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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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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风波,专家来支招
搜狐网· 2025-08-06 09:58
核心观点 - 购车消费者与汽车销售方之间的纠纷频发 消费者维权成为关注焦点 节目通过典型案例和专家解读分析购车领域的法律问题 [1] -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显示销售方未履行告知义务和隐瞒车辆维修事实构成欺诈 需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撤销合同 返还购车款和赔付损失 [2] - 企业购车案例中4S店涉嫌伪造合同印章和签名 车辆存在质量问题 但法院未支持消费者主张 案件涉及刑事犯罪可能性 [5][6][7][8][10][11] - 专家指出购车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弱势 法院应基于消费者保护核心做好利益平衡 民事案件涉刑需中止审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13][15][17] - 汽车三包规定适用于家用汽车 但更高级别法律规定企业购车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修理 更换 退货 赔付损失等法律责任 [18][19][23][24] - 代步车占用费诉求不合理 因车辆质量问题争端必然导致代步车使用 当事人无需支付费用 [19] - 维权途径包括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需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 [21] 典型案例分析 - 江苏邓女士案例:销售方未告知车辆维修事实 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 返还购车款并赔付75万元损失 [2] - 北京张某案例:销售方无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退还购车款124,200元 并加倍赔付138,000元(现法律改为三倍) [2] 企业购车纠纷详情 - 2021年5月12日天津某4S店购入进口汽车 价值上百万元 提车当日发现第三排座椅问题 后续出现刹车盘和方向盘抖动等质量问题 [5] - 4S店未出具合同 2022年8月19日补签合同 但庭审中4S店出具伪造公章的合同 关键条款差异将供方责任转嫁需方 [7] - PDI文件涉嫌伪造公司司机签名 公里数等数据存疑 对于判断欺诈销售和车辆质量起关键作用 [8] - 法院一审二审自行组织车辆鉴定 但未记录完整车架号 存在程序瑕疵 吕女士公司败诉 [10] - 4S店另行起诉要求返还代步车并支付每日300元费用 基于先前判决法院支持该诉求 吕女士公司已上诉 [11] 法律专家解析 - 购车者处于信息不对称弱势 法院应基于消费者保护核心做好利益平衡 [13] - 伪造印章和签名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剥夺权利 并处罚金 [15][22] - 民事案件涉刑需中止审理或移送司法机关 刑事责任追究后可附带民事诉讼 [17] - 汽车三包规定针对家用汽车 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企业购车也可要求销售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8][19][23][24] - 代步车占用费诉求不合理 因车辆质量问题争端必然导致代步车使用 无需支付费用 [19] - 维权途径包括申请检察机关监督或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 需注意诉讼时效和证据收集 [21]
小鹏P7+被指设计缺陷:多车遇转向失灵,车主控诉“打胶”维修! | 次世代车研所
新浪科技· 2025-07-09 00:22
小鹏P7+转向缺陷风波 - 小鹏P7+上市8个月后,首批车主集中反馈转向机接口防水设计缺陷导致转向失灵,涉及高速行驶安全隐患[2] - 车主组建超400人维权群,要求召回缺陷转向机并更换新款,目前公司未正式回应[12] - 售后处理方式为对故障车辆转向机打结构胶密封,但该材料非专业线束防水胶,存在性能短板[4][6] 事件具体案例 - 有车主在未被告知情况下被售后打胶,次日高架行驶时仍出现转向锁死故障[6][8] - 另一车主8000公里内两次转向失灵,首次检修称因未封胶导致水汽入侵,第二次被承认是转向助力泵机械问题[9] - 部分车主发现维修记录在App中被标记为"已取消",质疑公司处理透明度[11] 法律与售后应对 - 根据汽车三包规定,购车60日内或3000公里内出现转向失效可退换货,同一故障修理超5次可换车[13] - 销售中心承认存在转向问题,建议车主在质保期内免费检修,但车主认为未故障车辆仍存隐患[12][13] - 专家指出多数首批车主已超退换期限,需依据维修次数主张权利,召回需企业主动推动但难度较大[14] 公司经营背景 - 小鹏2024年Q1交付9.4万辆同比增330.8%,主要依赖P7+等爆款车型[15] - 同期总收入158.1亿元同比增141.5%,净亏损6.6亿元同比收窄51.5%,CEO目标Q4实现盈利[15] - P7+起售价18.68万元低于预售价2万余元,上市初期订单挤崩服务器[3]
新能源车屏幕坏了修不好 能退车吗?(新闻看法)
人民日报· 2025-05-11 22:16
案件背景 - 原告A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从被告B汽车服务公司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 提车后发现多媒体及副驾驶屏幕黑屏 并于2022年10月至12月三次送修未解决 [1] - B公司提出更换多媒体系统主机方案 但A公司拒绝 双方协商退换车未果 A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赔 [1] - B公司辩称黑屏问题不构成汽车三包规定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不同意退车 [1] 法院判决依据 - 鉴定机构认定驾驶中屏幕黑屏重启会严重影响车辆正常行驶 尤其在陌生路段导航依赖场景下 [2] - 法院认为黑屏故障在人员密集区或高速公路可能危及驾驶安全 且故障持续时间长 多次维修未修复 [2] - 新能源车智慧屏对使用人具有不可替代性 故障直接影响导航等核心功能 导致使用人慌乱 [2] 判决结果 - 松江法院2024年8月一审判决支持原告解除合同 返还购车款 并酌情处理车贷及损失赔偿 [2] -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确认新能源车屏幕故障符合解除合同条件 [2] 行业启示 - 新能源车技术密集特性使消费者难以自主判断质量问题类型及程度 需通过司法鉴定维权 [3] - 车企售后应积极处理维修需求 若多次修复无效应按三包规定退换 避免纠纷升级 [3]