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深圳公积金两项规定征求意见
南方都市报·2025-09-06 02:30
2025年9月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提取规定》)两项文件的修订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提出意见。征 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 拟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保障职工租房需求 为进一步满足职工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加大对职工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支持力度,《提取规 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拟新增六类提取情形。 拟新增购房首付款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 首付款。可提取额在不超过购房首付款的前提下,首套房可全额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二套房可提取公 积金账户余额的60%。此举旨在帮助刚需职工筹集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负担。 拟新增购房税款提取。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购买首套或第二套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 契税等购房税款。可提取额不区分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均不超过实际缴纳的购房税款金额。提取申请需 在税票凭证开具之日起3年内提出。 拟新增异地购房还贷提取。还贷提取的范围由深圳市扩展至全国,职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