式 [5] 议事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临时召开,会议需提前3日通知 [5]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需过半数通过 [6]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取视频或电话方式 [6] - 可邀请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或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6]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包括会议日期、出席人员、议程、表决结果等 [7] - 董事会可否决委员会议案,但需三分之二董事通过并书面说明 [7] 附则 - 条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8]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