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30亿私募跑路”细节公布,销毁证据还叫嚣“有本事就定我的罪”
每日经济新闻·2025-09-30 06:14
案件核心与判决 - 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姚某等人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各并处罚金250万元至150万元不等 [1][3] - 案件涉及利用FOF基金、私募基金进行场外配资4.6亿元,并操纵代号“企鹅”的股票 [2][3] - 涉案人员在证监会查处时拒不认罪,最终最高检通过AI模型工具整合数据侦破案件 [1][3] 操纵市场手法 - 毛某、姚某通过控制55个账户交易“企鹅”股票,并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以大量集中交易等方式操纵股价 [2] - 为维持股价,毛某、姚某在多地组建操盘交易团队,并利用FOF基金投向的私募基金账户拉抬股价 [2][5] - 操纵团伙通过“伪FOF”模式进行配资,例如资金需求方出资1000万元,金主以FOF形式投资1亿元实现配资 [5] 行业影响与监管动态 - “杭州30亿量化私募跑路”事件涉及华软新动力等机构,多层嵌套投资导致多家上市公司数以亿计资金存在兑付风险 [7][8] - 监管部门加强对私募基金投资层级的监督,深圳证监局通报有私募产品嵌套层级高达十层以虚增管理规模 [6] - 行业分析指出,监管正引导私募行业从量增迈向质变,伪私募和乱私募将加速出清 [6] 涉案机构与人员关联 - 深圳汇盛、杭州瑜瑶两家公司的幕后操盘人均为磐京投资实控人毛某,杭州瑜瑶大股东杨某某与毛某存在亲属关系 [8] - 毛某曾找到上海J公司和浙江T公司,在未取得相关业务资质的情况下进行场外配资 [3] - 磐京投资案件中存在提供资金的配资团伙、指挥的操纵团伙以及实际操盘团队的黑灰产业链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