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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鸟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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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关注|江苏昆仑新能董事长刘怀平:更好平衡兼顾数据安全与流通
搜狐财经· 2025-12-03 23:29
数据安全与流通机制 - 数据安全与开发利用相辅相成,是推进“人工智能+”的关键挑战,即使数据脱敏后企业仍顾虑数据权属和后续风险 [1] - 平衡数据安全与流通需建立让企业放心、省心、有动力的机制,关键在于规则细化、技术赋能和场景驱动 [1] - 针对工业、能源等关键领域需出台数据分类分级实操指南,明确核心数据、重要数据判定标准和不同级别数据的防护要求,让安全底线清晰可操作 [1] - 推广隐私计算和先进算法实现“数据不搬家、算法跑起来”,达成“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价值可流动”的技术目标 [14] - 开展“数据要素+工业节能”试点,共建能源数据价值共享池,通过绿色信贷、碳减排指标交易等政策激励数据共享,形成共享—获益—更愿共享的良性循环 [14] 基层立法联系点创新实践 - 立法联系点结合人工智能、半导体等产业特色助力新兴产业领域立法,积极反映企业需求并提出前瞻性立法建议 [6] - 深圳立法联系点采取融合共建、联合调研等形式提供专业支撑,将意见征询延伸至法治宣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6][10] - 龙华区针对中小企业信贷成本等问题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基层与企业面对面沟通,确保调研不走过场 [6] - 福田区组建“信息参谋队”吸纳外资企业工作经验人员及港澳外籍居民,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征集民营企业家海外利益保护等意见建议 [7] - 宝安区建立“人大代表+法院”协作机制推动司法资源下沉,盐田区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基层治理难题,拓展联系点服务半径 [10] 野生鸟类保护立法实施 - 《陕西省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于2025年7月30日实施,是全国首个省级专门保护野生鸟类的地方性法规 [11] - 陕西省分布561种鸟类,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鸟类435种,拥有3条主要迁徙线路与40多处重要栖息地 [11] - 法规紧盯“捕、运、售、食、玩、宣”关键环节,明确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 [12] - 实施措施包括将禁止破坏鸟巢等条款写入村规民约、重点区域安装红外监测设备、建立3个工作日内现场评估的农作物受损补偿机制 [12] - 鼓励公民、法人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参与保护活动,汉中市发展生态观鸟经济并制定拍摄规范,带动周边村庄发展相关产业 [12][13]
最高法:将持续加大力度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违法犯罪
中国新闻网· 2025-11-14 12:32
核心观点 -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对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1] - 发布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旨在体现依法严惩相关犯罪的鲜明导向,并强化社会公众对刑法规范的认同 [1][2] 司法与执法动态 -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将持续加大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鸟类犯罪的力度 [1] - 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公开发布了5个涉鸟类保护刑事典型案例 [1] - 典型案例体现了依法严惩非法猎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违法犯罪行为的鲜明导向 [1] 典型案例详情 - 在“陈某铭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当事人通过架网、播放鸟叫诱捕等手段,非法猎捕并购买共计800余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鸟用以出售牟利 [1] - 陈某铭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人民币 [1] - 在“董某君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中,当事人使用粘网和诱鸟器大量猎捕野生鸟类,公安机关从其住处查获880余只鸟类死体和活体,其中包括大量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 [1] - 董某君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人民币 [1] 案例意义与专家观点 - 依法从严惩治此类犯罪行为,对于纠正乱捕滥食珍贵、濒危野生鸟类的社会陋习,促进公民增强爱鸟护鸟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2] - 专家指出,生态环境保护不仅体现在民法和行政法领域,也体现在刑法领域的刑事责任追究 [2] - 典型案例向社会宣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保护野生鸟类资源的鲜明立场,有助于强化社会公众对刑法规范和目的的认同,塑造“美丽中国”的刑事法治框架 [2]
【宝鸡】公安多维度守护鸟类迁徙通道与生态安全
陕西日报· 2025-10-28 22:43
