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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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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全国通用!在昆明买房,异地缴存也能贷款
新浪财经· 2025-12-19 18:23
12月18日,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发布消息,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昆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 建、大修首套或第二套自住住房,可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与本地缴存职工同等的权益。 此项政策面向所有在外地工作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无论职工在北京、上海、广州或国内其他任何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只要符合昆明市住房公 积金贷款的相关条件,即可在昆明申请贷款。 该政策有效打破了住房公积金使用的区域壁垒,为异地工作、回乡置业或选择昆明安居的职工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 针对异地缴存职工以往可能面临的"两地跑、开证明"难题,管理中心积极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全面推广"亮码可办"便民措施。 职工无需返回公积金缴存地开具纸质证明。只需登录"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在"服务"栏目中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信息表申请",核对 个人及缴存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即可即时生成业务办理电子码(含条形码及数字编号)。在昆明办理公积金贷款时,直接向工作人员出示该电子码,即 可完成异地缴存情况的核验,流程高效便捷。 此项政策的深化落实,是昆明市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 ...
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今起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10:51
(原标题: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今起扩至全国) 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简称"提取新 规"),今日起提取新规正式施行。 记者注意到,提取新规主要在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放宽提取条 件等。 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28日,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累计破1万亿元,开户职 工突破2000万人。其中,深圳全市公积金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87%;深圳 全市租房提取额超2600亿元。 提取新规聚焦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增设多项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放宽提取条件等。 首先,新增了"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 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筹集首付;提取额度为:家庭名下有1套房可全额提账户余额,家庭名下有2套 房可提账户余额60%(上述提取额度均不超过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提取次数为1 次。 需注意的是,提取新规明确,如果职工同时满足购房提取和购房首付款提取条件,只能选择二选一办 理。 新规支持"既提又贷",即职工为筹集购房首付款提取的住房 ...
深圳公积金购房提取范围正式扩至全国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15 08:53
深圳住房公积金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28日,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累计破1万亿元,开户职工突破2000万人。其 中,深圳全市公积金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87%;深圳全市租房提取额超2600亿元。 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简称"提取新规"),今日起提取新规正 式施行。 记者注意到,提取新规主要在购房、租房、老旧住房更新改造三方面,新增多项提取情形,放宽提取条件,包括支持公积金"既 提又贷"等。 购房类提取:新增多项情形,支持"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提取新规聚焦职工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增设多项住房消费类提取情形,放宽提取条件等。 首先,新增了"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购买住房,在未支付或未全额支付购房首付款前,可提取住房公积 金筹集首付;提取额度为:家庭名下有1套房可全额提账户余额,家庭名下有2套房可提账户余额60%(上述提取额度均不超过 尚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购房首付款);提取次数为1次。 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此次,提取新规将购房还贷提取范围从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二套 住房贷款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办率较“十三五”末提高146%
齐鲁晚报· 2025-12-05 16:23
