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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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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6岁独身女子身后事无人管?民政部门回答来了
新浪财经· 2025-12-20 08:46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 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 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比如李老伯是一名户籍在本市某街道的孤老,不幸离世,没有继承人,他生前住所地的区民政局依照法 院判决,可以担任遗产管理人。这里特别说明的是,根据《民法典》规定,居委会不能担任遗产管理 人,村民委员会可以担任。 根据2024年出台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以及处置无人继承遗产的 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民政部门担任遗产管理人后,职责主要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 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和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根据法院判决分配和处置遗产等 等。 近日 本文转自【新闻晨报】; 上海一位46岁独身女子的 "身后事"处置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如没有配偶、子女,父母早已去世,也没继承人,留下的房产和存款该怎么处理?身后的丧事又该谁来 操办?不少朋友都有类似疑问:万一身边没人能帮忙处理身后事,遗产会不会没人管?民政部门能出面 吗?上海市 ...
老人去世“无继承人” 由谁担任遗产管理人(以案说法)
人民日报· 2025-12-17 22:11
然而,该判决的执行却因甘某复杂的个人与财务状况受阻。在成某申请强制执行时,法院发现甘某的个 人财产与其关联的某公司的财产存在混同,需要先进行个人财产清算,执行程序陷入僵局。 2023年,年老的甘某突发疾病去世。法院在确认甘某遗产继承人时查明,他本人早在2011年就已离婚, 其父母均已过世,仅有3个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然而3个女儿全都明确声明放弃继承权。至此,甘某的 遗产在法律上陷入无人继承也无人管理的状态。 成某、甘某(均为化名)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要求甘某偿还成某借 款本金85.6万元,并依法支付相应利息。 (责编:胡永秋、杨光宇) 鉴于自身债权实现受阻,成某作为利害关系人,向湘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指定甘某生前住所地 的某县民政局出任遗产管理人,负责清理遗产、清偿债务。某县民政局则认为,由更基层的乡镇街道或 甘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来承担此责任更为合适。 "甘某的遗产管理人应依法由县级民政部门还是村民委员会担任,这是本案的争议焦点。"法院经审理认 为,在甘某的遗产处于无人继承、无人管理的情况下,为其指定遗产管理人具有应当性和紧迫性。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 ...
北京一女士去世无子女,亲戚分割100多万元,400余万元房产收归国有!律师解读
新浪财经· 2025-08-05 08:57
遗产继承案例 - 北京张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00多万元现金和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法院判决现金由亲戚共同继承,帮扶较多的亲戚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房产收归国有[2][4] - 上海一位老人猝死后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法院判定堂弟继承130万元,其余收归国有[2] - 两起案例均因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且未立遗嘱,符合民法典关于无人继承遗产收归国有的规定[3][6] 遗产分配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1131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遗产,法院需根据扶养时间、经济成本等综合认定[10] - 民法典第1160条明确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房产因价值过高(400万元)超出合理补偿范围被收归国有[11] - 旁系亲属需证明实际扶养行为(如长期送医、病历签字)才能参与分配,日常走亲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扶养[5][10] 民政部门管理机制 - 上海2024年出台文件细化遗产管理流程:委托专业机构核查财产、法院确认无主后拍卖房产注入财政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扶贫济困等公益领域[12] - 当前法律对民政部门处理复杂遗产问题(如税务、债务)缺乏操作细则,需进一步量化规定[9] 遗嘱订立趋势 - 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近十年遗嘱订立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67.82岁,60岁以上人群主要财产为不动产(占比最高)和银行存款[13] - 2023年60-70岁老年人遗嘱订立比例达60.07%,未婚人群订立遗嘱44.63%是为照顾父母[13] - 中华遗嘱库推出免费指定遗产管理人服务以降低继承纠纷风险[14]
北京一女士去世无子女,亲戚分割100多万元,400余万元房产收归国有!律师解读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05 01:00
遗产继承案例 - 北京张女士因病离世留下100多万元现金和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产 法院判决现金由亲戚共同继承 房产收归国有[1][3][4] - 上海一位老人猝死后留下430万元和一套房产 法院判定堂弟继承130万元 其余收归国有[1] - 两起案例均因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且未立遗嘱 引发旁系亲属遗产争夺[2][3] 法院判决依据 - 法院根据亲戚对张女士的实际扶养行为分配现金遗产 主要扶养人获20%份额 其他亲属各10%[4] - 法官强调"走亲戚"不等同法律上的扶养 需考察具体贡献程度[4][9] - 房产收归国有依据《民法典》第1160条 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事业[5][9] 法律规则解析 - 法定继承人范围限定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8][9] - 旁系亲属需证明尽到扶养义务才可分得遗产 依据《民法典》第1131条[9] - 民政部门作为遗产管理人需完成公益转化 上海已出台细则规范资产处置流程[10] 遗嘱现状数据 - 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订立遗嘱平均年龄从77.43岁降至67.82岁 年轻人比例上升[11] - 60岁以上人群主要财产为不动产(占比最高)和银行存款[11] - 2023年60-70岁人群遗嘱订立比例达60.07% 随年龄增长比例递减[11] 行业服务动态 - 中华遗嘱库推出遗产管理人公益服务 提供免费指定服务[12] - 未婚不婚人群订立遗嘱占比上升 44.63%为照顾父母 29.06%为防止财产下落不明[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