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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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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3751万元,同比增加189.5%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13:06
财务业绩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6.96亿元,同比增长158.9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3751万元,同比增长189.5% [1]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同比增长150% [1] 公司市值 - 截至发稿时公司市值为106亿元 [2] 行业动态 - A股成交连续8天突破2万亿元 [2] - 券商行业启动秋季招聘,涉及25个岗位 [2]
财政部、税务总局明确多项安排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8-24 23:26
政策核心内容 - 对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1][4] - 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加留抵税额的60% 要求新增留抵税额连续六个月大于零且第六个月不低于50万元[4][7] - 纳税人可在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政策中二选一 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7][8] 政策背景与定义 - 增值税留抵退税指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 税务部门将未抵扣完税额退还给纳税人[2] - 留抵税额形成原因包括集中采购未实现销售 筹建期无收入 以及销售适用税率低于进项税率等情况[2] - 中国自2011年开始对集成电路等行业试点留抵退税 2019年4月试行退税制度 2022年扩大行业范围[3] 行业覆盖范围 - 制造业等4个行业需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超过50%[6][7]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需对应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7] - 其他行业按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4][5] 政策实施机制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需满足申请退税前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 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7] - 政策允许纳税人全额缴回已获退税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4] - 政策设计符合国际惯例 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并提高征管效率[4][7] 政策导向与影响 - 政策突出对制造业 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支持导向[5] - 保持制造业和房地产业等领域政策的一致性和连贯性[5] - 增值税作为中国第一大税种 2024年收入超6万亿元 占全国税收收入超三成[2]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锐财经)
人民日报海外版· 2025-08-24 22:49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调整 - 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5] - 对其他行业按照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5] - 允许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5] 房地产开发行业退税政策 - 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业享受单独留抵退税政策[6] - 申请退税需满足连续六个月期末新增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6] - 可申请退还第六个月期末新增留抵税额的60%[6] 政策实施背景与目标 - 中国自2011年开始对特定行业试点留抵退税 2019年4月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2022年扩大行业范围[4] - 政策调整旨在明晰政策导向 降低征纳成本 提高征管效率[6] - 突出对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等国家发展战略的支持导向[6] 行业认定标准 - 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需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超过50%[7]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需对应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7] - 大多数行业纳税人申请退税需满足连续6个月期末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7] 纳税人选择权与限制 - 纳税人可在留抵退税或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中重新选择[7] - 政策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7] - 政策设计给予纳税人更多选择权并加强风险防范[8]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购地信息,系天源环保装备智造基地项目
金融界· 2025-08-24 02:04
公司土地购置 - 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购置一类工业用地 成交价格997万元 用于天源环保装备智造基地项目 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8月22日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成立于2009年 位于武汉市 专注于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注册资本64704.6771万元 实缴资本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昭玮 [1] 公司经营规模 - 公司对外投资65家企业 参与招投标项目656次 拥有商标信息17条 专利信息234条 行政许可29个 [1]
财税政策从“普遍普惠”到“精准滴灌” 精准聚焦国家发展战略
央视网· 2025-08-23 02:58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完善留抵退税政策 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精准支持 [1] - 政策体现从"普遍普惠"到"精准滴灌"的转变 [7] 重点行业退税安排 - 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四大行业自2025年9月起继续实施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政策 [3] - 政策精准聚焦国家发展战略 重点支持制造业 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领域 [6] - 房地产业留抵退税政策保持不变 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6] 其他行业退税安排 - 除四大重点行业外 其他行业设置一定条件和比例退还留抵税额 [3]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 [3] - 其他行业不再适用阶段性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 沿用2019年建立的留抵退税制度 [6] 政策基本定义 - 留抵退税指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 财税部门将未抵扣完税额退还给纳税人 [4]
冠中生态签订2.4亿元供水项目合同,有望提升核心竞争力
新浪财经· 2025-08-23 01:49