文章核心观点 - 宝鸡公安机关通过科技赋能、专案打击、巡查监管与宣传教育等多维度举措,系统性地开展野生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并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了常态化、社会化的生态保护合力 [1][2][3][4] 保护工作背景与重要性 - 宝鸡是候鸟重要迁徙通道,现有野生鸟类322种,占全省鸟类总数的70%,其中国家一级、二级重点保护鸟类76种,陕西省重点保护鸟类17种,保护任务繁重艰巨 [1] 科技赋能与立体防控 - 运用无人机、远程监控、智能识别系统等科技手段作为护鸟“天眼”,提升执法效能 [1] - 投入使用的生态保护智慧平台整合远程监控、智能识别、轨迹分析等功能,实现对重点保护区域的24小时智能守护 [1] - 该系统运行以来,已成功预警非法入侵行为120余次,协助破获刑事案件18起 [1] 专案攻坚与打击成效 - 抽调专人成立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工作专班,聚焦“捕、运、收、玩”各环节,实行挂图作战、精准打击 [2] -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侦办涉鸟刑事案件4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9名,打掉2个非法猎捕、收购、运输野生鸟类犯罪团伙 [2] - 收缴国家二级保护鸟类184只、“三有”和其他野生鸟类609只,收缴猎捕工具563件(套) [2] 常态化巡查与协同监管 - 联合林业部门设立15个联合检查站,加强对花鸟市场、农贸市场、餐饮场所等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 [2] - 强化网络交易平台监管,对全市35家物流快递企业实施动态监管,以切断非法交易链条 [2] - 截至目前,已向林业部门移送线索36条,发送公安提示函45份 [2] 宣传教育与社会共治 - 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累计开展宣传教育279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3926份 [3] - 借助宣传平台广泛宣传保护政策与法律法规,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3] - 与爱鸟协会、户外运动协会等建立紧密沟通协作机制,实时共享鸟类种群动态、栖息地变化及监测数据,精准部署勤务 [4] - 为一线民警提供鸟类辨识与救助培训,提升专业处置能力,形成“信息互通、行动协同、能力共建”的生态保护合力 [4]
抵制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看到这种笼子要马上举报
央视新闻· 2025-09-27 03:50
行业监管动态 - 国家林草局联合中央宣传部 中央政法委等17个部门发起为期3年的鸟类保护专项行动 重点打击非法交易链条并强化候鸟迁飞通道保护 [4] - 北京警方启动"平安原野—2025"专项行动 已侦破涉鸟案件12起 查获及救助野生鸟类190只 [4] - 森林公安分局对浅山林地 城市绿地等非法狩猎多发区域加强警力部署 加大巡查力度 [4] 执法行动案例 - 9月17日丰台区郊野公园查获诱捕笼9个 粘网1张及野生鸟类35只 犯罪嫌疑人吴某某被刑事拘留 [7] - 警方联合津冀地区打击非法运输野生鸟类进京车辆 严控物流寄递及同城速运渠道 [7] - 协同园林绿化 城管执法部门对全市自发鸟市开展集中清查 整治非法交易乱象 [7] 违法认定标准 - 北京实施全年全域禁猎政策 诱捕笼 粘网 弹弓均被列为禁用工具 [7] - 使用禁用工具或方法狩猎且情节严重者构成非法狩猎罪 最高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7] 公众参与机制 - 鼓励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 观鸟爱好者及园林从业人员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以拓宽线索来源 [7] - 市民可通过公安部网站"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选择"环食药侦"选项进入举报平台 [10]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贺电精神部署对外开放生态环境保护野生鸟类保护等工作
西安日报· 2025-09-19 02:34
对外开放与合作 -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中瑞建交75周年、致中列建交75周年、致圭亚那总统阿里的贺电精神 [2] - 加强多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为服务国家总体外交作出更多贡献 [2] - 精心筹备2025欧亚经济论坛,务实节俭、安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圆满成功 [3] 生态环境保护 - 从严从实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动分类整改 [2] -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2] -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 野生鸟类保护 - 扎实推进野生鸟类保护专项行动,压实保护监管责任,开展全链条全环节整治保护 [3] - 健全执法监管常态长效机制,加大科普宣教力度,营造全社会爱鸟护鸟良好氛围 [3] 城市安全与治理 - 毫不松懈抓好信访工作,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3] - 扎实做好防汛工作,强化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坚持远近结合、系统施策、防蓄并举,切实保障城市供水和防洪安全 [3]
【省公安厅】陕西公安全力守护野生鸟类安全
陕西日报· 2025-09-17 00:30
执法与保护行动 - 陕西公安机关自6月19日起部署开展打击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犯罪三年行动 [1] - 行动聚焦猎捕、运输、出售、购买等全链条环节,推进打、防、管、控措施 [2] - 神木市公安局组织森林派出所民辅警担任“生态警长”,对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查巡护 [1] 宣传教育与公众参与 - 公安机关深入社区、村镇、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及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及法律法规 [1] - 9月3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民警在附属中学和小学开展“爱鸟护鸟与植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 [1] - 在汉中地区,群众已习惯就遇到的野生动物报警求助,民警具备救助经验 [2] 重点区域保护与技术创新 - 红碱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195种珍稀鸟类的家园,包括12种国家一级保护鸟类、33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和9种省级保护鸟类 [1] - 神木市公安局创新引入警用无人机巡查和视频巡查,构建全方位空中巡防圈层 [1] - 警方立足“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筑牢野生鸟类保护防线 [2] 具体救助案例 - 6月21日,城固县公安局博望派出所民警与3名小学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池鹭 [2] - 6月23日,略阳县白石沟派出所民警在群众配合下安全解救一只被困水泥管的朱鹮 [2]
