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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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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业建设费,这4个误区要了解!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1 00:40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规定 - 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2] - 境外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且无经营机构的 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扣缴义务人[2] 跨区域涉税事项处理流程 -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结清经营地税款并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11] - 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后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反馈信息 纳税人无需另行反馈[11] - 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报验户"入口在线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11]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3年税收扣减[13] - 全国基础扣减限额为每户每年20000元 最高可上浮20%[13] - 内蒙古自治区实际执行扣减限额为每户每年24000元[14] - 扣减范围包括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13] - 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按公式"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换算[13]
总分机构汇总纳税备案电子税务局操作指引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1 00:40
汇总纳税报告办理流程 - 总机构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需在电子税务局填报总体信息、下一级机构信息和独立生产经营部门信息 [2][3][4] - 非首次办理汇总纳税报告可通过变更功能核对并提交已有备案信息 [5] - 分支机构办理时系统自动带出总机构备案信息 只需核对后提交 [8][9]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政策 - 五类二级分支机构可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内部辅助性机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机构、当年撤销机构及境外分支机构 [11][12][13][14][15] - 江苏省内非跨省汇总纳税企业由总机构统一办理企业所得税涉税事项 分支机构无需单独办理 [15]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并结清税款 [21] - 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跨区域报验户入口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21][2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2023-2027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每户每年20000元税收扣减限额 最高上浮20% [23] - 内蒙古自治区将税收扣减限额提高至每户每年24000元 [24]
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14:37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政策 - 国家层面政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且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8] - 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国家授权将税收扣减限额标准上浮至每户每年24000元执行时间与国家政策保持一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9] - 政策执行细则明确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扣减限额的则以扣减限额为限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需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8] 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流程 -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应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并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由经营地税务机关将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11] - 纳税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模块在线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12]
新政速递!一图知悉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变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10 14:37
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新规 - 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在首次办理税费事宜满12个月后可申请参与纳税缴费信用评价 申请后存续期内自动纳入管理且不能中途退出 以前年度不再评价 [2] - 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需通过"两步走"申请:第一步申请参评2025年度 第二步申请复评2024年度 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 建议在满12个月后即刻申请参评 防止纳税缴费信用缺失 [3] 电子税务局操作流程 -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纳税缴费信用】-【纳税缴费信用管理】路径申请 选择评价年度后点击【申请调整】和【申请参评】 [3] - 2024年前成立的单位需先选择2025年度参评 再回到步骤2选择2024年度点击【申请调整】和【申请复评】 原因为"对未予纳税缴费信用评价有疑问" [4] - 申请提交后可在【我要查询】-【涉税信息查询】-【涉税事项进度查询】模块查看审批进度 [4] 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 - 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需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经营地涉税事项反馈表》 经营地税务机关核对后会将信息反馈给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 [10] - 企业可通过"特定主体登录"选择"跨区域报验户"入口 在【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反馈】模块办理信息反馈 [11][12]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 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3年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限额扣减增值税等税费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13] - 内蒙古自治区将扣减限额提高至每户每年24000元 实际经营期不足1年的需按月换算减免税限额 计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