合同基本信息 - 公司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湖北中森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工程1标合同 合同总包价款含税为23989.14万元 [1] - 项目位于淄博市博山区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承包范围包括南部片区多镇的管网延伸及改造工程 新建水厂以及智慧水务建设 同时提供勘察设计 设备材料采购 施工等全流程服务 [3] -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351日历天 勘察设计费费率为1.4% 施工工程费下浮率为0.18% [3] 交易对手及联合体情况 - 发包人淄博博山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22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实际控制人为淄博市博山区财政局 具有较强履约能力 [2] - 2024年度公司曾与发包人签订博山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期合同 合同建安工程费69643万元 占公司当年新签合同金额的75.81% [2] - 联合体单位湖北中森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海云 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淄博市财政局 资信状况良好 履约能力较强 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公司与两家联合体单位均未发生过交易或业务往来 [2] 合同财务及支付条款 - 施工工程费付款方式为发包人每3个月支付一次工程款 按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3年末全部付清除水表类质保金 水表类质保金完工验收合格6年后无息付清 [3] - 勘察设计费按设计成果提交阶段分比例支付 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评审值的97% 审计完成后支付剩余部分 [3] - 合同明确了承包人在多种违约情况下的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计算方法 [3] 合同对公司影响 - 本项目签约合同总价款约2.4亿元 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165.11% [4] - 合同顺利履行将有助于提高公司在市政公用领域的业务承接能力 提升核心竞争力 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4]
冠中生态: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2 16:13
公司合同签署 - 冠中生态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与湖北中森华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淄博市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博山区城乡供水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续建)工程总承包其他工程1标签署总承包合同 [1] - 合同总包价款(含税)为人民币23,989.14万元 [1] - 发包人为淄博博山乡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1]
制造业等4个行业继续实施全额退还留抵税额政策
搜狐财经· 2025-08-22 16:00
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完善留抵退税政策 调整部分行业退税比例和条件 突出对重点行业的精准支持 [1] - 政策从普遍普惠转向精准滴灌 继续对制造业等4个行业实施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 其他行业设置条件和比例退还 [1] - 允许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或即征即退 先征后返(退)税款后重新选择适用政策 [1] 重点行业政策支持 - 制造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自9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起继续实施按月全额退还留抵税额 [1] - 房地产业留抵退税政策保持不变 确保政策连贯性并支持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1] - 其他行业基本沿用2019年建立的留抵退税制度 不再适用阶段性大规模退税政策 [1] 政策导向与影响 - 精准聚焦国家发展战略 重点支持制造业 科技创新 绿色发展等领域 [1] - 增值税留抵退税定义为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 财税部门将未抵扣完税额退还给纳税人 [1] - 政策调整体现从普遍普惠到精准滴灌的转变 提升政策精准性 [1]
两部门发布《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
搜狐财经· 2025-08-22 10:15
政策适用范围 - 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纳税人可按月申请退还期末留抵税额 [1][2]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需满足连续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 可申请退还新增额的60% [1][2] - 其他行业纳税人需满足连续六个月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新增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条件 新增额不超过1亿元部分退税60% 超过部分退税30% [3] 纳税人资格条件 - 纳税信用级别需为A级或B级 [5] - 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偷税处罚两次及以上、骗取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3][5] - 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另有规定除外) [3] 行业认定标准 - 制造业等4个行业纳税人要求对应业务增值税销售额占比超过50% 按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或实际经营期)销售额计算 [4]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纳税人要求房地产开发业务销售额及预收款占比超过50% 预收款指预售房地产项目收到的款项 [4] 退税计算方式 - 制造业等4个行业退还金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100% [7]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退还金额=新增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7] - 其他行业退还金额=新增留抵税额不超过1亿元部分×60%+超过部分×30% 再乘以进项构成比例 [7] 政策实施安排 - 政策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2025年9月纳税申报期开始受理申请 [1][2][11] - 纳税人可选择结转留抵税额或申请退税 核准后退税款需调减当期留抵税额 [9][10] - 此前已受理的留抵退税申请按原规定办理 新公告发布后多项既往政策废止 [11]
白泉生态修复提升,一场“城泉共生”的生动实践
齐鲁晚报· 2025-08-22 03:52
项目概况 - 济南市白泉生态保护项目于7月3日正式开放 占地222亩 以白泉为主体 通过科学探泉和生态修复重现"白泉涌沙"古韵 [1] - 项目定位为集泉水保护 自然体验和野趣休闲于一体的生态空间 开放一个多月吸引大量市民游玩 [1] - 项目属于济南东站片区规划的一部分 2014年设计方案已强调对自然资源的尊重利用 [1] 生态保护措施 - 采用"保水源 保路径 保古韵"创新修复策略 成功定位文献记载泉眼并发现未记载新泉眼 [2] - 项目呼应《济南市名泉保护总体规划(2023—2035年)》要求 严格保护重点渗漏带并对泉群实施整体保护 [2] - 白泉属于沙泉 泉眼会随地下水层移动 20世纪因东郊工业区地下水开采停止喷涌 90年代开发为水塘但水势减弱 [2] 城市发展融合 - 项目打造"十泉十品"特色景观 配备晨练场地 儿童游乐区 农业观光区和亲水区等多功能区域 [3] - 实践"城泉共生"理念 在保证泉水持续喷涌的同时兼顾开发利用 为市民提供亲近泉水的条件 [3] - 证明生态保护与城市建设可协同发展 为济南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宜居城市提供实践经验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