用坚守筑牢野生鸟类“安全屏障”
陕西日报· 2025-08-25 00:51
湿地生态保护工作 - 华阴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开展日常湿地巡护工作 包括环境监测和鸟类习性记录 [1] - 湿地生态系统通过生物多样性和水域调节功能为鸟类提供生存补给和舒适气候条件 [1] - 维持湿地水文平衡 保障水域面积水位稳定 避免过度排水和围垦导致的湿地萎缩 [2] - 保护湿地植被为鸟类提供隐蔽环境和筑巢场所 减少人为干扰 [2] - 定期监测鸟类种群数量分布和繁殖情况 建立鸟类救助站实施救治放归 [2] 鸟类保护实践案例 - 咸阳市细柳营公园野化放飞朱鹮成功实现自然觅食筑巢繁衍 近期新增3只幼鸟 [2] - 陕西汉中朱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环志和卫星追踪器监测朱鹮扩散轨迹 [2] - 开展朱鹮繁育期野外调查 实时记录生存状况 [2] 政策与战略部署 - 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要求持续开展全面保护鸟类和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三年行动 [1][3] - 加快推动旗舰物种保护研究中心建设 加强野生动物栖息地和候鸟迁徙通道保护 [3] - 扎实推进全省鸟类保护专项行动 确保取得实效 [3]
陕西绥德县:三级网格体系守护野生鸟类
陕西日报· 2025-08-21 17:16
野生动物保护措施 -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三级网格体系 落实护林员和网格员日常巡查责任[1] - 以黄河 无定河 大理河流域及环城护林带为重点区域 每天开展巡护排查工作[1] - 采用车巡加步巡加突击检查方式 对集贸市场 餐馆饭店 快递站点等可能涉及鸟类交易的场所进行巡查[1] 公众宣传教育 - 通过展板 横幅 宣传手册及现场讲解等形式推动公众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1] - 在出租车顶灯LED屏幕滚动播放保护野生鸟类标语 在公园广场商店张贴科普知识[1] - 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等节点通过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活动[2] - 6至8月累计发放宣传手册2万份 现场宣传教育达3.5万多人次[2]
赵刚主持召开省政府第二十七次常务会议
陕西日报· 2025-08-05 00:21
防汛救灾工作 - 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树牢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扎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1] -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加强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落实临灾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1] - 加强流域性、区域性雨情水情险情联防联控,坚决组织受威胁人员提前转移 [1] - 重点巡查水库堤坝、行洪河道、交通干线、桥涵隧道、旅游景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 [1] -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备足应急人员和物资,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和处置 [1] - 统筹防汛与抗旱工作,严防旱涝并发和旱涝急转 [1] 野生鸟类保护 - 加强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紧盯"捕、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保护鸟类和专项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野生鸟类三年行动 [2] - 夯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全链条监管体系,强化重点场所和环节排查整治 [2] - 加强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监督,营造爱鸟护鸟的浓厚氛围 [2] 促消费工作 - 深入开展提振消费专项行动,稳定和扩大商品消费,推出各类促消费活动 [2] - 多措并举扩大服务消费,挖掘文化旅游、赛事经济、演艺经济、会展经济对消费的带动作用 [2] - 持续拓展新消费场景,巩固消费市场持续向好态势,助力全省稳增长大局 [2] - 强化统筹和压实责任,及时跟进国家政策,优化完善相关措施,形成促消费工作合力 [2]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
陕西日报· 2025-08-02 00:41
野生鸟类保护决定 -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野生鸟类保护的决定》,自2025年7月30日起施行 [2][3] - 野生鸟类资源属国家所有,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重点、省重点、三有鸟类) [4][6] - 保护原则包括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和公众参与 [5] 政府职责与监管 - 县级以上政府负责野生鸟类保护,纳入林长制、河湖长制责任范围 [6] - 林业部门主管保护工作,多部门协同(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等12个部门) [6] -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电商平台和社交网络涉鸟类交易信息监测 [13] 禁止性规定 - 全面禁止猎捕、杀害、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鸟类 [7][8] - 禁止非法运输、携带、寄递野生鸟类及其制品,需持合法来源证明和检疫证明 [8] - 禁止使用禁用工具猎捕,禁止破坏鸟巢、掏取鸟蛋等干扰行为 [8][9] 栖息地保护措施 - 重点保护秦岭、巴山等区域及汉江、黄河等湿地的鸟类栖息地和迁徙通道 [9][10] - 建设项目环评需征求林业部门意见,推广声波、激光等友好型驱鸟装置 [10] - 城市绿化需营造鸟类生境,优先种植本土植物,设计生态堤岸 [11] 产业与公众参与 - 支持开发生态观鸟旅游、鸟类IP文创产品,规范鸟类饲养交易活动 [11][13] - 设立爱鸟周(每年四月第二周),鼓励社会捐赠和志愿服务 [15][16] -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依法追究违法行为责任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