核心观点 -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线上渠道拓展与线下服务优化,显著提升了服务质效与业务网办率,并通过集成服务高效办理了大量贷款购房业务[2] - 烟台市成功获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国家试点,通过推出差异化缴存、同权化使用及财政补贴政策,吸引了大量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旨在扩大制度覆盖范围与普惠性[3] 线上服务与数字化发展 - 线上服务渠道广泛普及,建成网厅、微信公众号、智能客服等,并接入爱山东、山东政务服务网、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等外部渠道,实现7*24小时网上办、掌上办、智慧办[2] - 业务网办率较"十三五"末大幅提高146%[2] 线下服务优化与便民措施 - 缴存提取业务实现全市通办,二手房贷款业务实现六区通办[2] - 推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各服务大厅提供工作日全时不间断、周末不打烊、延时办、预约办、上门办、帮办代办等贴心服务[2] 集成服务与业务成效 - 完成国家、省、市确定的14个"一件事"工作任务,并牵头推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一件事"[2] - 2024年1-10月,办结贷款购房"一件事"业务6680笔,发放贷款34.73亿元[2] - "十四五"期间,"跨域通办"服务帮助1万多名群众异地提取住房公积金4亿余元[2] 灵活就业人员公积金制度试点 - 2024年出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差异化缴存、同权化使用"政策,成功获批成为第三批国家试点城市[3] - 对首次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制度的缴存人,在按月连续足额缴存满12个月以上后,除现行1.5%利率外,另外给予每年1.2%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5年[3] - 政策旨在降低门槛、保障权益,使灵活就业人员能够"缴得起""愿意缴""长期缴"[3] - 截至目前,烟台市灵活就业人员开户数已达三万余人[3]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来了,12月15日起施行
证券时报· 2025-12-05 14:28
此外,提取新规提出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申请提取 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缴纳税款金额。提取新规还新增异地购房 还贷提取,将购房还贷提取支持范围从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及家庭成员偿还全国范围内首套或第二 套住房贷款本息时,可以申请购房还贷提取。 在租房提取方面,提取新规增设租房提取额度阶段性调整机制,重点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职工、承租保障 类住房职工的支持力度。提取新规在保留租房提取常态化额度——每月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 基础上,增设阶段性调整机制,明确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可另行规 定租房提取额度标准。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深圳 市无房职工提取该期间内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阶段性 提高至80%。"常态化+阶段性"的灵活模式,既保障了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也为灵活应对阶段性需 求预留了调整空间。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出台。 12月5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
一线城市公积金归集齐破“万亿”:深圳起步最晚却最快冲刺达标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5 00:42
文章核心观点 - 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总额突破1万亿元用时仅不到15年,远快于其他一线城市(北京25年、上海28年、广州31年),创下新纪录 [1][2][4] - 深圳实现高速增长的核心在于制度覆盖面持续拓宽和管理能力不断升级,特别是年轻人口结构带来的“净贡献”群体优势以及提升使用便利性的各项举措 [3][5][6][7][8] 各城市公积金规模达成时间对比 - 北京:制度建立于1992年,累计缴存额在2017年破万亿,用时25年 [2][4] - 上海:制度建立于1991年,累计缴存额在2019年破万亿,用时28年 [2][4] - 广州:制度建立于1992年,累计缴存额在2023年破万亿,用时31年 [2][4] - 深圳:制度全面实施于2010年,累计缴存额在2025年9月28日前破万亿,用时不到15年 [2][4] 深圳公积金快速发展的驱动因素 - 制度覆盖面广:不仅涵盖非公有制企业,还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覆盖广度国内领先 [5] - 人口结构优势:全市人口平均年龄约33岁,居民平均首次购房年龄约38岁,大量年轻人口处于公积金“净贡献”阶段(缴存额大于提取额与贷款额度之和)[5] - 政策吸引力强:坚持“愿缴能缴”扩大缴存群体,创设利息补贴制度,合理调整缴存比例与基数上下限以平衡职工权益与企业负担 [3] - 使用便利性高:截至2025年9月底,用于支付房租的提取额超2600亿元,居全国首位;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6000亿元,住房消费提取占比超过87% [7] 公积金资金使用与增值收益情况 - 深圳资金使用:截至2025年9月底,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超53万笔、3800多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约5100万平方米;创新推出“商转公”贷款“零材料办”和贷款“带押过户”模式 [8][9] - 2024年各城市增值收益:上海增值收益最高,为137.13亿元(同比增长10.87%,增值收益率1.67%);北京约117.74亿元(同比增长1.5%,增值收益率1.5%);广州46.88亿元(同比增长2.86%,增值收益率1.58%);深圳45.70亿元(增值收益率1.43%)[11] - 增值收益分配:主要用于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管理费用、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其中后者占据大部分,广州和深圳去年提取这部分补充资金都超过40亿元 [11]
深圳住房公积金归集资金破万亿
深圳商报· 2025-10-21 23:11
深圳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规模 - 截至今年9月28日,深圳住房公积金累计归集资金突破1万亿元,开户职工突破2000万人 [1][2] - 制度实施初期归集额仅218亿元,目前归集额超过1万亿元,实现历史性突破 [2] - 累计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逾3800亿元,支持职工购房面积约5100万平方米 [1][3] 制度覆盖范围与普惠性 - 制度覆盖户籍与非户籍职工,并纳入外籍人士、港澳台居民等群体 [2] - 2021年在全国率先启动灵活就业人员参与公积金制度试点,目前已有约12万灵活就业人员加入 [2] - 全市公积金开户单位超60万家,实缴职工超1900万 [2] - 创设利息补贴制度,对缴存满一年且未使用贷款的职工销户提取时可获额外利息补贴,最高达利息总额的20%,截至2025年9月底累计补贴利息4.6亿元 [2] 贷款与提取政策支持 - 最高贷款额度达231万元,位居全国首位 [3] - 推出家庭代际扶持机制,父母与子女可互用公积金余额支持贷款 [3] - 截至2025年9月底,全市公积金提取总额达6000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比超87% [3] - 租房提取额超2600亿元,惠及职工超1000万人,金额与占比均居全国首位 [3] - 已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超53万笔 [3] 业务办理便捷性与数字化 - 建立了集网站、微信小程序、APP、支付宝、自助终端于一体的公积金服务平台,47个事项中44个实现全流程网办 [4] - 41个事项实现“秒批”,线上化率达98%以上 [4] - “跨省通办”覆盖全国300多个城市 [4] - 上线政务服务大模型“深小i”,实现退休提取等高频业务“边聊边办” [4] - 全市首个官方掌上房产资讯平台“i深房”平台上线,提供房源展示、政策查询和公积金服务等一体化线上服务 [5]
