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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30亿私募跑路”细节公布!销毁证据还叫嚣“有本事就定我的罪”
凤凰网财经· 2025-09-30 12:13
案件核心事实与判决 - 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姚某等人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1][3] - 案件涉及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并操纵一只代号"企鹅"的股票,操纵期间为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2] - 主犯毛某、姚某曾因违规增持被监管部门处罚1500万元,且在证监会查处时销毁证据并拒不认罪[2][3] 操纵市场手法细节 - 操纵团队利用控制的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包括基金账户、私募产品账户和个人账户[2] - 为维持股价,毛某、姚某在多地组建操盘交易团队,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大量集中交易[2] - 通过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以FOF基金产品投资至其控制的私募基金产品的方式进行场外配资,金额达4.6亿元[3] 行业黑灰产业链模式 - 案件暴露出以FOF基金、私募基金形式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操纵团伙及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4] - 存在"伪FOF"配资模式,例如资金需求方将1000万元转给金主,金主再以FOF形式投资1亿元到其设立的私募基金,实现1:9的配资杠杆[4] - 配资团伙采取与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同质的风控措施保证资金安全,属于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4] 案件波及范围与影响 - "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事件涉及百亿私募FOF机构华软新动力,传闻称其投资通过汇盛投资、瑜瑶投资等多层嵌套,最终底层资产被转移[6] - 包括横店东磁、英洛华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涉及相关产品,存在数以亿计资金的兑付风险[6] - 证监会立案调查杭州瑜瑶、深圳汇盛等私募机构,指出存在多层嵌套投资、虚假宣传、报送虚假信息等情形[7][9] 监管应对与行业趋势 - 监管部门升级"扶优限劣"政策,例如托管方根据新规从2023年8月1日起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5] - 深圳证监局通报有私募为虚增管理规模,旗下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并将持续加强监管检查力度[5] - 行业趋势显示伪私募、乱私募将加速出清,引导行业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5]
“杭州30亿私募跑路”细节公布,销毁证据还叫嚣“有本事就定我的罪”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30 06:14
案件核心与判决 - 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姚某等人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1][3] - 案件涉及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并操纵代号“企鹅”的股票 [2][3] - 涉案人员在证监会查处时拒不认罪,最终最高检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数据侦破案件 [1][3] 操纵市场手法 - 毛某、姚某通过控制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 [2] - 为维持股价,毛某、姚某在多地组建操盘交易团队,并利用FOF基金投向的私募基金账户拉抬股价 [2][5] - 操纵团伙通过“伪FOF”模式进行配资,例如资金需求方出资1000万元,金主以FOF形式投资1亿元实现配资 [5] 行业影响与监管动态 - “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事件涉及华软新动力等机构,多层嵌套投资导致多家上市公司数以亿计资金存在兑付风险 [7][8] - 监管部门加强对私募基金投资层级的监督,深圳证监局通报有私募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管理规模 [6] - 行业分析指出,监管正引导私募行业从量增迈向质变,伪私募和乱私募将加速出清 [6] 涉案机构与人员关联 - 深圳汇盛、杭州瑜瑶两家公司的幕后操盘人均为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杭州瑜瑶大股东杨某某与毛某存在亲属关系 [8] - 毛某曾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场外配资 [3] - 磐京投资案件中存在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指挥的操纵团伙以及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条 [4]
“杭州30亿私募跑路”细节公布!销毁证据还叫嚣“有本事就定我的罪”,名校法律高材生毛某和海归金融精英姚某等被判刑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30 04:50
案件核心与判决 - 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姚某及白某某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1][3] - 案件涉及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并操纵一只代号为“企鹅”的股票 [1][2] - 主犯毛某等人曾因违规增持被监管部门处罚1500万元,并在证监会查处时销毁证据、拒不认罪 [2][3] 操纵市场手法 - 毛某、姚某在2017年11月至2019年7月期间,通过控制的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于2020年9月成为该公司大股东 [2] - 为维持股价,他们在沈阳、大连、上海、杭州等地组建操盘团队,利用资金和持股优势进行大量集中交易 [2] - 通过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 [3] 行业黑灰产业链 - 案件揭示一条包含配资团伙、操纵团伙、中层指挥及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 [4] - 配资团伙采取与证券公司融资业务同质的风控措施向操盘团伙提供资金,属于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 [4] - 存在“伪FOF”模式,例如资金需求方以1000万元通过金主以FOF形式投资1亿元到私募基金,实现9000万元配资 [4] 监管动态与行业影响 - 监管部门加强管理,例如去年托管方发布新规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嵌套层级进行监督,深圳证监局今年5月通报有私募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 [5] - 行业从量的增长迈向质的发展,伪私募、乱私募加速出清 [5] - “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事件涉及华软新动力等机构,多家上市公司如横店东磁、英洛华公告涉及相关产品,存在兑付风险 [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