东莞公积金提取新政正式落地实施
南方都市报· 2025-10-09 04:51
政策核心内容 - 东莞市正式实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现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商品住房首付款的操作指引 [1] - 政策适用于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东莞市辖区内房产的缴存人 [3] - 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网签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3] 政策背景与时间线 - 该政策是继9月25日东莞楼市新政后推出的具体操作细则,彼时已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提高至150万元 [3] -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4月已表示争取扩大公积金首付款提取范围,将一手现房和二手房纳入 [3] - 具体操作指引于10月发布并实施 [3]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流程 - 流程始于开发企业签署《首付提承诺书》并向公积金中心报备项目 [5] - 购房人提出申请并签署授权承诺书,公积金中心审核后出具《同意书》 [6] - 开发企业凭《同意书》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并申请备案,住建局审核后向公积金中心推送备案信息 [7] - 资金通过公积金中心与公证处系统自动划转至提存账户,待贷款发放凭证上传后拨付至开发企业 [8] - 若买卖合同关系失效,资金将退回至公积金中心并计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9]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流程 - 购房人与出卖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后,共同至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签署文件,中心审核后出具《同意书》 [10] - 公积金中心查询到合同备案信息后,将资金转入公证处提存账户,待房屋转移登记办结后拨付至出卖方 [11] - 若买卖合同关系失效,公证处将资金退回至公积金中心并计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12] 购买存量住房“带押过户”流程 - 购房人与出卖方签订“带押过户”提存协议后,共同至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签署文件,中心审核后出具《同意书》 [13] - 公积金中心查询到提存协议后,将资金转入公证处账户,待房屋转移登记办结后拨付至协议指定账户 [14] - 若买卖合同关系失效,公证处将资金退回至公积金中心并计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15]
广州扩大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
新华网· 2025-09-28 11:04
政策优化内容 -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现售商品住房、存量商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或共有产权住房的首付款 [1] - 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家庭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分摊费用 [1] - 政策优化前仅允许将公积金用于支付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首付款 [1] 政策覆盖范围 - 政策覆盖对象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 [1] - 适用范围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 [1] - 住宅电梯更新改造的提取条件为缴存人需拥有该住宅的所有权 [1]
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公积金两项规定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 2025-09-06 02:30
政策修订概述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两项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1] -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1] 新增住房消费提取情形 - 拟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 购买首套住房可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购买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0% [3] - 拟新增购房税款提取 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契税等购房税款 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缴纳的税款金额 需在税票凭证开具后3年内提出申请 [3] - 拟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 还贷提取范围由深圳市扩展至全国 首套房每月可提取额为月实际还贷额 二套房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0%且不超过月实际还贷额 [3] - 拟新增回迁增加面积住房提取 在棚户区改造等项目中 可按回迁增加的住房面积申请购房、还贷和税款提取 [3] - 拟新增旧住宅区更新改造提取 职工自筹资金用于更新改造旧住宅区住房可提取公积金 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房屋产权人实际出资金额 [4] - 拟新增既有住宅加装和更换电梯提取 职工出资为既有住宅加装或更换电梯可参照相关规定提取公积金 [4] 优化租房提取政策 - 拟建立阶段性租房提取额度调整机制 常态化可提取额度为当月应缴存额的65% 自2025年11月1日起两年内阶段性提高至80% [6] - 拟优化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 取消"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限制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可按月应缴存额全额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6] - 拟新增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 承租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无房职工可以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公积金 [6] 提升缴存灵活性 - 拟新增个人缴存比例自主选择机制 职工可在单位设定比例基础上自主选择更高的个人缴存比例 最高为1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